都說高手過招「一寸長一寸強」,爲什麼還有判官筆、峨眉刺這種奇門兵器?

魜溣

都說高手過招“一寸長一寸強″,為什麼還有判官筆,峨眉刺這種奇門兵器?



江湖有言,一寸長一寸強,但還有一句叫,一寸短一寸險。18般兵器,各有所長,也各有所短。

比如長槍,大刀長度都在一丈開外,三國時期張飛的兵器就叫做丈八蛇矛。這種長兵器使用起來,必須需要距離,要禦敵與槍身長度之外,只有這樣才能發揮它的威力。所以,古代馬上的戰將大部分都使用長兵器,這種幾米長的兵器也適合在馬上使用,因為具備揮舞招架的距離。長兵器使用者一般都需要良好的臂力,在戰場上,配合著坐騎的衝擊力衝鋒陷陣勢不可擋。即使在平地上揮舞,也夾帶著嗚嗚的兵刃風聲,給對手以很大的壓力,所以有一寸長,一寸強之說!


判官筆與峨眉刺屬於短兵器,便於近身格鬥使用。這種武器使用起來比較方便,可以隨身帶用。運用的時候必須欺進敵人的門戶,進入對方一尺之內與之搏鬥,在這個距離長兵器就失去了作用,在轉身騰挪之間,遠不如判官筆、峨眉刺靈活。所一寸短一寸險,就是這個道理。

長短兵器各有所長,不能說長了就好,也不能說短了就不行。要根據使用的範圍來確定適合不適合自己。如果行走江湖,那就是用判官筆峨眉剌,短劍,九節鞭之類隨身攜帶比較方便。如果上陣殺敵,那顯然要用大刀長矛,因為這種長兵器才適合排兵佈陣,大集團作戰!
我國曆史淵源流長,文治與武功行同樣燦爛。在古代社會上,三教九流,各種奇門兵器層出不窮,令人眼花繚亂。有一些到今天還有傳承,有一些已永遠消失在歲月長河中,實在可惜!(完)


夢裡青山1

嘿嘿,一寸長一寸強?老夫那得看你能長到哪個份兒上去。大槍?長矛?方天畫戟?太可惜了,你註定長不了,中國古代不少時候民間是拿不了“軍火”的。



沒見強如武二郎,翻山越嶺過有老虎的景陽岡也只能提著個“齊眉哨棍”?



隋文帝制律:“收天下兵器,敢私造者,坐之!”煬帝又曰:“民間凡鐵叉、搭鉤、鑽刃之類,皆禁絕之!”



《唐律疏議》又曰:“私有禁兵器”,謂甲、弩、矛、槊、具裝等,依令私家不合有。若有矛、槊者,各徒一年半。”



元朝更慘:“槍若刀若弩私有十件者,處死;五件以上,杖九十七,徒三年;四件以上,七十七,徒二年;不堪使用,笞五十七。”



你看,多麼慘,這讓長兵怎麼玩?你讓老夫拿這麼大的傢伙造反啊?

但是我們是地主階級啊!作為封建統治金字塔的一環,當那些臭泥腿子拿著糞叉、鋤頭、木犁找上門來鬧佃、吃大戶怎麼辦?別的不說,和東村頭的王地主家搶水,還有西坡頭的張大戶家搶婚,沒點武力哪能行?



武力怎麼來?練唄!咋習武之人,哼哼哈嘿!看那少林羅漢堂的大師,各個膘肥體壯,鎮著良田幾萬畝,誰都不敢動彈。再說了,人家是官身…

好麼,江湖就是這麼危險,普通小地主也得有點武力威懾啊。朝廷不讓用兵器,棍子又沒糞叉鋤頭那麼給力,咱是良民又不能犯禁,那總得來點見血的傢伙鎮邪呀?



你看,我這判官筆如何?耍起來虎虎生風,扎哪兒哪是個漏兒,掄下去就是錘子,還能天天練,日日練,夜夜練…

什麼?朝廷盤問?我這是文具啊?讀書人的事兒…哪能叫兵器呢?



啥?還有峨嵋刺兒,快別提了!近來不太平,莊子上抓了大半年的飛賊,逮一個,就繳一個這玩意兒。你說那些飛賊腦袋也是靈光,盡扮作尼姑道士郎中,到了晚上就兩眼放光,手裡揣著這峨嵋刺四處溜門撬鎖。

沒法子,管不住啊,幾寸厚的木閂吧啦一下撥開了,三斤重的銅鎖咔咔咔的就給戳壞。糯米加蛋清包的青磚牆啊,捅幾下就給挖開了,可憐老夫白花花的銀子啊!



