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古代文人偏爱小脚?缠足的历史是何时开始的?

薛文康

中国古代女子裹小脚具体开始风靡的时间是宋朝,但宋朝这个朝代历史很久,从公元960年到公元1279年,足足有三百多年,说宋朝,就太笼统了。裹小脚的风气,在五代就有,但一直到北宋1070年以前,妇女裹小脚的并不多,但过了1110年,也就是宋徽宗宣和年间,缠足逐渐向民间普及,这距离宋朝开国已经150年了。到南宋,裹小脚成为了女性必须做的事。到明清时期,更是如此,不裹小脚的女人嫁不出去,还被喊成是”大脚“,明朝崇祯皇帝对小脚赞赏有加,夸奖哪个妃嫔脚更小,对脚大的充满鄙夷。

究竟是什么原因,导致中国古代妇女们开始纷纷裹小脚呢?

根据一些靠谱的说法,裹小脚起初是上层贵族为了炫耀自家婢女、女性脚小而兴起的。唐朝之后,北宋之前的五代十国时期,后唐皇帝喜欢脚小的女人,那时候还是比较正常的小脚,是天然的小脚,不是裹出来的。但大家也知道,有句话叫做“吴王好剑客,百姓多疮瘢”“楚王好细腰,宫中多饿死”,吴王喜欢剑客,于是当朝就有许多剑客,百姓被剑客刺伤的很多。楚王喜欢腰细的,宫中的女子就多自己饿自己,捆扎束腰。

小脚也是这样的,起初可能是宫中女子开始裹小脚来讨好皇帝,后来就是各地的富豪,让婢女裹小脚,继而家里的女子也裹小脚。

什么是上行下效?

元朝的富户为了炫富,模仿宫廷,让仆人割屌,假冒自己也有个后宫,让太监伺候自己的女人。那么五代到北宋的富户,自然也靠让家里的女人裹小脚来炫耀自己的门第。在北宋末年之前,裹小脚的风气主要是在贵族之间流行,到北宋末和南宋,就渗透到了民间了。不是说中国古代文人喜欢小脚,是中国宋朝以后的人,都不知道裹小脚是为啥,偏偏习惯了这种恶习,但凡描写女子之脚,自然就是“写小脚”了。

为何写小脚的文人多?

因为不是文人,普通人连识字都做不到啊。就算识字,写了也没人看啊。要是说普通男子对裹小脚深恶痛绝,那不裹小脚的女子怎么可能嫁不出去?

理解了这点,就能晓得,裹小脚,既不是为了逼迫女子足不出户(事实上客观上的确有这个后果,但宋朝以前也有后宫和闺房),也不是为了满足男子性瘾,它就是一个自上而下争相效仿的恶劣风气。和当年八旗子弟喜欢遛鸟,到后来京城的百姓也喜欢遛鸟,以至于清末、民国、现代,各城市老城区的人更喜欢遛鸟一样。又比如,上层婚礼必用豪车,到平民间,婚礼不找几辆豪车他就感觉面子上过不去,道理是一样的。只是,裹小脚这个风气,过了几十年,人们就已经忘记了它究竟是为了什么。当年富户夸耀门第,效仿宫中,到民间相沿成俗以后,八九百年来,使女子受尽苦楚。


豆子人民艺术家

目前学界普遍的认知是,在唐末之前,既没有描述缠足的文献资料,也没有相关的考古发现,真正有据可考的缠足历史源自于宋代。所以那些讲到隋朝的故事的,大多是民间传说,真实性并不可靠。


美国学者高彦颐通过研究证明,六朝时代和唐代的诗文中,有大量的关于罗袜、鞋带的描写,这是诗人们对理想女性的描绘。但是,中国虽然有漫长的男权社会历史,但男性审美还不足以让如此大量的女性自残。所以,不要以为我们的祖先变态到喜欢残疾了的双脚,这完全是误解。


目前的研究表明,缠足的出现,与社会经济之间存在密切的关联。


缠足兴起的时候,其实是富人阶层彰显身份的方式。这套逻辑在今日可能很难被理解,但在古人看来,缠足意味着这名女性失去作为劳动力的资格,她不需要干活。家里能白养着她,代表这个家庭很有实力。


说白了,女性被缠足,是当时人们炫富的方式。


因为涉及到财富问题,所以攀比之风盛起。许多家庭,本身经济状况并不好,但碍于面子还是给女孩子缠足,这一风气得以流行起来。到了帝制晚期,不缠足已经变成一件无法想象的事情。


