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德八年(1643年)八月,清太宗皇太極猝死於盛京清寧宮,他生前未立嗣子。面對大清皇位,豪格與多爾袞展開了殊死的爭奪。其結果則是,在不得已的情況下,多爾袞最後議定由皇太極的第九子、年僅六歲的福臨即帝位。
對於皇位,多爾袞實際上是非常向往的。由於他在諸王大會上首倡立福臨,格局一成,便難以出爾反爾、推翻前議了。雖然他高踞攝政王之位,掌握大清軍政大權,一人之下,萬人之上,但畢竟沒有暢其所願,還是一種缺憾。到後來,多爾袞的舉動是十分膽大和僭越的:偷用御用器皿、私造皇帝龍袍、對鏡自賞等等。
對於當年妨礙他獲得皇位的豪格,在順治元年(1644年)就被羅織罪名,廢為庶人,囚禁至死,豪格的福晉被他收系王府,納為新人。與他同居輔政王之位的濟爾哈朗,儘管一開始就很知趣地退避三舍,拱手將權力支出,但終因附依過豪格的前怨夙恨,於順治四年( 1647年)被罷職,第二年又降為郡王。
多爾袞命史官按帝王之製為他撰寫起居注,並營建規模超逾帝王的府第。大軍調度、罰賞黜涉,一出己意,關內關外,只知有睿王一人。實際上,多爾袞掌握了一切權力。
孝莊在多爾袞的步步緊逼下,採取了隱忍、退讓委曲求全的態度。她的方法是,不斷給多爾袞戴高帽、加封號,不使多爾袞廢帝自立。
順治元年(1644年),多爾袞加封為叔父攝政王,之後又加封皇叔父攝政王。順治四年(1647年),停止多爾袞御前跪拜,福臨稱多爾袞為皇父,諸臣上疏稱皇父攝政王。遇元旦或慶賀大禮,多爾袞與皇帝一起,接受文武百官跪拜。
順治二年(1645年),多爾袞晉為皇叔父攝政王后,一切大禮諸如圍獵、出師等時,王公貴族俱要聚集一處待候傳旨,還要“列班跪送”多爾袞。若其回王府,則需送至府門。上朝時,多爾袞於午門內從便下轎,而諸王需於午門外下轎等等。
順治三年(1646年)五月,多爾袞以為順治皇帝信符收貯於皇宮之中,每次調兵遣將都要奏請鈐印,十分不便。於是,即遣人將皇帝璽印都搬到自己的府中收藏備用。
從這一年起,多爾袞所用儀仗的種類與皇帝等同,均為20種,只是在每一種類的具體數目上比皇帝略少一些。而輔政王的儀仗則只有15種,明顯遜於多爾袞,說明多爾袞與皇帝的差距越來越小。
順治四年(1647年)後,如果官員奏書中將“皇叔父攝政王”還稱作“九王爺”,或是不用全稱而丟字漏字的話,都會受到革職處分。而且“以後凡行禮處,跪拜永遠停止”,多爾袞再不用向順治帝行禮了。
順治五年(1648年)末,多爾袞又向前進了一步,變成了皇父攝政王,不僅實權在握,而且在禮儀排場上也開始向皇帝看齊。凡一切政務,多爾袞不再有謙恭請示之舉,未奉皇帝旨意,卻一律稱詔下旨,儼然如同皇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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