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嚴首套房認定標準,假離婚、借名買房的路幾乎被堵死

買房貸款的時候,銀行對首套房和二套房的首付、利率有區分,二套房的首付、利率成本要更高,這首套房和二套房的認定標準是什麼呀?常說的“認房又認貸”、“認房不認貸”、“認貸不認房”分別是什麼意思?

最嚴首套房認定標準,假離婚、借名買房的路幾乎被堵死

認房又認貸:意思是既要調查借款人在當地房屋登記系統中有無房產,又調查銀行徵信系統有無住房貸款記錄,只要其中一個有記錄,都不能算首套房。

比如北京:名下有一套房產或者有住房貸款記錄,無論貸款是否還清,再買房都算二套房。

認房不認貸:只調查借款人在當地房屋登記系統中有無房產,不看貸款記錄。

認貸不認房:只調查借款人在銀行徵信系統有無住房貸款記錄,不看名下是否有房。

在這三種說法中,就屬“認房又認貸”最嚴格,因為要同時審查借款人的住房和貸款情況,在限購政策收緊的大背景下,很多城市都執行的是“認房又認貸”的政策。

而且,首套房、二套房的認定,是以家庭為單位的,也就是說已婚、有子女的情況,都會影響到房屋套數的認定。接下來,在認房又認貸的政策下,融360說房君為大家舉例說明。

1、婚前一方貸款買房,婚後以另一方名義申請貸款買房

案例:小明婚前自己貸款買了一套商品房,後來遇到了小紅,兩人登記結婚,雙方的戶口還是分開的,婚後想以小紅的名義再買一套房,銀行判定該套房為二套房。

正如之前所說,無論是收入、徵信、還是首套房、二套房認定,都是以家庭為單位的,銀行在審批貸款的時候,會要求借款人提供戶口本,已婚的要提供結婚證,離婚的要提供離婚證+離婚協議書或法院判決書,婚前一方貸款買房,婚後以另一方名義申請貸款買房的話,會被算作二套房。

小明和小紅雖然戶口不在一起,但是已經在民政局登記註冊,屬於法律上的夫妻關係,即便小紅名下沒有住房,銀行在審查的時候也會看小明名下的住房和貸款情況,既有住房又有貸款記錄,再買房肯定算二套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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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婚後雙方共同貸款買房,離婚後以一方名義申請貸款買房

案例:小明和小紅結婚後,一起貸款買了第一套房子,為了規避限購政策,兩人商量離婚,將房子歸到小紅名下,再以小明的名義申請貸款買房。

上面是典型的假離婚買房的套路,早些年,有人的確通過這種方式躲避了限購政策,不過,自從去年限購限貸政策收緊後,很多城市針對假離婚買房出臺了限制措施,比如北京,規定對於離婚一年內的房貸申請人,再買房仍然按照二套房政策執行;再比如成都,規定夫妻離婚後,任一家庭成員兩年內購買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的,其擁有住房套數按離異前家庭總套數計算,想通過假離婚買房是行不通了。

3、之前貸款買房,現在賣掉舊房貸款買新房

案例:小明和小紅婚後一起貸款買了第一套房,後來生了寶寶,老人過來幫忙帶孩子,原來的小房子住不下了,打算賣掉第一套房,換個大點的房子,這個時候換房申請房貸仍然算二套房。

很多早些年買房的家庭,由於家庭成員的增加,有了換房的打算,以前認房不認貸的時候,只要還清貸款,賣掉第一套房,再買房仍然算首套房,但是執行“認房又認貸”以後,這樣操作,還是被算作二套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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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父母名下有住房,以未成年子女名義申請貸款買房

案例:小明和小紅名下有一套住房,他們打算以兒子小小明的名義再買房。

要知道,未成年子女和父母屬於一個家庭,銀行會審查未成年子女名下的住房情況,以未成年子女名義買房,也會查父母名下的住房、貸款情況,他們這樣操作,依然會被算作二套房。

為了堵住父母借子女名、或者子女借父母名買房的缺口,有些城市專門出臺了政策,比如成都,規定父母投靠成年子女入戶的,不能作為單獨家庭購房,也就是說,父母跟成年子女在一個戶口本上,屬於一個家庭,所有家庭成員同時受限購政策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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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看來,不管是賣掉房子、還是還清了貸款、亦或是假離婚買房,在“認房又認貸”的限制下,都很難再享受首套房的政策,而且,隨著市場的不斷沉澱,未來可能會有更多的城市,針對假離婚、借名買房等躲避限購的手段,出臺更為細分、嚴厲的政策。因此,建議大家買房之前,一定要了解清楚當地的限購政策,做好應對準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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