另一方面,当纺织业大幅度发展的时候,很多家庭意识到,缠足的女性恰好适合这个工作。美国学者Hill Gates专门写过这样一本书,研究缠足和女性劳动力之间的关系。


她得出的结论是,缠足和从事纺织劳动的家庭有密切的关系。如果一个家庭是从事纺织业的,这个家庭中的女性大概率会被缠足。


其原因在于,纺织业是一种女性从业者远多于男性的行业,它要求从业者长时间坐着,坐得越久,活就干得越多。女孩子长到一定年龄,家里人普遍会想要女孩子帮忙纺织,但如何限制孩子爱活动的天性呢?父母想出来的办法就是:缠足。缠足之后,小脚不再适合奔跑与活动,于是女孩子可以踏实下来进行纺织,为家庭创造更多收入。


换而言之,到了这个阶段,缠足这种起初是炫富的方式,产生了真正“实用性”的价值,它变成了限制女孩人身自由的镣铐。


归根结底,在女性缠足的历程中,女性自己起了巨大的作用。她们不会为了迎合男性审美而缠足,但却会为了表明出身的高贵和经济的富裕而缠足。放眼当今社会,很多女性又何尝不是苦着自己,只为了显示高人一等呢?千百年时间过去,炫富的形式发生变化,但不变的,是人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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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为缠足?

缠足是中国封建社会特有的一种装饰陋习。其具体做法是用一条狭长的布袋,将妇女的足踝紧紧缚住,从而使肌骨变态,脚形纤小屈曲,以符合当时的审美观。在缠足时代,绝大多数妇女大约从四、五岁起便开始裹脚,一直到成年之后,骨骼定型,方能将布带解开,也有终身缠裹,直到老死之日。

♞为什么古代文人偏爱小脚?

(一)审美意趣——以“小”为美

在中国的传统思想中,阴阳占有极其重要的地位。从阴阳学说出发,男是阳,女是阴;刚是阳,柔是阴;大是阳,小是阴等。所谓的女性美就要体现出她们“阴柔”的一面,就是娇小、柔弱、娴静,以及要有柔和的曲线等等。自小而言,樱桃小口、瓜子脸、杨柳细腰都是女性美的特征,至于脚也不例外。

宋代以前缠足风俗虽不普遍,未出现对脚刻意求小,非小不可的狂热现象,但在那时以女足纤小为美的观念却存在着。东汉末建安民歌《孔雀东南飞》有“纤纤作细步,精妙世无双”之句,明确赞美女足的纤小。女子之足既然以小为美,便自然有人设法使足变小,而以布帛缠束显然是一种迫使足形纤小的途径。北宋时缠足风俗形成,缠足风俗的形成离不开当时社会审美意趣——以“小”为美。文人骚客留下许多诗赋赞美小脚“一弯软玉凌波小,两瓣红莲落地轻”。以小脚为美的畸形社会时尚,导致了当时人们把小脚视为女性美必不可少的,甚至是最重要的条件。



由于小脚成为衡量女子美的尺度,容貌、身材、肤色都是得自天赋,后天再努力也不会有太多改善,只有一双小脚是靠人力缠束而来的,靠自己的努力人人都有取得一双所谓的“妙莲”的可能,为了使自己超过他人,为了使自己博得“美”名,爱美成性,为美盲从的女子谁也不甘落后,争妍斗媚,使缠足之风形成并发展。


(二)封建礼教 ——推动发展

礼教是中国古代社会为了巩固等级制度和宗法关系而制定的礼法条规的道德标准,它充满着对女性的歧视的压迫,礼教至宋代程朱理学出现而日益严酷,到明清登峰造极,封建礼教对女性的要求,推动发展了缠足风俗。

1、男女有别——男尊女卑

封建礼教宣扬男女有别,男女有别首先表现在衣冠服饰、言行举止,

缠足风俗发生之后,三寸金莲就成了判别男女的重要标志。

其次男女有别还表现在社会分工上,男主外女主内,女子不许走出家门,更不准在社会上抛头露面,如何做到这一点呢?缠足,三寸金莲就可以把女子束缚在家中。从而确保“夫为妻纲”,确保女子“在家从父,既嫁从夫,夫死从子”。

2、取悦男子——获取“幸福

在以男性为中心的社会,女子从头到脚都是供男子赏心悦目的玩物。女人精心修饰,其重要的目的就是为了取悦男子。在以小脚为美的时代,失去自立能力的女子为了取得男子的欢心,只有不惜忍受痛苦把一双好端端的脚折磨成三寸金莲。男子的好恶影响到女子的幸福,女子为了得到男人的欢心,只能忍痛缠足。

3、约束女性——依附男子

礼教下的古代中国,女子是男子的附属品,是男子的私人财产,是私人财产,就有必要把她深藏起来。为了确保私人财产的安全,女子自然以娴静为美德。古书中赞美女子的品德时往往说她“十二便不出闺门”,缠足恰好能将女子变成礼教规范下的贤淑女子的模样,因为一经缠足,足小难行,自然只好静处深闺了。《女儿经》明确指出之所以要缠足,“不是好看如弓曲”,而是“恐她轻走出门外”,清苑歌谣也说:“裹上脚,裹上脚,大门以外不许你走一匝。”



