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4·18購房新政細則:套數怎麼算?啥情況不受限?有諮詢電話

青島4·18購房新政細則:套數怎麼算?啥情況不受限?有諮詢電話

青島4·18購房新政正式實施一天後,青島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發佈了細則!下面整理相關重點信息如下,需要買房賣方的親對號入座哦!

418購房新政重點內容:

本地居民家庭(含未成年子女)最多可購買兩套住房,由之前的第三套住房不予貸款升級為不得購買第三套住房;新購買的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自取得不動產登記證書之日起5年之內不得上市交易,限售時限由2年升級為5年。

細則重點整理:

4月18日前網籤備案房屋不“受限”(含4月18日)

已經形成實際交易但沒網籤的,售房單位在2018年4月28日(含當日)17:00前向房屋所在地房產交易管理部門報備明細即可不“受限”

經適房、安置房等不“受限”:經濟適用住房(含集資建房)、限價商品住房、人才公寓、拆遷(徵收)安置住房、公房出售住房買賣不受4.18限購限售政策限制

拆遷時被徵收人選擇貨幣補償的,可按照“徵一購一”的原則購買住房,不受住房限購政策限制。持身份證明、貨幣補償協議、徵收部門出具的領取補償金證明申請出具購房資格證明即可。

“本市居民”咋界定?、擁有本市戶籍的市民、在青島市服役的現役軍人、因在外地服役將青島市戶籍遷出的現役軍人、青島市戶籍居民考取外地大專以上院校,戶籍遷移至外地院校集體戶的,都是本市市民

家庭擁有住房套數怎麼算?以居民家庭已辦理產權登記和網籤備案的套數為準。居民家庭在一套住房中僅佔部分份額的,按其擁有一套住房計算。

自2018年4月19日起,市民在青島購房,需先申請取得購房資格查驗證明。

因離婚析產、繼承或遺贈、司法裁決或調解、共有人之間份額轉讓等原因導致住房轉移時,不受上市交易年限限制,受讓人不受限購政策限制。

通過離婚析產、繼承或遺贈等原因取得的住房,上市交易年限以前手權利人取得不動產權證書的時間為準

通過司法裁決或調解、共有人之間份額(全部或部分份額)轉讓等原因取得的住房,上市交易年限以現手取得《不動產權證書》的時間為準。

青島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諮詢電話:8266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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