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分类改革进展、人员编制动向

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是将事业单位分为三大类:行政类,公益类,和生产经营类。行政类将职能收归政府机关部门承担;公益类分为公益二类和公益一类,公益一类以公益服务职能为主,将继续保留,公益二类部分单位改为企业,公益职能合并到

其它事业单位;生产经营类全部改制为企业。今后,将不再审批行政类和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

事业单位分类改革要求2020全部改革到位,新一轮机构改革要求2019年3月改革到位。新一轮机构改革中,随着政府部门的变动,也涉及到其下属的事业单位。尤其是行政执法综合改革,以及自然资源、农业农村等部委改革,职能整合,对事业单位影响十分大。这两次事业单位改革,基本上按照“编随事走、人随编走”的原则,职能划分到哪儿,编制和人员随职能调整到哪儿。正式在编职工,随公益职能调整到新单位工作,不会简单分流向社会。

事业单位分类改革进展、人员编制动向

目前,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基本改革到位,除一小部分未改制完成之外,其它全部都改为企业化经营,参与市场公开公平竞争,由政府经营改为政府购买服务。6月份国务院出台了关于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的文件,对政府采购进行了规范,其目的就是为了解决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改制之后,政府购买服务的问题。自收自支类编制,上一级机构编制部门不再备案,《机构编制法》出台之后,全面取消,不允许存在法律规定之外的任何编制类型。

公益二类部分事业单位已经开始改革,2017年年底进行的公证律师改革,将这两个单位全面推向市场。从改革实际情况来看,公证律师虽然推向市场了,但由于体制内人员安置问题,部分地区仍然保留着这两个单位安置原来的人员,将原来的政法专项编制换成了事业编制,形成事实上的过渡期,将来随着自然减员、人员调整等,彻底取消这类机构。

事业单位分类改革进展、人员编制动向

行政类和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尚未开始改革,分类目录基本确定了,只剩下小部分因职能划分不清,暂未分类。从分类改革实际来看,由于政府部门个数限制、行政编制紧缺等因素影响,这部分事业单位除受新一轮政府机构改革影响外,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对行政类和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改革影响不大。

事业单位分类改革进展、人员编制动向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