4、维护贞操——防止私奔

妇女片面守贞是封建礼教的重要内容,尤其在理学勃兴之后,贞节观念更趋严厉。北宋理学大师程颐提出“饿死事极小,失节事极大”,从此饿死事小,失节事大的怪论被人奉为金科玉律,闹得沸沸扬扬,而“从一而终”,“一女不事两夫”的呼声更是甚嚣尘上。妇女之足缠得弱小,不利于行,自然容易管束,对防止私奔,保守贞操是有利的。

(三)、变态心理——促进发展

三寸金莲之所以得以发展,原因之一就与当时社会上广泛存在着的对于女子小脚特别嗜好有关。而这种嗜好是一种变态心理。
一种是虐情狂,虐情狂的唯一目的在于获得性兴奋。爱莲居士在《谈莲》中说:“某富翁,爱观女子束足,有数女,皆令妻为之狠缠,日必加紧,每当裹时,宛转哀号,翁常视之以为笑乐。”

另一种是性拜物狂即指对于异性身体的某一部分、对于异性身体的某种机能或散发的气味等具有特殊的偏爱和嗜好。

缠足时代出现过不少特别偏爱和癖好女子小脚以至行为错乱怪异的性拜物狂。最著名的莲癖患者要数大学者辜鸿铭。辜鸿铭的好嗅莲足是很有名的,“北妓多纤钧,辜往往握而嗅之,嗅己大乐”,他还发奇谈说,妇女纤足“其尖能入鼻孔五六分以上者,方为佳品”。缠足之所以能发展,与当时社会人们变态的心理是分不开的。


(四)婚姻择偶——广泛发展

缠足时代,金莲三寸是男子择偶的标准,不缠足的女子被认为失去了“妇女之体貌”,不仅“诗礼之家,莫肯问名”,即便是食无隔宿之粮的贫家小户也以娶大脚女子为耻。一双脚不仅重于容貌姿首,而且重于女子之德——贤淑。

在天真烂漫的儿童脑海中也深深打上了这样的烙印———娶妻要娶小脚妻。英朋《妙莲偶忆》说他小时候见到表姐一双金莲,便有将来“得妻如姐,可以无憾”的想法。

三寸金莲是男子择偶的标准,在男尊女卑的时代,女子的命运是掌握在男子手中的。父母再疼爱女儿,也无法安排女儿的命运,所以“疼女不疼脚”为了女儿的终身幸福,做父母的只好横下心来,依照男子择偶的时尚,将女儿的脚死缠活裹,使其变得纤小玲珑,免得日后无人聘娶。三寸金莲成为择偶的时尚标准,使缠足风俗得到更广泛发展。


(五)权贵推崇——上行下效

妇女缠足风俗的蔓延发展,另一原因就是上行下效。

楚王好细腰,宫中多饿死,缠足最初只是出现在上层社会,苏东坡咏缠足的《菩萨蛮》说“偷穿宫样稳”,也就是说人们仿效宫中女子的缠束方式、鞋履式样。

明太祖朱元璋下令浙东丐户,“男不许读书,女不许裹足”,缠足成了社会贵贱等级的标志,缠者为贵,不缠为贱,自然就促使人们向往和追求。


历史上一些大名人、大权贵、大官富的举动进一步促成了缠足风俗的蔓延发展。就拿清代来说,清王朝是禁止缠足的,可是,贵为皇帝的乾隆本身也喜欢缠足女子。康熙时代的权臣鳌拜也有金莲爱好,乾隆、鳌拜都如此,清代缠足禁令不但不能推行、反而缠足风气越演越烈。

由于趋炎附势,攀龙附凤的心态作怪,一般平民百姓也盲目竟相仿效,使得缠足风俗愈演愈烈,造成了天下同风的局面。

♞♞♞缠足的历史从何时开始?

关于缠足的起源,说法不一。有说始于隋朝,有说始于唐朝,还有说始于五代。有人甚至称夏、商时期的禹妻、妲己便是小脚。可谓是众说纷纭,莫衷一是。

1、第一种说法:中国古代的神话传说中确有此痕迹。传说大禹治水时,曾娶涂山氏女为后,生子启。而涂山氏女是狐精,其足小;又说殷末纣王的妃子妲己也是狐精变的,或说是雉精变的,但是她的脚没有变好,就用布帛裹了起来。由于妲己受宠,宫中女子便纷纷学她,把脚裹起来。当然,这些仅仅是民间神话传说,含有较多的演义附会成份,不足以成为当时女子缠足的凭证。