說時遲那時快,老夫的護院拿著判官筆追上去準備給丫一榔頭的,哪知那賊倒精怪,揮手之間就在那護院腰子上紮了倆眼,然後釘著牆壁蹭蹭的就翻跑了,要不是那邊廂是個茅坑,興許今晚就走了賊人,啊呀呀!



這峨嵋刺,端的是個好物件…

不提了,都收好,老夫勞累了一夜,得去看看新買來的翠荷有沒有嚇著…


王司徒老百科

一寸長,一寸強;一寸短,一寸險。

我們經常將這兩句話並列使用,但是這兩句話,其實說的並不是一個層面上的問題。

南宋軍事家華嶽在《翠微先生北征錄》一書中就講到:

“軍器三十有六,而弓為首;武藝一十有八,而弓為第一”

換句話說,但凡行軍打仗PK,越是能夠在遠距離殺傷對手的武器,就越受歡迎。在《水滸傳》裡,為什麼說林沖的武功沒那麼高強,就在於林沖是“槍棒教頭”,弓箭的技術是不行的。但行軍打仗,黑壓壓的一片人,任你武功高強,其實沒什麼卵用,雙拳難敵四手,兩軍打起來,先鬥武將,再鬥士兵的套路,其實是評書藝人為了講故事方便搞出來的事情。

所以戚家軍為什麼兇呢?其實最核心的就是戚繼光發明的”鴛鴦陣“:

(太長不看版)

鴛鴦陣陣形以11人為一隊,最前為隊長,此二人一執長牌、一執藤牌。長牌手執長盾牌遮擋倭寇的箭矢、長槍,藤牌手執輕便的藤盾並帶有標槍、腰刀,長牌手和藤牌手主要掩護後隊前進,藤牌手除了掩護還可與敵近戰。再二人為狼筅手執狼筅,狼筅是利用南方生長的毛竹,選其老而堅實者,將竹端斜削成尖狀,又留四周尖銳的枝枝丫,每支狼筅長3米左右,狼筅手利用狼筅前端的利刃刺殺敵人以掩護盾牌手的推進和後面長槍手的進擊。接著是四名手執長槍的長槍手,左右各二人,分別照應前面左右兩邊的盾牌手和狼筅手。

說白了,就是因為長牌、毛竹、這些東西,比日本人用的倭刀長,所以建立起的巨大優勢。當然,和戚家軍齊名的俞大猷也很兇悍,至少有一次他去少林寺,覺得少林武功簡直太傻X了,然後留下了一套棍法。沒錯,這是少林派武術的基礎。

所以對中國古代徵兵的標準來說,就是舉石頭——看一個人力氣怎麼樣;以及弓箭的使用效果如何。至於騎馬厲害的可以當騎兵,不會騎馬當步兵,你非要武功站地上和楊志PK,似乎也沒什麼意義。

那麼,一寸短,一寸險是怎麼來的呢?

有一個地理決定論的解釋是:

南方地形狹小,像《水滸傳》裡北方的梁山好漢那樣,掂起一把朴刀瞎砍的套路,其實行不通。所以南方的武功套路就更加偏向於細小。換句話說,如果北方的武術更在意力量的比拼,南方的武術就更在意技巧,這個時候,那些小的,方便”陰”別人的東西就上場了。

比如在《殺手之王》電影裡,反派手裡帶著的能發光的戒指,都可以作為和人鬥毆的“暗器”。

當然,除了地理決定論,在我看來可能更多的,是評書藝人在講故事的時候實在不適合說“張三拿刀砍李四”,“李四仗劍刺張三”這樣的橋段,畢竟說多了就膩歪了。而這些冷門的兵刃恰恰能豐富講故事的內容。這個觀點的展開在其他問答裡有,在此就不比多說了。


酒騎風

答 | 獬執事

不同的兵器適用不同的場合。AK47的確好用,執行潛入活動的時候背一把在後面是不是顯得太拉風了?(當然格洛克手槍什麼的咱們也不能非法持有,這就是打個比方,具體參見《刑法》第一百二十八條)。

