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不守紀律被老師批評而離家出走,家長找學校要人,老師因此被停職,你怎麼看?

美歌妙聲

我只想反問一下家長,如果你是老師,你會怎麼處理這樣的學生?

該同學的行為確實有不妥之處,批評教育屬於老師的正常工作範圍,若聽之任之則不符合老師的行為標準,有明顯的錯誤行為而不糾正怎麼行.作為老師,這一點點的責任心還是要有的.我覺得這名老師的做法並沒有過錯.

若是你選擇批評,也是會有學生出走的風險,家長會過來鬧,你還敢批評嗎?

停職處理非常不妥

我覺得停職處理此老師非常不妥,於情理上來講,老師並無過錯.停職意味著學生的教學受影響.老師也會感覺心寒,心裡不得勁.若這樣處理,其他老師後面還敢批評學生嗎?老師還能算是正常的老師嗎?這樣的教育,能教出什麼樣的後代呢?細思極恐.

學生家長應該反思日常教育中的問題

孩子輕易出走,無疑是心理承受力是比較弱的,至少是比較任性的,想以離家出走給老師和家長壓力.我覺得這樣的孩子家庭教育這塊肯定是有問題的,在這件事情中,家長第一個要反思的.


學霸數學

現在,網上經常會看到中小學生離家出走的消息。孩子的性格如此脆弱極端,是家庭的過錯,還是學校的責任,擬或是社會的問題?誰能夠說得清楚呢?

如題所述,學生在課堂上,不僅不認真聽課,還影響到其他學生學習和課堂紀律。老師給予批評教育是權力,更是義務,無可指責。而對於學生的離家出走,應該分析各種可能的原因,尋求社會各界的幫助,立即進行尋找。而不是一味的找學校和老師的麻煩,不但於事無補,還會對孩子以後的成長教育造成負面影響。

首先,批評教育學生是老師的職責所在,一個對學生的錯誤言行視而不見聽而不聞的老師,是一個不稱職的老師。老師在批評學生過程中,只要沒有體罰侮辱恐嚇等不當行為,都屬正常工作範疇,對於出現的任何意外情況,不應該追究老師的責任。

其次,對孩子的性格以及面對批評教育的承受能力,家長應該比老師更清楚。發現孩子在某一方面有不足,應該及時與老師溝通,請老師在平時的教育過程中,適當予以糾正,或者是注意平時的批評教育方法。

第三,教書育人,育人應該是第一。教育心理學是教師的必修課程,老師在教學過程中,應該注意學生的心理活動,及時發現個別學生的心理變化,捕捉事情發生的苗頭,及時與家長溝通,化事故與無形。當然,這是件很難做到的事情,老師不是萬能,有些事情可以避免,有些事情老師也是無能為力。不論如何,只要一個老師盡職盡責一絲不苟,做了老師應該做到的一切,就問心無愧就是一個好老師。

對於題主所述的這件事,如果老師在批評學生過程中,沒有什麼過激和不當言行,就與學生的出走沒有直接關係,學校也不應當迫於家長的壓力,就對老師做出不適合的處分。


無奈且向上

學生不守紀律被老師批評而離家出走,家長找學校要人,老師因此被停職,你怎麼看?

第一,我覺得這位老師沒有任何錯誤,不應該被學校停職。作為一名老師,應該有教育學生的職責與權利,如果連批評一下學生都不可以的話,那麼幹脆解散學校和老師吧。顯然,這位老師只是盡到了自己的職責與權利,也沒有什麼特別出格的行為。

第二,作為學生家長,應該更多的反思自己的教育問題和監護責任履行問題。為什麼你的孩子受不住老師的批評教育?為什麼你的孩子動不動就離家出走?作為家長,你是否盡到了應盡的責任,為什麼孩子的心性會如此脆弱?