2、第二种说法:缠足始于隋,也源自民间传说。相传隋炀帝东游江都时,征选百名美女为其拉纤。一个名叫吴月娘的女子被选中。她痛恨炀帝暴虐,便让做铁匠的父亲打制了一把长三寸、宽一寸的莲瓣小刀,并用长布把刀裹在脚底下,同时也尽量把脚裹小。然后又在鞋底上刻了一朵莲花,走路时一步印出一朵漂亮的莲花。隋炀帝见后龙心大悦,召她近身,想玩赏她的小脚。吴月娘慢慢地解开裹脚布,突然抽出莲瓣刀向隋炀帝刺去。隋炀帝连忙闪过,但手臂已被刺伤。吴月娘见行刺不成,便投河自尽了。事后,隋炀帝下旨:日后选美,无论女子如何美丽,“裹足女子一律不选”。但民间女子为纪念月娘,便纷纷裹起脚来。至此,女子裹脚之风日盛。

3、第三种说法:五代南唐后主李煜在位期间,一味沉缅于声色、诗词、歌舞之中,整日与后妃们饮酒取乐。宫中有一位叫窅娘的嫔妃,原是官宦人家女儿,后因家势破败,沦为金陵歌妓。她生得苗条,善于歌舞,受李煜的宠爱。李煜诏令筑金莲台,高六尺,饰以珍宝,网带缨络,台中设置各色瑞莲。令窅娘以帛缠足,屈上作新月状,著素袜舞于莲中,回旋有凌云之态。李煜看了,喜不自禁。此后,窅娘为了保持和提高这种舞蹈的绝技,以稳固受宠的地位,便常用白绫紧裹双足,久而久之,便把脚裹成了“红菱型”,“新月型”,其舞姿也更为自然,美不胜收了 。时人竞相仿效,五代之后逐渐形成风气,风靡整个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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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考证,缠足由北宋时兴起,至今已近千年了。在男尊女卑的封建社会,让女人缠足,是男人自己为满足畸形欣赏趣味的主观愿望,妇女是被动的,被迫的。

正如少数民族的纹面、黑齿、撑耳洞一样,汉族的缠足也是对人身体的一种摧残。在男强女弱的男权社会,妇女只是附属品,是以服从的面目存在和求生存的。男人欣赏的是一种柔弱的、病态的“美”,这就包括女人的小脚,

按现代医学来解释就是“恋足癖”。


他们把小脚视为女性性器官的一部分,在爱抚中可以起到激发男人性欲的作用。清初的戏曲家李渔在《笠翁偶录》中写道:“选足一事,求窄小,则一目了然----柔者无骨,愈亲愈耐抚摸,此用之在夜者也。”说的非常直白和露骨。“爱莲居士”们著书立说,把妇人的小脚评级分档,加以点评:1尺寸:三寸以内为金莲,四寸以内为银莲,大于四寸为铁莲;2质量:忌太胖、太瘦,要求匀称适度;3肤色:要求白、嫩、细;4周正:左右脚均匀对称,不走形------洋洋洒洒,津津乐道,歪理异说,不一而足!

在清代有这个说法,相亲时先看小脚,再看样貌,女子只要有一双出色的上品“金莲”就可以嫁到富贵人家。冯骥才的小说《三寸金莲》写道,平民女子戈香莲,为改变命运,吃尽千辛万苦缠出“比烟卷长点儿”的小脚,最终嫁入豪门。在“恋莲癖”的夫家,为能在众多小脚妯娌中争宠立身,她斗智斗勇,不惜自虐二次缠足。待到女儿缠足的年龄,身心俱惫、痛苦不堪的香莲动了恻隐之心,最终放走了女儿。

为了迎合和满足男人的变态需求,妇女们忍受着身心的双重痛苦,在麻木和矛盾中行走着,从抵触到认命,从自觉、自愿到满足、炫耀。在清代,河北宣化,山西大同,甘肃兰州等地都曾有荒诞的“晾脚会”,年轻的姑娘、媳妇脱掉鞋袜,亮出小脚,一排排坐在街头,任由男人们指指点点,观看品评。观看的男人摩肩接踵,仿佛赶盛会。女人们则盼望着得到好评,以达到出人头地,改变命运的目的。“晾脚会”的畸形繁华,是一个时代的悲哀和不幸。

毕竟时代在进步,妇女解放了,妇女们不再依靠男人而生存。解放后,妇女一律放足,绵延千年的缠足陋习从此绝迹。但令人不解和气愤的是,在当今的21世纪,居然还有人打着“恢复优秀传统文化”的名义办所谓的“女德”班,公开给不谙世事的小女孩裹脚缠足。不以为耻,反以为荣,陋习死灰复燃,重走回头路,还在网上大力宣传,这难道不值得深思吗?!