月牙刺

峨嵋刺

熱兵器如此,冷兵器也是如此。“一寸長一寸強”大抵上是不錯的,在戰場上,長而重的兵器攻擊範圍大、力量足,帶來的殺傷力就強。對此,明朝抗倭名將戚繼光便針對較長的倭刀做出了以下評論:

倭刀

戚家刀

“長刀,此自倭犯中國始有之。彼以此跳舞光閃而前,我兵已奪氣矣。倭喜躍,一迸足則丈餘,刀長五尺,則大五尺矣。我兵短器難接,長器不捷,遭之者身多兩斷。緣器利而雙手使用,力重故也。”(《紀效新書·短器長用解》)

判官筆

戚繼光這段話說得很明顯了,倭刀的長導致“我兵短器難接”;倭刀的重又能使“遭之者身多兩斷”,這完全印證了“一寸長一寸強”。不過戚繼光是軍人,雙方使用兵器均是在戰場上,若換到日常生活中,誰能拿著這麼長的兵器成天在馬路的晃悠?

忍刀(注意刀鐔要鏤空,忍者攀爬時可繫繩,找不到更合適的圖了各位將就一下)

在日本,武士有佩刀的特權,這還好說;而沒有此特權的忍者,其忍者就不得不非常低調,就算是忍刀,也要大幅縮短其長度,使之能達到“刀背藏身”的效果,而且刀鐔要鏤空,為的是可以繫繩攀爬。其它忍器就更奇特,恨不能讓別人根本不知道他帶了忍器。判官筆、峨嵋刺就屬於這種:它只適用於近身搏擊,方便攜帶,也適合出其不意搞暗殺。真到了戰場上,還是刀槍劍戟來得踏實。

八斬刀(注意護手劍格,可防敵人進攻)

子午鴛鴦鉞

子午雞爪陰陽銳

風火輪

除此之外還有一個很重要的原因,那就是火器的發展。明清時期,火器大量湧現,傳統的冷器在距離、速度、威力上都被淘汰,而能夠出奇制勝的奇門兵器反而繁榮起來。比如子午鴛鴦鉞、子午雞爪陰陽銳、風火輪等,形制上都比較小,突出部比較多,在火器相對比較長的時代,在巷戰中用它們奪取對方的兵器,還是有機會的,至少要比傳統兵器好得多。所以,通用兵器負責日常使用,如果有特殊需求就要定型,這不僅僅針對於冷兵器了。

乾坤日月刀可以說將長兵器與奇門奇器完美結合到一起了


亞歐研究寮

小哥出品,必屬精品!

很多奇門兵器,不單單武俠小說有寫,在現實中確實也存在,大的有關公刀,大鍘刀,小的有判官筆,峨眉刺,拳刺,匕首等等!

雖然高手過招講究“一寸長,一寸強”!但是既然短兵器號稱奇門,肯定是有過人之處的!



比如峨眉刺,判官筆一類的兵器,最主要的功效,就是點穴,並且有的時候可以一擊斃命,比如之前由王寶強和甄子丹主演的電影《一個人的武林》。在這部劇中,王寶強飾演的封於修就憑藉一把美工刀,戰敗了由樊少皇飾演的兵器之王,這是典型的以短博長!

再比如現代軍隊配備的貼身武器,一般都是匕首,比如尼泊爾等等,都是以非常高的便攜性和高級別的強度韌度鋒利度為優先考慮的!

並且就拿古代來說,最最著名的一門功夫——空手白刃功夫!這門功夫非常厲害,赤手空拳就可以繳獲別人的武器,這門功夫有史記載,使用的最好的就是隋唐好漢尉遲敬德了!

所以說,雖然講“一寸長一寸強”,但是也講出奇制勝,以柔克剛,以短勝長!

謝謝大家!


