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時再苦再難,都別拋棄孩子

離婚時再苦再難,都別拋棄孩子

讀者小紅和丈夫鬧離婚時,孩子才五歲,誰都不願意要撫養權。

小紅工作不穩定,她根本無力承擔女兒的生活費,也給不了女兒良好的教育環境。

她的丈夫阿木已經失業在家半年,沒有收入,脾氣還暴躁,經常打她們母女兩個。

有一次,小紅賭氣的把女兒扔給阿木照顧,幾天後去接女兒,女兒已經被打得傷痕累累,還發著燒。

阿木不認錯,還振振有詞:“她回來就不寫作業,寫錯一次我就打一次,反正你不要她,我也不要她!”

離婚的時候,小紅主動提出要女兒的撫養權,阿木鬆了口氣,一副無孩一身輕的表情。

離婚時再苦再難,都別拋棄孩子

可是小紅沒有錢,她拿著最後幾千元錢,帶著女兒租了個十平米的小黑屋,蝸居在裡面。

她把女兒送到最便宜的幼兒園,然後自己白天送外賣,晚上擺地攤,臨睡前還做一點手工在網上賣。

小紅每天只睡四五個小時,生活的壓力壓得她喘不上氣,她常常在深夜裡偷偷哭泣,絕望中看見女兒睡夢中露出的微笑,又給了她無窮的力量。

女兒也變得格外的懂事,小紅給她煮碗麵,加一點從菜市場撿來的爛菜葉,女兒都會吃得很香。

小紅問女兒:“寶寶,你跟著媽媽吃苦後悔嗎?”

女兒搖搖頭說:“不後悔,媽媽不會打我罵我,只要和媽媽在一起,我喝點粥都沒事。”

為了女兒的未來,小紅更加努力的工作,幾個月後,她租了個四十平米的小公寓,帶女兒搬離了小黑屋。

離婚時再苦再難,都別拋棄孩子

搬家的時候,女兒高興得手舞足蹈,小紅很慶幸自己把女兒留了下來。

天無絕人之處,苦日子總會過去的。小紅勸所有女性朋友,離婚時再苦再難都不要放棄孩子,孩子最大的安全感,就是有媽媽陪。

當然,如果爸爸有更適合孩子的成長環境,在媽媽放棄撫養權的基礎上,也是一個不錯的選擇。

有個95後的未婚女孩問我,婚姻是不是很苦?

其實,婚姻本身是一件很美好的事情,只不過嫁錯了人,才會帶來很多痛苦。

離婚時有個大忌,就是別讓孩子覺得自己被父母拋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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