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小區車位屬於全體業主,物業公司收費合理嗎?

這個問題問的很詳細,我在以前的文章中寫道過,也在一些案例當中看到過,下面來和大家分享。


如果小區車位屬於全體業主,物業公司收費合理嗎?

那麼,如果車位所有權是全體業主,那麼毫無疑問,車位帶來的收入也應該歸屬全體業主所有。

但是,這裡就遇到一個問題,車位的管理和運營是需要消耗金錢的。那麼這部分錢應該有誰來出?

既然車位是業主的理應由業主出,但是你讓業主出業主不願意了,因為業主自己管理顯然不現實,還得聘請人員來管理,更不可能業主輪流值班管理。那麼這個時候最好的慣例方式就是交由物業代管。既然代管那麼相關費用的產生就由物業承擔,但是物業不可能白白掏錢,業主也不願意掏這個錢。所以,收取停車費補貼開支也是情理之中。當然如果說收取的停車費數額較大,那麼業主也可以通過業主大會和物業交涉,將這部分費用衝抵物業費。

所以說,業主想省事,我也想賺外不可能兩全其美,誰也不會做賠本的買賣。如果可以,業主就不要干涉,只要物業服務到位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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