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產黨宣言》陳瘦石譯本的若干考證

《共产党宣言》陈瘦石译本的若干考证

《共产党宣言》陈瘦石译本的若干考证

為什麼能在國統區發行《共產黨宣言》

此外,在序言中,專門提及了原著對蘇聯經濟的批判,指出該書的評論是以制度據以建立的原理作為基礎,並不像其他學者那麼極端,不是抑之入地,不是揚之入天,而是給予了客觀的分析和公正的批評。顯然,這本書的出版是為了讓更多的民眾、學者瞭解和研究他國經濟制度,並在此基礎上為本國經濟建設工作予以啟示和建議,全無宣傳蘇聯經濟制度、宣傳馬克思主義學說之意。這樣,以此為目的,對該書的翻譯、出版與發行,必不會成為國民黨政府管制的對象。在國民黨政府嚴格的審核制度中,該書順利通過審核、發行,這點從《比較經濟制度》(下)的封底上明確印著“重慶市圖書雜誌審查處,審查證世圖字第3400號”可得到佐證。

就該書的出版時間來說,目前學界楊金海、高放、王保賢等在論文中指出,陳瘦石的《共產黨宣言》譯本出版日期1943年9月,此後多有 1943年陳瘦石譯本之說。事實上,《比較經濟制度》分上下兩冊發行,上冊分為四編,分別是“導言”、“烏托邦主義先驅者”、“馬克思的社會主義與共產主義學說”、“現代社會主義與共產主義”,下冊分有三編即“蘇聯經濟”、“意德法西斯主義”、“消費合作運動 ”和“附錄 ”,《宣言》正是“附錄”之第一部分。從原書來看,《比較經濟制度》上、下兩冊出版時間並不一致,上冊出版日期為“中華民國三十二年九月”,即 1943年9月。下冊卻沒有立即出版,筆者在上海圖書館查到《比較經濟制度》(下)封底寫著 “中華民國三十四年初版”,即是 1945年 4月出版。也就是說,當前不少學者所言1943年陳瘦石譯本並不準確,應該改為1945年陳瘦石譯本。

《共产党宣言》陈瘦石译本的若干考证

陳瘦石譯本的特點與價值

首先是 《共產黨宣言》的獨一無二的背景介紹。

博古譯本中有4個序言、29個附註,陳瘦石譯本沒有附任何序言,只有正文,附註也僅有6個。不過該譯本也有自身的獨特之處,譯本的正文前面加了一段解釋,重點闡述了《共產黨宣言》擬定背景以及“共產”一詞的使用,原文如下:

共產黨同盟成立後不久,便在倫敦舉行第一二兩屆大會,時間都在一八四七年。該同盟的會員,以德籍工人佔多數,他們雖流寓在歐洲其他國家,但因彼此在反抗現存政治經濟制度上具有共同利害,故仍保持著密切聯繫。當舉行第二屆大會時,馬克思和恩格斯還不到三十歲,一同被邀出席,並奉命為同盟草擬一個新綱領。共產黨宣言,便是他們的合作產物。共產黨同盟壽命很短,一八五二年即告解體,而共產黨宣言卻巍然獨存,變成社會主義及共產主義運動的經典。該宣言之所以稱為[共產],不稱[社會主義],乃是因為當時一般人把各種烏托邦主義及改革主義的思想都叫作社會主義,而馬克思與恩格斯則不願使共產黨同盟的綱領和這些主義相混淆的緣故。宣言的第三章,即是對流行的各種[社會主義]與改革主義施行客觀的批判。原文所附註解,系恩格斯為一八八八年出版的宣言所特撰。

二是翻譯的目的性最弱。該譯本是所有的漢譯《共產黨宣言》翻譯過程中“目的性”最弱的譯本。隨著翻譯理論研究的深入,“翻譯就是用一種語言把另外一種語言在內容和形式不可分隔的統一中所業已表達出來的東西準確而完全的表達出來”。這種“等值”翻譯的理論逐漸被摒棄,越來越多的學者承認翻譯是譯者的再創作。而再創作的作品與原作品的“距離”遠近首先取決於譯者的 “目的”。陳瘦石翻譯的《共產黨宣言》遵循了《比較經濟制度》既定的文本,亦將其作為附錄,為理解《比較經濟制度》中的概念、術語以及理論背景而服務。相比之下,華崗譯本、成仿吾、徐冰譯本以及博古譯本都是應中國共產黨革命之需而產生,在翻譯中必須要注重價值訴求與黨派意識。此外,該譯本的語體風格似乎更接近於 “原著”本身。

