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鎖乾貨》:督導人員的管理制度

1.1 導人員的管理制度

1.1.1 計劃管理

《連鎖乾貨》:督導人員的管理制度

1) 各級督導人員的工作要有目標性、有計劃性,定期向上級提交年度工作計劃、季度工作計劃和月度工作計劃,同時,下店巡查前須編制行程計劃表並報直接上司審批。

2) 年度、季度工作目標與計劃應於上一月底前提交上級;月度工作計劃,督導人員必須在當月(視情況而定)xx號前(督導經理明確過當月督導重點及相關督導標準後),提交當月工作計劃。

3) 各工作計劃的提交考核規定:每xx天自動離職處理(根據公司實際制定),特殊情況下要向上級請示批准後,在允許時間內上交工作計劃。

1.1.2 考勤管理

1) 駐店期間,督導上下班時間與門店同步,不遲到或早退。中間可安排休息,每個工作日不少於8小時(含旅途中時間,不含用餐時間);

2) 督導人員工作時間無淡旺季之分,每月公休時間為四天;

3) 督導人員可申請安排休假時間,但須在月初結合其巡店行程申報,中途需變更參照行程變更申報制度;

4) 未經上級許可,擅自休假者按考勤制度執行。情節嚴重者,由人力資源部對違規人員進行降級或給予相關處罰;

5) 督導巡店不少於5天/周,以保持門店信息的通暢和獲取及時。

1.1.3 督導紀律(督導工作守則十三條)

1. 尊重門店,不指手劃腳,不故作姿態

2. 尊敬客戶,不冷若冰霜,不奴顏婢膝

3. 實事求是,不歪曲事實,不知情不報

4. 公正廉明,不受吃請,不收禮物

5. 作風正派,不勾搭員工,不放蕩不羈

6. 講究方法,感性為人,理性處事

7. 一絲不苟,不走馬觀花,不似是而非

8. 高瞻遠矚,不管窺一豹,不一葉障目

9. 心胸豁達,不公私不分,不斤斤計較

10. 務實高效,不優柔寡斷,不拖泥帶水

11. 嚴明自律,不明知故犯,不州官放火

12. 邏輯嚴謹,不主觀臆斷,不蓋棺定論

13. 秉公辦事,不營私舞弊,不拉幫結派

1.1.4 工作跟蹤

(1)督導人員出差期間手機每日24小時處於開機狀態,以應突發事件或者臨時通知,特殊情況下在開機後第一時間應向上級發短信說明原因,否則一經發現給予批評。

(2)出差期間嚴格按照行程路線進行巡店,若需變更,須提前一天向部長請示,經同意審核後方可變更原定行程。

(3)督導專員巡店時不論是明檢還是暗訪必須嚴格按照督導作業流程進行,督導檢查或暗訪過程中必須按照督導相關操作標準填寫相應的督導表格。

(4)不得利用出差便利辦理私人事務置工作於不顧。

(5)出差期間,注意個人的言行舉止,敬業、專業的工作作風和正直、大氣的個人風貌,發揚督導風格、樹立個人品牌,否則,根據情節嚴重,給予警告或記過處分。

對於各連鎖門店任何原因的違規操作,一方面向門店準確傳達公司操作規範,另一方面即時彙報公司,即時協助其規範改進。

出現以下情況的也應給予內部批評或者按公司行政部相關條例處罰,半年內同一問題出現兩次者給予記過處分。

a) 對於現場商品陳列的不足,賣場佈局的明顯缺陷未當場解決的。

b) 出差期間所遇到的週六、週日均為工作日,此期間從事任何私人事項的。

c) 出差中因個人行為造成的對公司造成負面影響的。

d) 對門店的投訴問題未進行解決或未向上級反映,經查證後屬實的。

e) 出差期間不能嚴格貫徹公司操作規範和運營標準的,允許或默許門店違規操作的現象。

(6)督導巡店每日工作結束前須向部門領導提交工作日誌。

(7)培訓督導部長可在督導巡店期間不定期詢查督導巡店辦公情況。

1.1.5

行程保密

無論巡店前或巡店中,除培訓督導部和區域經理外,不得向任何人透露自己的行程,嚴禁向門店洩露巡店路徑,如有違反者以“營私舞弊”論處。

1.1.6 協調管理

1)督導人員對內的工作銜接部門為各相關部門。

(2)出差回公司後需填寫相關督導表格,對出差中所發現的問題報請相關部門與相關人員予以協調、解決。

(3)特殊情況未能及時解決的問題,需向部門部長與連鎖門店說明情況並繼續跟蹤,直到解決為止。

1.1.7 總結

督導週期巡店檢查結果彙總:督導週期巡店後對各自負責檢查門店結果進行彙總,並對店鋪發現的問題及時向相關部門反饋,《巡店檢查結果彙總表》在巡店後3個工作日內遞交培訓督導部進行歸檔。特殊情況下要向上級請示批准後,在允許時間內上交工作總結。

1.1.8 獎罰細則

督導人員行使處罰權應以公司運營管理制度、督導標準、經營合同和已經書面明示給連鎖店的函件、通知或規範性要求為準則,結合現場事實為依據,以及時糾正、快速整改為目的,以公開、公平、公正為原則,做出合理的建議或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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