譙城法院拒執罪拘留「老賴」 成功兌現100萬執行款

6月25日,因涉嫌拒執罪已被移送公安機關的被執行人石某某家人將100萬現金送到譙城區法院,胡某某訴石某某債權糾紛一案至此出現了轉機。

胡某某訴石某某、趙某夫妻二人債權糾紛一案由譙城區人民法院於2016年作出一審判決,判決石某某、趙某於判決生效之日起五日內返還原告胡某某借款本金230萬元,並支付利息,但二被告一直未履行法院判決。

申請人胡某某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執行過程中,通過網絡查控未查到石某某、趙某有可供執行的財產。該案在審理期間,譙城區法院對石某某名下的三輛轎車進行了查封。執行期間,法院執行法官向石某某送達了責令交出查控通知書,但石某某一直未將車輛交出。

由於被執行人石某某抗拒執行的行為極其惡劣,譙城區法院將石某某涉嫌拒執罪的證據移交公安機關,公安機關將石某某拘留。6月25日,石某某家人將100萬現金送到法院,餘下的執行款與申請人胡某某達成了和解協議。

譙城區法院將進一步加大執行力度,對拒不履行法院判決的被執行人,符合拒執罪構成要件的,將依法移送公安機關立案查處,以高壓態勢督促被執行人履行法定義務,堅決維護法律尊嚴和司法權威。

(鄭文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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