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最近劉鑫又在微博上曬照:嘴角笑容爛漫,可不知內心是否還有對江歌的一點點懷念。
各路媒體紛紛表達意見看法,或激昂或憤慨,或煽動或怒罵。
前兩天我也簡單的說了兩句,後臺留言大部分還是一邊倒的支持嚴懲劉鑫,這也是整個媒體輿論的導向。
可還是有那麼幾個人跳出來說,
“你又不是劉鑫,你要是她說不定比她還噁心!”
“不知道事實的經過就沒有發言權!”
“希望大家理性看待這個問題,不要再毀了這個可憐的姑娘!”
我真的想說一句,去你媽的!
二、
我一直都不喜歡思考人性的問題,也不敢去考驗它,因為會怕看到最醜陋最陰暗的一面。
網絡的發達讓一些惡性事件很快再網上傳播發酵,前幾年的“躲貓貓事件”,跳水救人反被誣陷事件,近期的保姆縱火案,江歌劉鑫案件,你看過太多太多就麻木了。
你以為能看到人性陰暗的極限,可現實卻不斷刷新你的底線,毀你的三觀。
回到劉鑫案,我堅定的鄙視唾棄劉鑫,讓她沒工作沒男人,一輩子毀於一旦最好。
這是我最內心深處的想法。如果這樣的人還能活的很好,
那良知呢?公理呢?善良呢?道義呢?你讓我放到馬桶裡沖掉嗎?
魯迅說:我向來不憚以最壞的惡意來揣測中國人。
幾十年過去了,魯老師說的還行的通。
劉鑫這種行為不能算自私,已經可以說沒有人性了,跟動物有什麼區別?
那些為她開脫的人,請不要站在道德的制高點來評價這件事,沒什麼意義。
我一直認為,每個人的行為都是自己的選擇。
你既然選擇了這樣,你就應該為自己的選擇承擔後果和代價。
心理學上講,每個人做的任何選擇和行為都有他正面的動機。
可在這件事上,我沒有看到一點正面的動機,這是人性的醜陋,毫無人性可言!
三、
這不是憤青,這不是憤怒,這更不是法律和道德的不容。
這事關人性。
前段時間還出了辱母案,如果有人還支持將那個孩子判處死刑的話,我只能說,呵呵呵。
當時聽到這個案子,我整個人青筋暴起,一股勁兒想發洩就是找不到出口。設身處地想一下,如果我遇到了這樣的情況,我可能做的比捅人更厲害吧。
懸疑劇導演希區柯克認為:人世間充滿了邪惡,無法逃避。他經常借用電影來說:“我知道你們內心不過是小丑而已,讓你們看清楚,你們到底會有多麼墮落。
海明威說:這個世界很美好,值得我為之奮鬥。我只同意後半句。
我也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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