北京民俗

中国古代曾经风靡大地的“三寸金莲”从千年前的南朝而来,于1912年3月13日,随着孙中山就任民国临时大总统后发布的全国劝禁缠足而逐渐消失。从缠足的发展来看,它是中国古代妇女的一段屈辱史。

不是古代文人好小脚,缠足是古代社会的一种习俗,也是男权社会男性的一种癖好。缠足到底是什么时候开始,有说是从南北朝开始,也有考证说是从五代南唐开始(据余怀在《妇人鞋袜辨》说:“考之缠足,起于南唐李后主。”)反正,在南宋年间已习成俗,到清末民国初期,足足经过了千年之久。

唐代诗人白居易在《上阳白发人》中有这么一句“小头鞋履窄衣裳”,说明他目睹过妇女缠足。宋代,妇女大脚者被视为粗人,可见,宋代缠足之风已经盛行。明朝,小说《金瓶梅》中的潘金莲就是“三寸金莲”。元朝时有点不一样,很多地方只有有钱有权势人家的女子才有资格缠足,说明缠足在元朝时是一种身份的象征。清朝满族妇女崇尚大脚,之前从不缠足。清军入关后,汉族的缠足习俗得到满族妇女的推崇。清朝官方曾多次禁止旗人缠足,但屡禁不止,社会一时以大脚为耻,缠足之风反而日盛,有满族旗人子弟,非小脚女人不娶。

其实,古代男人喜爱女性缠足,一是因为缠足之后,走起路来莲步姗姗,认为这是一种美。再就是女性缠足后,不能随意走动,可将女性困居在家门之中,以免与他人发生暧昧、私奔行为。所以说,古代男人喜欢小脚并非文人专属,而是男性极端自私的一种嗜好。


书房记

“缠”与“放”的较量:三寸金莲的前世今生

祥说近代史

在世界东方,曾经有一个古老的帝国,至少从宋代开始,那里的男人们就产生了一种极为变态的审美情趣,即:迷恋小脚女人!于是乎,“三寸金莲”(大于四寸称“铁莲”,四寸称“银莲”)应运而生,并流传千年。这个帝国,名叫中国。

关于缠足,有很多传说。《古今事物考》云,商纣王宠妃妲己是一只狐狸精,而且是一只功力尚浅的狐狸精,变不出脚丫子,不得不以帛裹之,是为缠足之始。这当然是无稽之谈。最早对缠足加以明确记载的,是《道山新闻》,谓:“以帛缠足,令纤小屈上,作新月状。”这与后世流行的向下缠足还不太相同。根据鞋子的形状来看,大致到宋代,确有女子开始缠足,明代则大为盛行。

至于缠足为何会兴起,清代有位女子曾写有这样一首诗,颇能道出个中原委,诗曰:“三寸弓鞋自古无,性成本是赤双足。不知裹足从何起,起自人间贱丈夫。”除了男人恋足的变态心理和审美外,缠足也是对古代女子的一种“规训”,就像养一只听话的鸟儿一样。当然,也不是所有中国人都缠足,很多少数民族就没有缠足的习俗,有些地区的劳动女子也不缠足。

满族女子,即无缠足习惯。清人入关后,曾下达两个命令:一为剃发令,一为放足令。结果,无数汉族男性为此丢掉性命,其余则“剃发留头”,反而女子放足政策未能如愿施行,故民间有“男降女不降”之说。

早在明末清初,即有士人对缠足这一恶习加以抨击,如毛稚宾写有《禁缠足表》,谓:“念娇姿之婀娜,何敢毁伤?”清嘉庆年间,袁枚亦在《牍外馀言》中批评说:“女子足小有何佳处,而举世趋之若狂?”最典型的,还要属道光年间李汝珍所写长篇小说《镜花缘》,书中多处抨击缠足陋习,如第十二回借君子国宰辅之口对“天朝”之人说:“吾闻尊处有妇女缠足之说。始缠之时,其女百般痛苦,抚足哀号,甚至皮腐肉败,鲜血淋漓……试问鼻大者削之使削,额高者削之使平,人必谓为残废之人;何以两足残缺,步履艰难,却又为美?”此番驳斥可谓精彩绝伦!书中还有一则故事,讲的是让一名男子尝尽缠足苦头,最后大喊“情愿立即处死”,读来令人拍案叫绝!

太平天国运动爆发后,缠足恶习一度受到巨大冲击,一来是因为两广地区缠足之风本就较弱,二来是因为残酷的战争和繁重的生产都需要女子的参与。不过,洪秀全采取的是以严刑酷法方式改变习俗的做法,明确规定:“令女馆妇女悉去脚缠,夜间女百长逐一查看,有未去脚缠者,轻者责打,重则斩脚。”这与清人入关强迫剃头并无二致。不过,定都天京以后,随着女子重新退居二线,缠足之风很快恢复。所以,太平天国的妇女解放,并不具有近代意义。