深圳小哥帶你看深圳

簡單看了幾個回答,感覺沒說到點子上。很多人被影視劇誤導了,以為古人都是可以隨便帶武器,甚至把刀劍當裝飾品。其實在很多朝代,對民間的私人武器管制是很嚴格的。從古至今本質上是民間禁武的。有的朝代甚至苛刻到了‘十戶一刀’,就是10戶人家只能公用一把切菜刀。還有的靠起義奪天下的朝代,戰後往往都是‘刀槍入庫,馬放南山’,本質上就是收繳民間武器。如此一來你還敢帶劍大模大樣的出門?藏在家裡都算謀反殺頭。還比如弓箭這個大殺器,幾乎各朝各代幾乎都禁止民間使用。山高皇帝遠的偏僻的地方農民打獵用的弓箭往往是自制的黑貨,無論威力還是射程都遠低於軍隊的制式武器,即使如此被官府查到還會有說法的。和平年代常規的刀劍。也不是隨便什麼平民都有資格帶的。有點像現在的手槍配發,除了職業,也是有等級資格才能持槍的。古代也是一樣往往有功名在身,說白了是國家的人。所以像武俠影視劇裡什麼各大門派動不動來個華山論劍,爭個武林盟主,千八百人攜刀帶槍的來個大聚會,大群毆。是絕不可能出現的,官府早就大軍鎮壓來個團滅了。真出現那種情況,往往都是官府力量無力壓制民間武力的亂世。

這樣一來常規武器被禁止後,也就別闢蹊徑的出現了一些明文禁止之外的東西了,也就是奇門兵器。與其說這些武器有多厲害多好用,道不如說是打擦邊球不得已的產物。這些奇門武器大多比較短小,便於攜帶和隱藏,或外表不像是武器。比如西遊記沙和尚用的月牙鏟,是和尚外出防身和埋葬路邊遺骨用的鐵掀鐵鏟演化而來的。所以就普通人來說,手裡拿點鐵器,哪怕是把鑰匙,也比空手要強點不是!還有出其不意的效果,但要說它比一根扁擔或一根鐵棍厲害多少?有點誇大其詞了!

簡單就說這麼多吧!


實現一個曉目標

京武功夫如是說:

高手過招,在窺探對方先機,設置攻防路徑,當雙方對峙時,比拼兩人對時機的判斷,此時要看誰快,近身是第一目的;

高手過招,手為先鋒,亦為防護,搭手沾衣,如不用腰脊,攻擊力度雖快,但無威脅,而此時雙方搭手,活動腰脊為發力得手,活動腰胯上步者為近身。

上述為徒手功防藉助身步及腰脊,探肩等基本要訣詮釋的“寸長寸強”。手握冷兵,無非手臂延長。

江湖險惡,武人搏命,人之身高體長,本力後天先天各據不同,學藝師滿,歷練江湖,自然要按照自己的優勢和不足進行強化。

竊以為,判官筆,峨眉刺等奇兵小巧,易藏匿,適合弱勢女流及瘦弱矮小之人物。武功路數不是橫刀立馬,大劈大砍,而是縮小綿軟巧,近身偷襲。比如三俠五義之翻江鼠蔣平。

武術中的“寸長寸強”全在於近身,得手!


京武功夫如是說

俗話說“一寸長一寸強”,但俗話也說“一寸短一寸險”,長短兵器使用方法和用途不同。就如兵器也分遠射兵器、近戰兵器、近身兵器等。短兵器雖短,但貴在出其不意和靈活且方便攜帶。


冷兵器

因為應用場合不同,坦克和步槍手槍相比哪個更厲害?但是步槍手槍會因此失去價值嘛?

從理論上講,兵器越長,你的攻擊範圍就越大,自身往往也就更安全。古代軍陣長槍一般2.5米-3米。這個長度上正面對抗短兵類武器或者暗器基本上贏面很大。但是同樣的來說,過長的武器在攜帶和隱蔽性等方面就會差很多。而且同時你還要面臨官府等等方面的盤問和觀察。

所以從這個角度講,威力並不是影響武器實用性的唯一要素。往往很多武器也都會考慮隱蔽性和便攜兩個特點去設計,比如朴刀,或者判官筆,峨眉刺這些暗器。判官筆,峨眉刺這些暗器屬於貼手暗器、主要是近身使用的暗器,隱蔽性強。實際走江湖的格鬥環境是很複雜的,往往包含了突發的衝突,或者偷襲,亦或者一些其他的情況。在一些貼身突襲的情況中。這類暗器往往會有很強的實用性。


法號吐槽

奇門兵器嘛就在一個奇字,出其不意嘛,就相當於不按正常出牌,你說打別人,不就容易把別人打傻了嗎,還有就是奇門兵器就是一些平常常見的兵器的演化,要麼是增強練法,要麼就是打的時候狠,比如判官筆就是雙槍演化的,好像是!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