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城嚴禁黨政機關公務活動涉煙,領導幹部不得在禁菸區吸菸

黨政機關各項公務活動嚴禁吸菸,活動中,不擺放菸缸、煙具,積極勸阻和制止公務活動參加人員吸菸。公務活動參加人員不得吸菸、敬菸、勸煙。嚴禁使用或變相使用公款支付菸草消費開支。

領導幹部則要帶頭垂範,不得在禁菸的公共場所吸菸,並能及時勸阻和制止他人違規在公共場所吸菸。對違反規定在公共場所吸菸的領導幹部,及時批評教育,責令整改。造成惡劣影響的,要依紀依法嚴肅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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