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宪兵连开两枪送日本战犯归西 花花太岁临刑前百般拖延

1947年11月22日,有着“花花太岁”之称的日本战犯芝原平三郎在上海提篮桥监狱内被执行枪决。芝原平三郎,生于日本德岛县,毙命时48岁。他曾担任日本宪兵队杭州、宁波、金华等地的特务机关情报组主任。因在战争期间,连续杀人,强奸妇女,对非战斗人员施行酷刑,并意图盈利,聚众赌博,罪恶昭彰,证据确凿,经国防部军事法庭判处死刑,后经核准于11月19日下发了死刑执行令。

中国宪兵连开两枪送日本战犯归西 花花太岁临刑前百般拖延

在死刑执行令核发之后,国防部军事法庭庭长石美瑜从南京专程来到关押芝原平三郎的上海监狱,布置整个行刑过程。11月22日上午11时,石美瑜携主任检察官王家楣,翻译官王仁明,书记官王成华以及宪兵一个班在典狱长孔祥霖的陪同下在监狱内开庭。

11时40分,战犯芝原平三郎从牢房中被提出,芝原平三郎五短身材,花白短发,身穿草黄色军服,脚踏拖鞋,双方反铐,回答询问使用中国话,而且极为流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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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美瑜庭长在验明正身以后,向芝原平三郎询问是否需要留下遗书,芝原平三郎答道:“需要!”他一共留下了三封遗书,一封是给妻子的,大意是:“我今天将被执行死刑,希望你能够照顾母亲和年幼的孩子。另外两个已经死去的儿子,我到地下去找他们欢聚。”另外两封信是写给他自己的上司小仓达次与白川一雄的,大意为:“多蒙照顾,非常感谢。现在不能再报答了,甚为遗憾。希望自己死了以后,能多费心照顾下自己的家属。”同时芝原平三郎还拿出早已经准备给蒋介石的投书一封,希望法庭能够转交。

随后宪兵将其整理好的遗物三大包拿给芝原平三郎过目,他又提出了希望能够将身上的衣服换成比较干净的军服和球鞋。在更换衣服时,芝原平三郎故意拖延时间,表现出了对人世无限的眷恋。军事法庭以极大的耐心对其进行了容忍,一直到中午12时10分,芝原平三郎才将所有的事情做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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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时芝原平三郎才在口供上签字并按上手印,随后宪兵将其双手继续反铐,押赴刑场。针对芝原平三郎的死刑由宪兵吴德法执行。当芝原平三郎在刑场木椅上坐定之后,吴德法掏出盒子炮对着该名战犯连开两枪,子弹从后脑射入,从右眼和眉梢穿出。

祸害中国的一代杀人魔王,花花太岁就此毙命,时间为12时15分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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