雖然孩子離家出走讓家長感到十分心慌,但也不能因此而把矛頭指向學校和老師,如果是這樣的話,即便你能找回孩子,又有什麼用呢?正確的做法應該是向學校和老師求救,以便得到幫助,而不是隻找學校和老師的麻煩,這樣的家長不是稱職的家長,也是無助於孩子的教育成長。

第三,我認為這個校長缺乏擔當,憑什麼要讓老師停職反省。現在一些學校往往出了事情,不依法辦事,不按規矩處理。只要是學生與老師之間的問題,就一律追究老師的問題。顯然,這是一種息事寧人、和稀泥的做法,最終不能夠真正解決問題。

因此,我如果是這位老師,一是會向上級部門進行申訴,主張自己的權利;二是會向社會表明自己的觀點,沒有做錯就沒有做錯,不必要為此自責,該做什麼事還得做什麼事。


碧翰烽

如果描述屬實,教師無責,走遍天下不外乎一個理字!

首先,教育權是教師職業的天然權利,無教師權則無教師。這是被社會公認的權利,任何人都不能非法剝奪。本人也算熟悉教育政策與法規,都無法替校長找到給教師停職的理由。多說一句,即使要停職,也需要以學校的名義作出,校長無權以校長的職務作出停職決定。


其次,對違紀學生不予教育則是教師的失職。以教師的職責而言,教書育人,育人為首。對違紀學生進行教育批評是正當合法的教育行為,無可指責。

第三,家長無權向學校要人。學生正常離校後,學校一方面無義務進行照看,另一方面也無逐一照看的可能。按照相關法律,家長應該向公安機關尋求幫助,學校應該予以協助提供有關信息。對於家長來學校吵鬧,嚴重的情況下應按“校鬧"進來處理。

最後,必須申明一點,如果教師在教育的過程中有不適當的言行,那麼教師應該承擔相應責任。


林督學的教育觀察

學生不守紀律被老師批評而離家出走,家長找學校要人,老師因此被停職;如果我是這個老師,我也只能乘停職的時機和家長一起去尋找這個學生。

因為,學生不守紀律,作為教師必須要進行批評教育,但是現在學生離家出走,如果不把他儘快找回來,要是出現其它意外情況,那麼不要說對家長來說是一場災難,對於老師和學校來說也是沒辦法承受的。

因此,學校停職這個教師,並不簡單的是為了懲罰這個教師,而更多的是為了讓這個老師和家長一起尋找這個學生。避免事態惡化。因此,我如果是這個教師,我也會接受這一處罰,和家長積極交流,合力尋找學生。

其次,我需要說的是,面對現在接受多元化信息成長起來的00後一代,對教師、家長、學校和社會都是一個新課題。因而要想教育好他們,各方必須形成合力。家長不能因為教育成本的大幅度提高,就對教師和學校求全責備,必須明確家長是孩子教育的第一責任人。而教師作為學校教育具體實施者,不能過分依靠剛性的懲罰來教育學生,要學會和學生交流,瞭解學生的困難。而學校作為教育承擔部門,既要嚴格管理學生和教師,也要了解師生的實際訴求,妥善解決師生之間的矛盾,杜絕將自己置身事外,而使用簡單粗暴的開除等方式處分老師和學生的方式解決問題。而社會輿論也要客觀看待師生矛盾,不要過分渲染,避免由於自身不負責任的宣傳而造成教育者和學生及家長的誤解,從而影響教育的正常開展。


地震博士

請不要把老師和家長對立起來

此事件中,老師如何批評的,我們不得而知,只知道孩子被批評後出走,自然有孩子承受不了的一些東西,他才會出走。至於具體什麼原因,需要家庭和學校來共同探究,一起解決。

孩子不見了,第一大事就是找孩子,不是論歸責。如果我是家長,也會找學校要人。這是人之常情。至於老師該不該管,該怎麼管,有沒有錯,這是另外一件事,大家把矛頭對準家長,劍走偏鋒,很是愉快啊!