真正从现代文明角度对缠足恶习展开攻击者,最早是来华传教士。他们自20世纪70年代开始,就不断以发传单、出书籍、印报纸、做演说等各种方式宣传缠足的危害。当时有《缠足论》一文,称缠足恶习“其残忍不亚于火葬、溺女”,批评中国腐儒“泥于重男轻女之见,坐使中华女子,遭此浩劫而莫之拯”。该文认为:缠足恶习在世界上遍寻不见,只有中国才有,还自负为什么文明教化之国呢?而要想扭转这一世风,只有从女子教育入手,让女子读书明理,自然“不禁自绝”。传教士还组织了很多不缠足团体,如“厦门不缠足会”是中国最早的不缠足团体。可以说,传教士在戒缠足方面,开了风气之先,逐渐影响了中国士大夫的看法。

戊戌维新时期,士人中接受中国不如西方这一看法者迅速增多,以西方现代文明为标准,缠足自然属于不文明陋习。于是,维新人士在社会上(主要是大城市)掀起一股不缠足浪潮,不仅借助报刊进行大规模宣传,而且发起组织了为数众多的不缠足团体。时人谓:“缠足之事不早为之,则变法者,皆空言而已矣。”“欲救国,先救种,欲救种,先去害种者”,只有放足才能“母健而后儿肥,培其先天而种乃进也”。据说,康有为向光绪上奏请求下旨放足时,遭到李鸿章的讥笑。李鸿章对他说:女人缠足这种小事你也要管,未免太琐碎了,留点精力筹划国家大事吧。康有为则说:这是小事吗?全国一半人口在这条枷锁之下,不能有所作为,正是中国积弱的主要原因之一。1898年,光绪曾经下诏,要求各省督抚劝诱禁止缠足,并无多少效果。只有在上海等大城市,不缠足宣传成效较为明显。

不缠足运动遇到的阻力,一是来自于守旧的士大夫,一是来自于民间对习俗的固守!所以,即使以行政命令方式来强制推行,也未能取得显著成绩。

第一次不缠足高潮的真正到来,是在辛亥革命时期。尽管革命派在宣传方式和内容上,与维新派并无太大差别,但在宣传力度和广度上绝对要甩他们好几条街,尤其是从城市深入到广大的乡村,一时间不缠足蔚然成风。这里主要有几个原因:一是,清廷再度下令禁止缠足;二是,士大夫观念在八国联军侵华后发生巨大转变;三是,革命浪潮风起云涌,不缠足与剪辫子一同成为革命的身体符号;四是,许多女子加入到不缠足运动中来。

1912年,中华民国成立,南京临时政府明令禁止缠足。“五四”新文化运动时期,冲出家庭牢笼,追求个性成为时代潮流,缠足旧俗遭到更大冲击。中国共产党成立后,将革命运动深入广大农村,缠足也就一步步走向了穷途末路。

当然,缠足作为一种维系了千余年的旧俗,尽管遭遇了一次又一次时代浪潮的冲击,却仍能苟延残喘,至今仍能觅得踪迹。


读史品生活

缠足就是俗称的裹小脚。通常在女子四五岁时开始用布帛缠住双脚,直至脚趾骨全部断掉折在脚底,一双又小又尖的三寸金莲就形成了。

其过程血泪斑斑,惨无人道。俗话说,“小脚一双,眼泪一缸”。裹脚如此痛苦,为何会在中国存在那么久的历史,而且备受各代文人的歌颂?

古代之所以流行小脚,跟当时严重的男尊女卑的社会环境脱不开关系。三从四德告诫女人要“未嫁从父,既嫁从夫,夫死从子”。为了让女性完全臣服于男性权威,不得不对她们的力量进行削弱。

缠足后的女人,行动不便,不能参加繁重的劳动,家里的财富都得靠丈夫积累,穿衣吃饭都得仰仗男人,自然不敢忤逆对方。

再者,裹了小脚的女人,独立行走都是难题,或是扶墙,或是由婢女搀扶,路都走不稳,男人根本不用担心她受委屈了会逃跑。

从历史上对大家闺秀的各种赞扬,比如“养在深闺”、“足不出户”、“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等等可以看出当时社会对女性是极大的限制,女人就是“玩物”,是没有独立自尊的。所以偏爱小脚是站在男权立场出发而丝毫不用考虑女人感受的结果。

要说缠足的历史从何而来,民间各种说法不一而足。

流传最广的说法为源自五代。传说南唐后主的嫔妃窅娘,美貌过人而且能歌善舞。为了争宠,将自己的脚用布缠起来,缠的很紧,使脚纤小屈上作新月状,再穿上素袜在莲花台上翩翩起舞。