三是語言通俗易懂。選取幾處與出版時間接近的1943年的博古翻譯的譯本進行比較,能夠看出來,陳瘦石譯本中所翻譯的句子更容易理解。如在博古譯本中翻譯為“那裡有這麼一個反對黨不會被它的在朝的敵人痛罵為共產主義的?那裡有這麼一個反對黨又不會把共產主義作為罪名去回敬反對黨派底更進步的代表與他們的反動敵手?”而在陳瘦石譯本中則翻譯成更容易理解的:“那一個反對黨未曾被當權的政敵汙作共產黨主義的集團?那一個反對黨未曾用共產黨主義這個名辭去詬署更急進的反對黨和反動的政敵?”雖然博古在譯文中已經多次出現了“資產階級與無產階級”這樣的術語,但在第一部分的標題中,博古仍然使用了“資產者與無產者”。而在陳瘦石譯文中,則明確地意識到 “資產階級與無產階級”更為合適,並作為第一部分的標題加以強調。這也有一定的合理性,因為恩格斯在1888年英文版中,在該標題加了一個附註是:“資產階級是指佔有社會生產資料並使用僱傭勞動的現代資本家階級。無產階級是指沒有自己的生產資料,因而不得不靠出賣勞動力來維持生活的現代僱傭工人階級。”從這個角度來看,陳瘦石將標題翻譯成“資產階級與無產階級”符合恩格斯的附註。再如,博古譯本中還存在一些不通順的地方,而陳瘦石譯本語句更加通順,對於那些剛接觸共產主義的人來說,更容易理解。

為什麼該譯本發行量極少

該譯本版本當前只有兩個,另一個是收藏在國家圖書館的翻印本,為64開豎排平裝袖珍本,封面中央是書名“共產黨宣言”,左上部有紅星,紅星下邊是中國共產黨黨徽,右部是“陳瘦石譯”字樣;全書用鉛字印刷,紙質很差;封底標明摘自《比較經濟制度》,但沒有出版單位和時間,據推測應是解放區的翻印本。不可否認,該譯本在國統區的出版與發行客觀上推動了馬克思主義理論的傳播。

需要指出的是,該譯本是所有譯本中版本最少的一個。原因有二:一是國統區在抗戰時期實行嚴格的新聞出版法規,對報刊書籍進行“管制”,在國統區進行翻印出版與傳播極其困難。雖然國共第二次合作期間,國民黨礙於蘇聯的關係也曾一度對馬克思經典著作 “放寬”,但有關共產主義的書籍還是頗受國共關係的影響。1939年 1月21日至30日,國民黨五屆五中全會決定設置“最高國防委員會”,通過黨務報告決議案及決議設立 “防共委員會”,確定 “溶共、防共、限共、反共”方針。此後,出臺一系列法律法規對所謂“內容反動”的宣傳品“封禁”。

1938至 1944年,國民黨陸續頒佈了一系列關於戰時新聞檢查和圖書雜誌審查的法令,如《戰時新聞違檢懲罰辦法》《圖書雜誌原稿審查辦法》《圖書送審須知》《雜誌送審須知》等等,以“戰時”的名義扼殺了新聞出版界的 “自由”,言論、出版、著作、通訊、集會、結社等均被嚴格限制。在此情況下,在國統區像《新華日報》《群眾》週刊這樣被國民黨政府承認的報紙雖然通過兩種版面(一個送檢,一個用於實際印刷)的方式來“規避”審查,但也是處處受限。

1941年 1月 16日,國民黨重慶市執委會發出密令:“自即日起,凡在新華日報張貼之處,設法秘密撕去,以杜流傳”。2月份,國民黨中央特種報會針對《新華日報》做出“只准印,不準賣”的規定。而且1941年7月國民黨中央圖書雜誌審核委員會印發的《取締書刊一覽》中開列的查禁書刊中有九百六十種,其中就有《政治經濟學論叢》《德國農民戰爭》《論弱小民族》等馬恩著作。因此,該譯本在國統區的刊行導致其翻印、傳播受到極大限制。

另一個原因是,受到“標準本”博古譯本的影響,該譯本在延安翻印受限。事實上,如果國統區翻印、傳播受困,該譯本也可在延安這一相對寬鬆的環境下進行翻印與傳播。但是,至今只發現一本,可見,該譯本並沒有受到重視。筆者通過對博古譯本的考證所知,博古於1943年重新參照俄文本翻譯的《共產黨宣言》曾是“幹部必讀”書籍之一,是中國共產黨幹部學習的對象,是內部公認的“標準本”。也可以說,博古譯本是官方所制定的學習讀物,而且該譯本出版時間比1945年才出版的陳瘦石譯本要早兩年,較早被延安中國共產黨所接受,且閱讀與翻印並不受阻。而且,就譯本的刊佈來看,作為附錄出現的《共產黨宣言》與單獨譯本相比,較難發現,不容易引起注意。從1945年出版到被拿到延安翻印,自然需要一段時間,而1945年延安整風後期博古譯本已被廣大幹部廣泛學習,1946年時博古譯本已存在5個不同版本,其中兩個版本的印刷量已達一萬冊。因此,在博古譯本被指定為“標準本”,得以廣泛傳播、學習與翻印的情況下,即使陳瘦石譯本進入延安也很難得到更大範圍的翻印與傳播。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