如果我是老師,我會反思自己的批評為何導致孩子出走,在以後的執教過程中,有意識調整自己的方法,好好引導不同個性的孩子。至於被停職是否委屈,這就不得而知了。

我同意這個事件中,家長有對孩子忽視之責,否則孩子不會那麼脆弱。而學校,對孩子的教育方式同樣有欠妥之責,本已脆弱,就該換個方式。至於孩子本身,他只是選擇了一個保護自己的方式,但是方式欠妥,造成大家擔心,是不對的。


老師們,你們有多焦慮?

看到這樣的問題,閱讀了大部分的答案,竟然很遺憾地發現,老師們似乎成了驚弓之鳥,但凡出現教育問題,恨不得把所有黑的說成白的,生怕被牽連。老師們是有多焦慮?

就一件小事,就能看出我們的老師的確太焦慮了:管孩子吧,怕出事;不管孩子吧,良心過不去。這些我能理解。可我不贊成因為焦慮,而把管理不當,或者管理欠妥這些實際問題,掩蓋了過去,出現問題了不去擔責,還要抱屈,叫苦。

為何出現問題的永遠是少部分老師?這些出問題的老師,有沒有好好檢討過,在自己的執教生涯裡,哪些事情做得到位,哪些事情並未辦妥,在自己的執教習慣裡面,有哪些是真正符合職業規範的,有哪些是脫離職業道德的?

在教師的幾條職業道德中,還有新的教師素質中,都要求老師學會反思。社會上沒有一個職業不需要進步,教師也一樣。我相信,我們的大部分老師,都能夠做到以身作則,至於有些的確不怎樣的老師,世人也完全沒必要幫他們辯護。

人無完人,如果連自己的缺點都不能或者不敢面對,怎麼去教育好祖國的花朵?


學生為何出走:家庭、學校和自身都有原因

以下是我從網上搜尋到的離家出走新聞:

  • 2004年11月17日,班主任辱罵學生“賤”,學生離家出走

  • 2013年4月28日,男孩被老師批評離家出走

  • 2015年9月17日,學生受老師批評離家出走


這幾起事件中,被老師辱罵而沒得到家長的重視;經常被老師批評,甚至被扇耳光,又是寄宿;被家長打,然後擔心再被打,都是孩子們離家出走最直接的原因。

可以窺見,孩子的內心充滿了恐懼和不安

他們害怕很多事情,而這些事情又來自他們日常的生活環境——家庭和學校,當他們的生存環境,在他們看來充滿威脅時,他們找不到解決問題的出口,在他們看來,唯一的辦法就是逃離。

對自己的家庭要“逃離”,對自己的學校要“逃離”,反映出他們心理的冷漠,感受不到來自家庭和學校集體的溫暖,這是客觀事實。


該怎麼教育你,離家的孩子們?

我們不去追究某一件事背後孰對孰錯,而應該去想,如果避免此類問題頻繁發生。站在中間立場上說,在孩子入學之後,他的問題就是家長、學校和老師,三方的共同責任。

個人認為,根據青春期孩子的特點,家長、學校和老師都要採取合適的方式,做好共同教育:

  1. 尊重孩子:青春期的孩子都有自己的看法和想法,大家不要再把他們當小小孩,希望用管教和控制的方式去教育。

    很多家長和老師都懂得充分尊重孩子,而對於離家出走的小部分孩子,家長們更要做到。

  2. 關心孩子學習是孩子的,可孩子是父母的。當孩子在學習上遇到困難,遭遇挫折時,家長就該多關心,即使孩子學習很平穩,家長也要表示自己的關注,尤其要讓孩子學會表達自己的情緒,溝通自己的問題。

  3. 遇到問題,先理解孩子:一個總被理解的孩子,是不太容易走極端的。即使犯了錯,家長也該先詢問孩子的想法,理解他的邏輯,然後指出其中的不對,予以糾正。

  4. 教育者要注重教學反思:過而能改,善莫大焉。我們都知道一線教師,有些非常辛苦,壓力很大;有些也吊兒郎當,得過且過。但是問題出來,我們希望看到教育者的擔當和骨氣,既能為自己的錯誤買單,也敢對家長的無理說不。

    為何我們推崇教育家陶行知,因為他從不推脫責任。我們為何崇敬蔡元培校長,因為他面對問題時,也從來沒有想過推辭。知識分子,不卑不亢,育我兒女,何懼之有?



