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委屈!小伙公交车上让座被晃倒摔伤!苦等赔偿

6月27日中午11点多

市民小刘

从大连北站乘坐1016路公交车

当时车上乘客很多

而且大部分是老年人

小刘将座位让给了一位老人

刚刚让完座

公交车行驶到后盐陶瓷城附近时

与一辆出租车相撞

车上的人都被晃的不轻

而在车上站着的小刘

因急刹车带来的惯性摔倒在地

......

太委屈!小伙公交车上让座被晃倒摔伤!苦等赔偿

△发生事故的公交车和出租车

小刘说,由于车辆急刹,他在车内打滚一圈,导致左手软组织挫伤,右肘划出伤口,头部撞击到栏杆,眼镜破碎,短暂眩晕……尽管当时车上人很多,但只有他受伤比较严重。

太委屈!小伙公交车上让座被晃倒摔伤!苦等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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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涉两小时

小刘起身后,让乘客帮助打电话通知自己单位同事,10分钟左右同事赶到现场。交警也到达现场对事故进行调查。随后,1016路公交车所在公司的安全员到现场,公交车司机和出租车司机到交警部门接受调查。

坚持等待事故责任认定

当时,小刘身上没带多少现金,也没有银行卡,希望公交车司机垫付医疗费用,但司机称自己身上没钱。小刘的同事垫付了一些钱,才做了头部CT检查,所幸颅内未发现出血点,只是轻微外伤。小刘的左手软组织挫伤,右肘外伤缝了4针。

6月29日,小刘找到1016路公交车所属公交公司,想要对医疗费用和理赔事宜进行协商。小刘说,接待他的负责人态度比较冷漠,全程没有问他的伤情,只坚称待事故责任认定下来后,由保险公司赔付。

那么当时的交通事故责任方到底是谁呢?

当事双方表示,负责处理事故的甘井子交警大队交警,让他们等交通事故裁决认定结果出来再给他们打电话。然而一周过去了 ,小刘一直在等待中......

乘客在公交车上受伤

公交公司是否应该先行赔付?

根据《合同法》第302条划定,承运人应当对运输过程中旅客的伤亡承担损害赔偿责任,除非伤亡是旅客自身健康原因造成的或者承运人证实伤亡是旅客故意,重大过失造成的除外......只要不是不可抗力或者旅客自身原因造成的,不论客运公司主观上有无过错,旅客均有权向其请求损害赔偿。

在相似案例中,乘客在车上受伤,公交公司可先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医疗、护理、交通等费用,在对乘客进行实际赔付后,公交公司可向事故责任人追偿其先行赔付的费用。

大连市道路客运管理处公交科负责人说,如果乘客与公交公司协调未果,可以向他们反映情况,他们会协调处理;协商不成的,也可以诉诸法律途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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