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午,大同市公安局交警支隊四大隊民警在迎賓崗重點對駕駛電動自行車違反規定載人、非機動車不按規定載物、非機動車不在規定地點停放等影響安全的違法行為進行教育和處罰。
今天上午8點20分,一位“電馬兒”騎車人騎車從迎賓大橋“飛馳”而來。在“電馬兒”的後座上,坐著兩名成年人。剛騎到路口,該“電馬兒”就被民警攔了下來。“這個孩子要去考試趕時間,我只好騎車送。”騎車人告訴民警。由於駕駛非機動車違法載人的行為,民警對駕駛員進行了教育,依法處以20元罰款。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電動自行車只能搭載12歲以下的未成年人。”交警四大隊中隊長李雅男說。在今天的整治中,交警四大隊民警不僅對駕駛員進行了處罰和教育,也對“乘客”開展了交通安全教育“現場說法”。“每個人都是交通參與者,開車、乘車都要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這樣才能讓我們城市通行更加順暢,通行更加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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