素秋慈

我是一名教師,教育是我的主業。一個學生不守紀律被老師批評而離家出走,家長讓學校找人,校長讓老師停職,我怎麼看?



我們先來看看事情的經過,這個學生上課的時候在學生身上亂畫,下課了教師把他叫到辦公室批評他,然後學生離家出走,然後家長去學校要人,然後校長讓老師停職,然後……然後有了我的看法!


首先,如果情況屬實我對有理走遍天下這句話持懷疑的態度。學生犯了錯誤難道教師不能批評了嗎?難道他往人家身上亂畫不應該批評?教師批評他有什麼錯?還有理走遍天下,教師連個申辯的機會都沒有就停職了?讓教師上哪裡說理去?

第二,學生還是學生嗎?現在得學校教育一味地放大學生的權利,真像人們說的學生祖宗化了,不要說碰不得,連說都不能說!像這樣的孩子將來怎麼能經受挫折!甚至堪憂的是犯了嚴重的錯誤都不能批評,難道任其所為?



第三,教師很無奈。學生違反紀律你批評吧,你看看停職了,你不批評吧不!說你是個不負責任的老師,再說他往人家身上畫,人家學生家長願意嗎?人家的家長願意嗎?教師到底是管還是不管?做老師真難啊!


第三,作為家長不問青紅皂白直接去學校問責老師,你知道你孩子在學校幹了些什麼?如此寵溺難怪他的孩子不聽老師批評,而且離家出走!你不讓孩子遵守學校紀律,任其所為估計將來你自己也不會控制的了!

第四,作為校長,一校之主。不要求你偏袒老師,但是要求你堅持正義,不能一出事就一邊倒的制裁老師。如果老師沒有錯誤,真的希望有那麼一位校長,堅持正義,挺直腰桿力挺老師,而不是見怪不怪的隨意讓老師停職,寒了千千萬萬老師本來火熱的心!


松高尋鶴

教師有批評教育學生的權力。學生離家出走,無充分證據,家長不能找學校要人。老師沒有過錯,學校無權要求教師停職檢查。

首先,初二學生上課時在前排同學背上亂畫,明顯違反課堂紀律。老師發現後,課後將其帶到辦公室批評教育,合理合法。

2009年教育部印發的《中小學班主任工作規定》第十六條規定:“班主任有采取適當方式對學生進行批評教育的權力。”

權力與職責相輔相成,如果教師不行使權力對違紀學生批評教育,就是失職、不作為。

其次,家長並無充分證據證明,學生離家出走與教師的批評教育行為有關。不能主觀定論,並據此找學校要人。

舉個實例。前年,我校一初三女生離家出走,家長認為是老師批評其早戀所致,找學校要人。學校通過QQ追蹤,派副校長及班主任遠赴鄰省尋找,高速上爆胎出車禍差點送命。最終將人找回,才知該生真正的原因,是因父母陷婚姻危機欲離婚,孩子無法接受又無力改變,才憤而離家出走。

學生離家出走,作為監護人的家長,應該先從自身尋找原因,而不能將責任推卸給學校。



再次,學校在教師無明顯過錯情況下,不能也無權要求教師停職檢查。

根據《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處分暫行條例》,要求教師暫停職務接受調查或檢查的決定,應由學校上級主管部門作出。

