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江歌:愿你下辈子再遇不到刘鑫

致江歌:愿你下辈子再遇不到刘鑫

一、

最近刘鑫又在微博上晒照:嘴角笑容烂漫,可不知内心是否还有对江歌的一点点怀念。

各路媒体纷纷表达意见看法,或激昂或愤慨,或煽动或怒骂。

前两天我也简单的说了两句,后台留言大部分还是一边倒的支持严惩刘鑫,这也是整个媒体舆论的导向。

可还是有那么几个人跳出来说,

“你又不是刘鑫,你要是她说不定比她还恶心!”

“不知道事实的经过就没有发言权!”

“希望大家理性看待这个问题,不要再毁了这个可怜的姑娘!”

我真的想说一句,去你妈的!

二、

我一直都不喜欢思考人性的问题,也不敢去考验它,因为会怕看到最丑陋最阴暗的一面。

网络的发达让一些恶性事件很快再网上传播发酵,前几年的“躲猫猫事件”,跳水救人反被诬陷事件,近期的保姆纵火案,江歌刘鑫案件,你看过太多太多就麻木了。

你以为能看到人性阴暗的极限,可现实却不断刷新你的底线,毁你的三观。

回到刘鑫案,我坚定的鄙视唾弃刘鑫,让她没工作没男人,一辈子毁于一旦最好。

这是我最内心深处的想法。如果这样的人还能活的很好,

那良知呢?公理呢?善良呢?道义呢?你让我放到马桶里冲掉吗?

鲁迅说:我向来不惮以最坏的恶意来揣测中国人。

几十年过去了,鲁老师说的还行的通。

刘鑫这种行为不能算自私,已经可以说没有人性了,跟动物有什么区别?

那些为她开脱的人,请不要站在道德的制高点来评价这件事,没什么意义。

我一直认为,每个人的行为都是自己的选择。

你既然选择了这样,你就应该为自己的选择承担后果和代价。

心理学上讲,每个人做的任何选择和行为都有他正面的动机。

可在这件事上,我没有看到一点正面的动机,这是人性的丑陋,毫无人性可言!

三、

这不是愤青,这不是愤怒,这更不是法律和道德的不容。

这事关人性。

前段时间还出了辱母案,如果有人还支持将那个孩子判处死刑的话,我只能说,呵呵呵。

当时听到这个案子,我整个人青筋暴起,一股劲儿想发泄就是找不到出口。设身处地想一下,如果我遇到了这样的情况,我可能做的比捅人更厉害吧。

悬疑剧导演希区柯克认为:人世间充满了邪恶,无法逃避。他经常借用电影来说:“我知道你们内心不过是小丑而已,让你们看清楚,你们到底会有多么堕落。

海明威说:这个世界很美好,值得我为之奋斗。我只同意后半句。

我也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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