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上“叠罗汉”,肆意横穿马路……玉林少年,街头不是你们表演的“舞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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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上“叠罗汉”,肆意横穿马路……玉林少年,街头不是你们表演的“舞台”!

暑假已结束,学生们陆续回到校园,但暑期存在不少未成年人违法交通规则的行为。交通安全无小事,尤其是涉及未成年人,广大家长、老师乃至全社会都要进一步重视未成年人交通安全问题,避免悲剧的发生。

车上“叠罗汉”,肆意横穿马路……玉林少年,街头不是你们表演的“舞台”!

两小孩红灯时冲过马路。

马路上,那些未成年人的交通“劣迹”

近年来,玉林城区发生涉及未成年人的交通事故屡见不鲜,其中不按规定横路或不走人行道、无证驾驶、私自改造车辆、学龄前儿童无人监护等交通违法突出。记者在玉林多条路段观察了解到,路面上未成年人驾驶电动车上路的情形众多,部分未成年人在路上还结伴通行,有时一辆车上载着两三人,嬉戏打闹前行,存在着极大的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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镜头一:9月1日,在玉林城区民主南路,两名10多岁的男孩骑着共享单车,在机动车道上自如地穿梭在车流中,横穿马路时,两人还有说有笑,骑车互相追赶……如此“潇洒”的行为,让不少在旁的人感到后怕,万一出现意外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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镜头二:

8月31日,在玉林城区青年广场前的路口处,一名老奶奶骑着电动车匆匆而过,车上还有3名未成年人,如叠罗汉一般挤在一辆车上,类似场景在玉林城区很常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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镜头三:不久前,记者在北流市清湾镇街上就发现,有两名年纪不到十岁的“小屁孩”驾驶无牌的三轮电动车大摇大摆地上路,两人还不时谈话、嬉笑,让一旁的记者震惊不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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镜头四:8月30日,记者在玉林城区人民东路与内环南路交叉路口处发现,该路段来往的车辆、行人众多,在斑马线处,两名小女孩无视红灯一边嬉戏打闹一边穿过车流,后方还有一家长大喊“慢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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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男孩在机动车道上“潇洒”骑行。

未满16岁不得驾驶电动车

在玉林城区路面上,中小学生骑摩托车、电动车上路的情形屡见不鲜,由于缺乏交通安全知识的系统学习和了解,不懂车辆行驶特点,导致安全隐患层出不穷。近日,玉林市交警一大队在城区民主路大市场开展整治电动车、摩托车行动时,查获三辆无牌无证的摩托车,三名驾驶员全为未满16岁的在校中学生。

8月中旬,玉林市交警一大队民警还在辖区内查处了一起未成年人驾驶改装电动车上路的违法行为,一辆普通的电动车竟然被装上了10个电瓶,这是要“飞起”的节奏。记者从玉林交警部门了解到,不少未成年人热衷于非法改装电动车,为了耍酷拆去后视镜,同时加装平衡杆、制动控制器,或者换上大功率的电瓶和增加电瓶数量,让电动车加速。而电动车的材质和摩托车不一样,制动性能也无法与摩托车比,一旦电动车速度太快,刹车就不灵,极易出现交通事故。

“电动车驾驶很简单,没有什么技术含量。”记者在玉州区第三中学采访时,一学生大声向记者炫耀自己的驾驶技术,但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规定,驾驶自行车必须年满12周岁;驾驶电动自行车必须年满16周岁,18周岁以下未成年人不得私自驾驶机动车上路。

家长,不应是未成年人违法的“帮凶”

“孩子放假但我们还得上班,没有时间陪伴、管教,只好让孩子自由活动,只要作业做完、不惹是生非、准时回家就好。”家长何文英告诉记者,儿子读初一了,驾驶电动车已经成了孩子的专业技能,假期孩子和同伴总是成群结伴地驾车出去玩。

玉林市交警一大队民警表示,未成年人违反信号指示横穿马路、不系安全带或戴安全头盔、独自通行、骑摩托车等违法行为,是家长监护不当和疏于管教,导致交通事故伤害的主要原因,尤其当下不少的家长总以“太忙”“相信孩子车技”等为由,忽略了对孩子的交通安全教育。其实平时除了学校、交警部门强化对未成年人交通安全教育外,家庭的教育也极为重要,不少监护人交通安全的守法意识和文明素养较低,对未成年人的交通安全监管不力,教育不足,一定程度地纵容未成年人养成不当的交通习惯。

交警提示,作为家长要加强对自己子女的管教,除了平时要教育自己的孩子不能无证驾驶机动车之外,还务必将车辆钥匙保管好,出门要遵守交通规则,以身作则确保出行交通安全。

(玉林日报 记者 曾维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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