且家長的投訴,理由和證據並不充分。無論是出於公平公正還是保護教師的立場,學校都應先行調查瞭解,待有相對明確清晰的責任界定之後,才能考慮是否需要對該教師停職檢查。

教師遇到這種情況,首先必須保持冷靜剋制,積極配合學校調查,並要求學校撤回停職決定。

若學校對教師的正當要求不予理會,教師可向上級主管部門提起申訴。

如果最終調查結果表明,教師對違紀學生的批評教育合理適度,或與學生離家出走不構成因果關係。教師有權要求學校就停職給其帶來的名譽和經濟損失做出賠償。


毫米

這樣的事太多了,數也數不清!孩子沒拿作業,讓孩子回家拿,孩子回家喝了藥,罪在教師;教師批評幾句,學生出走,罪在教師;更奇葩的孩子上學時沒到校出走,罪在教師;下雪了,孩子到辦公室搬作業本,摔倒骨折,罪在教師,學校賠償;兩個孩子打架其一受傷,罪在教師,學校賠償;體育課學生跑步摔倒受傷,罪在教師,學校賠償~~~一樁樁,一件件,不在學校當老師你們是看不到的!!!教師怎麼辦?學校怎麼辦?

教師只能牙齒掉了,吞到肚子裡,領導批評,上級追查,大會檢查,小會反省,扣了績效,掉了職稱,家人受氣,自己遭殃!所以很多教師發誓將來孩子幹什麼行業都行,就是不能再當教師!~~~嗚呼哀哉!

學校只能大會強調,平時嚴查,不能罰站,不能嚴厲批評,教育學生要春風化雨,潤物無聲(管用嗎?),窗戶上全是防盜網,不是防盜是防學生跳窗,門檻全部去掉,怕學生絆倒,操場上聯合攀登器,單雙槓全部拆除,籃球架全部用地攻螺絲打在地下,體育課不能開設標槍、鐵餅課~~~嗚呼哀哉!

有人會說:教師不好當,你們可以不幹!這話卻有道理。但又有誰知道:百無一用是書生!秀才造反,三年不成!真得走出校門,他們又能幹什麼?難道讓家人陪著喝西北風!~~~嗚呼哀哉!

蒲松齡詩云:墨染衣裳黑,煙燻鬍子黃。但有一線路,不做孩子王!


唐風涵韻

類似的情況去年冬天也發生在我縣的某一中學。一位初二女生因考試成績差被老師批評教育。下午正常放學後二小時左右,家長打電話給班主任,說自己孩子沒到家。班主任立即向校長彙報情況,校長便立即組織相關教師沿學生放學的路線尋找,2個多小時過去了,仍無果。這時大約是晚7點多鐘,校長著急,便打電話向分管縣長彙報情況,縣長聽到彙報後立即放下碗筷,到辦公室親自指揮尋人。又過1個多小時,家長打電話來說,孩子到家了。一場虛驚。後來一打聽,這位學生放學後在外面溜達了一圈。

不難想象,如果這位學生出了事,後果將會變得相當糟糕。此事表明,現在的孩子真的講不得,出了事,所有的錯都將責怪於學校、老師,連縣長也無可奈何。

教師批評學生的課堂違紀行為到底有沒有錯?本人認為沒有錯。既然老師沒錯,校長就要有擔當,對家長的無理要求就應該據理力爭,不應該拿教師開刀。領導對教師的處罰不能太隨意,一定要有理有據、有法律依據,千萬不能明哲保身去無端指斥、處理教師,這樣會冷了教師的心。如果教師沒有錯,當事教師就要依據相關法律維護自己的合理權益,不應該接受這麼窩囊的處罰。

如果老師失去了教育權,教育將會變成什麼樣子?不可想象!

家長在遇到這些事情時,有點過激行為是情理之中的,但要在法律範圍內。有的家長有時拿學校和教師在處理這些事情中的協理行為當作是學校與教師的軟弱,進而提出各種無理要求,實在讓人難以忍受。

在當前大環境下,教師的教育行為一定要納入法律軌道,萬一出了事,要有維權意識。那些得罪不起的學生、家長,教師一定要做到心中有數,該用什麼樣的方法教育要一本清冊,學會從源頭上保護自己,不然出了事只有自認倒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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