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龍江省抽:4批次豆油製品抽檢不合格

近期,黑龍江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組織抽檢18類食品199批次樣品,抽樣檢驗項目合格樣品188批次,不合格樣品11批次。檢驗項目見附件。根據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個別項目不合格,其產品即判定為不合格產品。

其中食用油、油脂及其製品13批次,不合格樣品4批次:

標稱集賢縣景義米業有限公司生產銷售的豆滿香福來家純笨榨非轉基因大豆油,過氧化值檢出值為9.3 mmol/kg,標準規定應≤6.0 mmol/kg。檢驗機構為哈爾濱市產品質量監督檢驗院。標稱黑龍江省祥源油脂有限責任公司生產、由友誼縣富餘糧油批零店銷售的納百川非轉基因純大豆油,溶劑殘留量檢出值為101.3 mg/kg,標準規定應≤50 mg/kg。檢驗機構為哈爾濱市產品質量監督檢驗院。

標稱黑龍江同泰油脂集團有限公司生產銷售的同意大豆油,酸價(KOH)檢出值為0.46 mg/g,標準規定應≤0.30 mg/g。檢驗機構為哈爾濱市產品質量監督檢驗院。標稱同江市豐順農業發展有限公司生產銷售的笨榨大豆油,苯並[a]芘檢出值為20.5 μg/kg,標準規定應≤5 μg/kg。檢驗機構為哈爾濱市產品質量監督檢驗院。

對上述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產品,經營企業所在地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已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抽樣檢驗管理辦法》(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令11號)等規定,責令食品經營者立即採取封存庫存問題食品,暫停銷售和使用問題食品,召回問題食品等風險防控措施。黑龍江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要求所在地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對不合格食品及其經營者進一步調查處理,查明經營不合格產品的批次、數量和成因,制定整改措施,依法查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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