从而使舞姿更加优美,李后主见后十分喜爱,专门制作了高六尺的金莲,用珠宝绸带缨络装饰用以赏赐窅娘,以至于宫中各人到民间美女均效仿缠足。

民间还有传说缠足始于隋。传说隋炀帝暴虐又好色,东游江都时,要征选百名美女为其拉纤。一个名叫吴月娘的女子被选中。

她痛恨炀帝暴虐预谋行刺。事先用长布将一把长三寸、宽一寸小刀紧紧裹在脚底。又在鞋底上刻了一朵莲花,走路时一步印出一朵漂亮的莲花。

隋炀帝见后龙心大悦,召她近身,想玩赏她的小脚。吴月娘趁机行刺炀帝,隋炀帝连忙闪过,但手臂已被刺伤。

吴月娘见行刺不成,便投河自尽了。事后,隋炀帝下旨:日后选美,无论女子如何美丽,“裹足女子一律不选”。民间女子为免入宫却纷纷裹起小脚来。

甚至神话传说中都有缠足的痕迹。传说纣王的妃子妲己是狐狸精变得,但是唯独脚没有变好,就用布帛裹了起来,由于妲己异常受宠,宫中女子纷纷都学了起来,把脚裹小。

虽然民间说法众说纷纭,历史学家们却考证出缠足源于宋代。

有史记资料证明民间流传最广的说法中李后主的皇后并未缠足,《南唐书》中说小周后,“手提金履,划袜浅来”,手拿鞋子,穿着袜子走来,说明并未缠足。唐朝女子都穿得正常鞋履,显然也是没有缠足的。

比如,李白的诗 “一双金齿履,两足白如霜”,韩愈诗“一婢赤足老无齿”,都明确表明唐代女子是不裹足的。

而到了宋代,出现了苏东坡的诗句

涂香莫惜莲承步。长愁罗袜凌波去。

只见舞回风。都无行处踪。偷穿宫样稳。并立双趺困。纤妙说应难。须从掌上看

这也是中国诗句史上称赞缠足的第一首,还有其它大量史料证据证明宋代已经开始出现缠足习俗。

由此可见,确切的缠足出现时间因是在宋朝无疑了。

对此问题你有什么不同的见解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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缠足陋习,以讹传讹。脚小是美,小脚不美!女人的脚长得小一些是漂亮的,现在的人也不喜欢女人长一对大脚。裹成三寸金莲的小脚根本不美,有谚云,懒婆娘的裹脚布——又臭又长,说明裹小脚不但不美,而且很臭。这个我小时候亲眼所见,裹脚后的脚以脚趾和脚掌的背面着地,都被磨的生疮流脓,裹回的脚心部分洗脚时根本洗不着,里面的死皮都被捂烂了,臭味必然很大。

为什么裹小脚?那是一种限制人身自由的方法。对女人和男人都有限制作用。谚云,“女人走到院,男人走到县”。是指女人的活动范围只能在院子里,不准出家门。男人也走不远,不能离开本地的管辖范围,以县概称。古代是农耕社会,耕地是重要的生产资料,生产方式就是依靠人力,只有把人口限制住农业生产才能有效进行。这就需要限制人口的流动,那么限制已婚男人流动的根本就是限制女人,女人在哪,男人就不会走远。设想一下男人在田里耕作一天回到家里,发现女人跑了,男人能不去找吗?找不到自己的女人,那个男人明天还会继续下田耕作吗?在古代对女人跟别的男人私奔的惩罚是非常严厉的,抓回来是要被游街示戒,然后沉潭的,对勾引女人的男人可能只是揍一顿,然后以惩罚的方式让他劳动。游街、沉潭惩罚女人是一种事后做法,事实既成,还要失去一条人命,对原来的丈夫没有任何帮助,还会造成孤儿现象。

这时就必须想出更好的惩罚方式,就是将私奔的女人抓回来后,施以重刑,通常就是杖刑——打屁股,结果打完后大部分都会把腿打断了,那些施刑的地主看到打断腿后,女人就没有私奔的可能性了,根本出不了门。接下来对私奔女人的惩罚就是打断腿。

但是打断腿也是非常残忍的,女人的父母都接受不了这个事实,但是又没有任何办法。在生产力低下的社会,没有生存必要的物质条件、没有自由恋爱、家规教育也不太系统。父母怎么能管住长大嫁人的女儿不会私奔、逃跑呢?惟一的办法就是打断女儿的腿,既然私奔、逃跑是无法禁止的,被地主打断腿的命运就是必然的。与其抓回来被强行打断腿,还不如自己主动把女儿的腿打断,以绝后患,通常都是在出嫁前把女儿的腿打断,古代结婚早,女孩被父母处以私刑基本没有太多的记忆。但是这种行为对父母来说也是残忍的,而且伦理上说不通。

后来发现把脚弄这是候正好残比打断腿好,既能保持一些行动能力,又不能走远,基本能起到同等作用。继续发展发现在女孩骨头没有长成的时候用布把脚裹起来,既无外伤也不流血,比较好。为了在伦理上说的通,就附会一些上古一些帝王喜欢缠足的故事,当做伦理依据,互相效仿,至此缠足之风始也!

