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販毒家庭」落網:後悔不當初

“毒品犯罪一直是重點打擊對象,一旦犯罪,就不要存有逃脫的僥倖心理,而你的行為不僅害了自己,更害了整個家庭,看看現在同樣深陷毒品漩渦的家人,還沒有認識到毒品的可怕嗎?”在成都市溫江區人民檢察院近日起訴的三名家庭成員參與的販賣毒品案中,通過多次訊問中對犯罪嫌疑人進行法治教育,犯罪嫌疑人張強當庭流出悔恨的淚水。

好逸惡勞,走上毒品犯罪道路

時年55歲的張強,原本有一個幸福美滿的家庭,卻因為毒品,幾年間,不僅將自己2次送進監獄,更將整個家庭拖入泥潭。早在2012年張強便因製造毒品罪、非法持有毒品罪被法院判處過有期徒刑,2017年刑滿釋放以來,他不僅不思悔改,更是覺得打工掙錢太辛苦,再次走上了毒品犯罪的道路,多次從上家購買毒品後向他人進行販賣。

販毒吸毒,害了自己更害了家人

幡然醒悟,積極配合立功

張強被抓獲後,在公安機關的警示教育下,協助警方抓獲了其上家王明;張小強被抓獲後,協助警方抓獲了李萍,二人均為自己爭取到了立功情節。承辦檢察官審查案件後,在訊問過程中,多次對三人進行釋法說理,使三人充分認識到了自己行為對自身、家庭乃至社會的危害性,醒悟後均悔不當初,表示以後會積極戒毒,並以自身為例,勸告身邊人切勿沾染毒品。

該案經法院公開開庭審理後,依法判處張強有期徒刑8年6個月,並處罰金70000元;張小強有期徒刑3年6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30000元;李萍犯有期徒刑1年,並處罰金人民幣8000元。

檢察官提醒大家,提高防毒、拒毒意識,積極給家人普及毒品知識和法律,在發現家庭成員有吸毒、販毒行為後,要及時制止並向公安機關反映,以幫助他們早日擺脫毒品的陰霾,切不可包庇縱容,甚至夥同他們走上犯罪道路。只有做到“珍愛生命,遠離毒品”才能創造健康、綠色的人生。

(以上人物均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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