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管頻繁更迭,淨現金流告「負」,長江財險換帥遭「拒」

險企換帥在保險行業已司空見慣,但高管任職被監管層回覆“不予核准”則甚為鮮見。

日前,長江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下稱“長江財險”)總經理任職的申請就遭到了銀保監會的“拒絕”。這家湖北首家法人保險機構,曾被當地寄予帶動區域金融發展的殷切希望。如今,開業六年有餘,卻正在經歷高管頻繁更迭、經營業績堪憂、業務拓展乏力、淨現金流頻頻告急的尷尬。

大股東財務干將“上位”遭“拒”

6月28日,銀保監會網站共計披露15則任職資格結果。其中,有14則任職資格予以批覆,涉及14家險企的16位高管。另有1則“不予批覆”的高管任職引發業界譁然,這位任職被“拒”的就是長江財險高管宋靜剛。

銀保監會批文(銀保監許可〔2018〕296號)顯示,“長江財險關於宋靜剛任職資格核准的請示(長財險人〔2018〕52號)收悉。經審核,宋靜剛不符合《保險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管理規定》(下稱《保險董監高任職規定》)第十一條規定,不予核准其擔任你公司總經理的任職資格。”

事實上,險企高管任職資格核准請示“不予批准”的案例並不常見。

上一次險企高管任職資格不予許可的案例,還要追溯到2015年2月。當時,原保監會對天安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田愛學任董事一職未予以批准。

至於此次宋靜剛任職資格被“拒”的理由,有保險業內人士分析,“或與其無保險從業經驗有關”。

有關宋靜剛的任職履歷,不得不提到長江財險的股東背景。

據瞭解,長江財險的主發起人包括中國國電集團公司(下稱“中國國電”)、武漢鋼鐵集團公司、中國電力工程顧問集團公司、湖北能源集團股份公司、國電資本控股公司(下稱“國電資本”)、湖北省聯合發展投資集團公司。根據天眼查,國電集團及其子公司國電資本合計持股比例達34%,是長江財險的實控人。作為主要發起人,中國國電對與長江財險成立之後沒少“操心”。

長江財險2017年年報顯示,2017年4月,由於原總經理因故辭職,經公司大股東推薦,由宋靜剛作為經營管理臨時負責人代行總經理職務。

資料顯示,宋靜剛曾歷任龔嘴水力發電總廠財務經營部副主任,國電大渡河流域水電開發有限公司財務經營部財務負責人、財務部副經理、財務產權部部長、副總會計師,國電長源電力股份有限公司總會計師、黨組成員,國電湖北電力有限公司黨組成員、中國國電集團公司財務管理部副主任。

如上所述,在任職長江財險之前,宋靜剛長期在中國國電系統供職財務崗位。

臨時高管“超期服役”成頑疾

今年4月底披露的2017年年報顯示,宋靜剛現任長江財險擬任董事、擬任總經理、黨委副書記,其職責主要包括:全面負責公司經營管理工作;執行董事會決議,制定公司發展戰略等。

長江財險官網“資訊中心”刊登了多條宋靜剛作為公司高管參與的各項公開活動:2017年5月15日,公司黨委副書記、經營管理臨時負責人(擬任總裁)、擬任董事宋靜剛拜會湖北原保監局相關負責人,同日接待中國國電財務相關負責人;2017年6月,公司擬任董事、擬任總裁、黨委副書記宋靜剛一行赴建設銀行湖北省分行拜訪;2017年5月底-11月,長江財險武漢分公司、江漢中心支公司、黃岡、荊州、恩施區域分支機構以及江蘇、北京、山東等分公司也均留下了宋靜剛調研的足跡……

長江財險官網顯示,在今年2月召開的2018年工作會上,公司擬任董事、總裁、黨委副書記宋靜剛作了題為《樹信心 補短板 謀大勢 幹實事 堅持質量效益差異化發展 堅決打贏扭虧脫困攻堅戰》的工作報告。

換而言之,從2017年4月到2018年2月,宋靜剛始終以臨時負責人的身份執掌長江財險。這顯然超過了監管規定的臨時負責人臨時負責時間不得超過3個月的紅線。

不過,臨時負責人“超期服役”的並不僅僅是宋靜剛。確切來說,這是長江財險的一大“頑疾”。

在宋靜剛之前,長江財險前任總經理的彭柱石在任臨時負責人期間,也曾“超期服役”。

公開消息顯示,從2016年二季度起,彭柱石以副總經理、臨時負責人的身份主持工作。直到2017年3月8日,原保監會終於批准了彭柱石的長江財險總經理任職資格。

經營形勢不容樂觀

作為湖北省首家全國性法人財產保險公司,開業於2012年4月18日,註冊資本12億元的長江保險揹負著武漢以及湖北對進軍金融保險業的期冀。

當時出席開業典禮的湖北省主要領導表示,長江財險不僅填補了湖北法人保險機構的空白,而且對打造武漢區域金融中心具有重要作用。希望長江財險立足湖北、面向全國,努力打造成全國一流的專業化財產保險公司。時任中國國電黨組書記、副總經理的喬保平也公開表示,“十二五”期間,中國國電將在火電、水電、新能源、電廠固體排放的綜合開發、金融等五大領域,與湖北開展深層次合作,實現優勢互補,合作共贏。

合作已成事實,不過,是否能實現共贏還不好說。因為頻繁換帥,經營戰略尚不穩定,目前對於長江財險來說挑戰並不小。

僅從高管層來看,僅僅成立六年的長江財險,已經更換了三任總經理。2012年4月,原保監會核准邵國勇任長江財險首任總經理;2014年6月,長江財險總經理鄭則鵬的任職資格被核准;2017年3月,監管層再次核准彭柱石任長江財險總經理。再加上此番被監管層拒絕的“擬任”了一年多的宋靜剛,長江財險主抓經營的高管崗位已更替4人。

從經營狀況來看,長江財險更是不容樂觀。年報顯示,2017年長江財險實現總保費收入7.68億元,營業收入4.99億元,比去年同期的6.36億元,同比下降21.53%;淨利潤方面,虧損約1.098億元,2016年虧損約為6214.6萬元。

保費收入高度倚賴股東方的關聯交易,也是長江財險不得不面對的業務現狀。以2017年為例,中國國電所屬單位該年度與長江財險的財險關聯交易達2.807億元,佔到當年同類交易金額的56.89%;2016年,長江財險與中國國電所屬單位的關聯保費也達2.64億元,同類佔比47.77%。

此外,現金流的壓力多年來一直困擾著長江財險。2017年第四季度償付能力報告顯示,報告期內淨現金流為-2.19億元,淨現金流小於零。其中,經營活動淨現金流為-7820萬元,投資活動淨現金流為-1.404億元(報告期內購買未到期資管產品)。

對此,長江財險解釋,受保費收入同比減少,結案率提高、再保險業務高比例分出及再保險業務結算方式等綜合影響,2017年經營活動淨現金流為負;投資活動淨現金流負數主要是受產品未到期影響。

值得一提的是,在2017年第四季度,長江財險收到原保監會關於公司治理現場評估工作的監管函【2017】40號。監管層認為,長江財險在“三會一層”運作、關聯交易、合規與內控管理、內部審計、考核激勵、信息披露等方面存在問題。對此長江財險表示,公司認真組織了整改工作並將整改情況保送監管部門。同期,長江財險還因違反反洗錢相關規定,被央行武漢分行罰款40萬元。

眼下,長江財險最棘手的是不得不緊急尋覓一位“新帥”挑起大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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