男人看到娶缠足的女人无私奔、逃跑之虞,当然喜欢。地主看到男人娶了缠足媳妇,没有失去劳动力之虞。遂大力推广,不但编一些伦理故事,而且从审美观方向编故事诱导,开展赛脚大会加以推行,至此缠足之规成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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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古代文人偏爱小脚,缠足的历史是何时开始的?

在古代,女人裹脚不仅是一种对美的追求,更是一种规矩。所谓良家女子若是不能从小裹脚,那么长大后常常不能被人尊重。

说起缠足的起源,就不得不提到一首诗“金陵佳丽不虚传,浦浦荷花水上仙。未会与民同乐意,却于宫里看金莲”,描绘的是南唐后主一个叫窅娘的宫嫔用帛缠足,翩翩起舞,而后备受后主宠爱。

于是,慢慢由宫中传入乐坊,再由乐坊传到家妓,在宋朝时,慢慢兴盛开来。尤其是是宫人、妾媵,家妓与歌女,以及一些追风赶商,想讨文人雅士喜欢的女子。

缠足之风,渐渐由一种潮流演变成了社会普遍规则,而这种规则更是发端与元代。因为元代的领导者是蒙古人,蛮夷之风甚是彪悍,汉族文人虽说手无缚鸡之力,却也有铮铮铁骨,朗朗乾坤之正气,为了体现华夷之别,更是鼓励汉人女子缠足。

到了明代,缠足更是演变成社会阶层的代表,是否有家教的代表。

由此观之,文人偏爱小脚也是循序渐进,顺应时代变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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缠足是中国封建社会一种“男尊女卑”的的装饰恶习,认为小脚女人走路的姿势更符合中国古代女人的气质,脚型较小更加符合当时的审美观。古代文人更是对小脚爱慕有加,对于古代文人偏爱小脚也是有不同的看法。

首先,取悦男性,小脚女人更能获取文人墨客的宠爱,中国封建社会时期,是一个男性作为中流砥柱的社会,那时候的女子从头到家都是供男子赏心悦目的玩物,女人精心修饰,其重要的目的就是为了取悦男人,在一个以小脚唯美的时代,失去自立能力的女子为了获取男子的欢心,只好忍受痛苦把一双双正常的脚折磨成三寸金莲。

其次,维护贞操,礼教时期的古代中国,女子是男子的附属品,是男人的私有财产,确保私人财产的安全,小脚女人可以静处深闺;同时女子守贞是封建礼教的重要内容,尤其是在理学勃兴之后,贞节观念更加趋于严厉。北宋理学家程颐提出:“饿死事极小,失节事极大”。从此以后饿死事小,失节事大的怪论被人们奉为金科玉律;妇女之足缠的弱小,不利于行,自然容易管束,对防止私奔,保守贞操是有利的。

再次,择偶标准,缠足时代,三寸金莲小脚是男子择偶的标准,不缠足的女子被认为失去了“妇女之体貌”,在一个男尊女卑的时代,女子的命运是掌握在男子手中,按照男子的择偶标准,做父母的也只好狠心将女儿的脚缠足成三寸金莲。

最后,审美情趣,在中国传统的思想中,阴阳占有比较重要的地位,按照阴阳学说出发,男是阳,女是阴;大是阳,小是阴等,所谓的女性就需要体现阴柔的方面,所以古代女性要以娇小、柔弱、娴静为美。

关于缠足的历史从何开始,目前并没有统一的说法,对于缠足的时代起始时间也是有不同的说法。

一种说法:缠足起始于隋朝,相传隋炀帝东游江都,征选百名美女为其拉纤。有一个叫吴月娘的女子被选中,她痛恨隋炀帝的暴虐于是便把自己的脚尽量裹小,然后在鞋底刻出一朵莲花,走路的时候一步印出一朵莲花,隋炀帝见此很是高兴,便召她近身,想玩弄她的小脚,于是便刺杀隋炀帝未果,投河自尽,事后隋炀帝下旨:“裹足女子一律不选。”然而民间却都为了纪念她便效仿吴月娘裹脚。

另一种说法是:五代南唐后主李煜在位期间,沉湎于声色、诗词以及歌舞。宫中有一位叫做窅娘的嫔妃,原是官宦人家的女儿,后期家事衰落,沦为金陵歌妓;由于她生的苗条,善于歌舞,深受李煜的宠爱,于是李煜筑造金莲台,高六尺,名列窅娘缠足,屈上作新月状,李煜看到此时窅娘的舞姿非常喜欢,窅娘为了巩固自己受宠的地位,于是经常缠足时间长久便把脚变成“新月型”。

综上可见,古代女人的地位还是比较卑微的,只是历史给我们的记忆还没有彻底消失,鼓励女权的兴起也伴随潮流的发展不断涌出水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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