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近三個月追回11名外逃人員

6月22日,隨著外逃犯罪嫌疑人劉某被市追逃辦由香港勸返自首,廣東省深圳市今年以來第11名外逃人員正式歸案。

近3個月追回11人,近1個月追回6人,最密集時僅1周就追回4人……針對在逃人員基數較大,在逃時間較長等問題,監察體制改革後,深圳發揮體制機制優勢,提高政治站位,層層傳導壓力,密切協同配合,再次吹響追逃追贓工作“衝鋒號”。

算好“政治賬”,守好“責任田”

“黨的十九大對追逃追贓工作作出新部署,不管腐敗分子逃到哪裡,都要緝拿歸案、繩之以法。”廣東省委常委、深圳市委書記王偉中表示,要把追逃追贓工作作為重大政治任務來抓,堅決打贏這場硬仗。

帶著這份決心,深圳市委算好“政治賬”,切實把責任扛在肩上。市委書記定期聽取追逃追贓工作彙報,及時作出決策,區委書記把追逃追贓當作“一把手工程”,明確追逃案件不結,有關領導和承辦人不評優、不提拔、不調離……

做好追逃追贓工作,紀委監委要守好“責任田”。帶著這份擔當,深圳在基數多、難度大的情況下,追逃追贓工作駛入“快車道”。市紀委書記、監委主任逐案聽取彙報,研究對策,與市公安局局長帶頭包案,區紀委書記、監委主任作為第一責任人趕赴第一線,指揮協調……

6月5日,颱風“艾雲尼”來襲。恰在此時,龍崗區紀委監委獲悉,潛逃長達20年的職務犯罪嫌疑人曹某堅可能隱匿在湛江某農場。機不可失,區紀委監委工作人員只能與颱風暴雨賽跑。車子陷入泥潭了,靠人力推拉,餓了,就在路邊攤隨便吃點,終於在6日凌晨成功將曹某堅抓捕歸案。

在深圳市今年以來歸案的人員中,潛逃時間10年以上的有5人,潛逃國(境)外的有6人,監察體制改革制度優勢正在不斷轉化為治理效能。

打出“組合拳”,啃下“硬骨頭”

正當潘某芬以為有關部門已經忘記她的時候,南山區紀委監委、區公安分局加強協調,發揮紀檢監察機關組織協調和公安機關信息化作戰優勢,在海量信息中篩查出其藏身之處,一舉將其抓獲。

“追逃追贓要靠整體協作。”深圳市委常委、市紀委書記、市監委主任張子興表示,只有形成齊抓共管、協調聯動的強大合力,才能打出“組合拳”、啃下“硬骨頭”。

循著這一思路,該市各追逃追贓工作成員單位的合作日益密切。市委組織部及時提供個人申報事項核查中發現的可疑線索和苗頭性問題,協助做好追逃防逃工作;市公安局將信息化資源向追逃追贓工作傾斜,積極甄別外逃人員身份信息、查控資金去向、摸排家庭和社會關係動態,積極推進海外追逃。

人要到案,錢也要追回。今年年初,存在違規購買多套福利房等問題的溫某在出逃美國多年後到案。面對已經全面掌握其資金、資產狀況的專案組,溫某積極配合,表示願意將違紀所得上繳。

紮緊“籬笆牆”,織密“防逃網”

深圳毗鄰港澳,以外向型經濟為主,跨國(境)交流頻繁,尤其是監察體制改革後,監察對象數量激增,防逃工作任務更加艱鉅。

為此,該市紀檢監察、組織、公安、司法部門加強協作,建立領導幹部因私出國(境)聯審機制,對不符合規定的堅決不予批准;加大對地下錢莊的打擊力度,切斷腐敗分子轉移贓款的這一關鍵環節;開展大數據排查,規範重點人員核查工作,切實紮緊“籬笆牆”、織密“防逃網”。

深圳還根據監察體制改革的要求,及早部署,把防逃網絡覆蓋到國有企業、公辦單位、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等領域的新增監察對象。

針對社區集體經濟發達、近年來“村官”腐敗案件易發多發等情況,深圳著力推進集體資產監管平臺、因私出國(境)證照管理平臺等建設。市紀委監委聯合市委組織部、市公安局印發《關於加強社區股份合作公司重點人員出國(境)管理的通知》,對全市社區股份合作公司董事長、總經理、財務負責人等重點人員個人因私護照、往來港澳通行證及其他出國(境)證照進行規範管理。如今,納入監管範圍的社區幹部出國(境),要先到街道審批,之後才能到公安機關辦理手續。

監察體制改革以來,深圳實現了外逃人員“零增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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