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一直不给交社保,为什么起诉要求补缴不被受理?

东友律师事务所

单位一直不交社保,为什么起诉要求补缴不受理?先要经过劳动仲裁调解,如果协商不成,然后才可能起诉到人民法院。

一、普通工人退休年龄: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0周岁。

二、特殊工种退休年龄: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

三、灵活就业人员退休:男年满60周岁、女55周岁、《个别区域是50周岁》。

四、因病或非导致自身疾病残疾彻底丧失劳动能力,病退年龄:男50周岁、女45周岁。

符合上述退休条件的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都是15年,到达退休年龄可每月享受最低养老金待遇;

医疗保险缴费:男25年、女20年。《有的地区男30年、女25年》达到缴费年限可以享受终身医疗保险待遇。


社会保险简称‘’五险一金‘’。五险是指: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五险是国家强制规定的个人、单位、政府三者共同承担的保险,简称:社会保险。

一金。即:住房公积金。《不受法律保护》根据单位经济效益来确定是否缴费。

根据你们的描述,单位至今没有缴纳社会保险《五险》。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之日起30日内《包含试用期》都应当为劳动者缴纳社保,员工可要求用人单位补缴五险。

如果用人单位用各种理由推托迟迟不予缴纳,劳动者可持本人身份证原件以及与用人单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证明材料到当地劳动监察大队进行实名制投诉登记。

首先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补缴五险。如果没有劳动合同的话,就需要收集证据:签到簿、经手的票据、胸卡、同事会餐、工资条、证人证言等等!

总之,不签劳动合同就向劳动监察大队举报,不交社保就向社保部门举报或者直接拨打12333电话进行投诉。


闲云野鹤84816546

这个却是法院不能受理。我们的政府部门每一个部门都有固定的职责,之间的协调工作也在不断完善。

一般来说,劳动维权事件,是维权,不是利益受到损失的民事事件。所以我们一般是通过向劳动监察大队反映。劳动监察大队依据我们,国家的劳动法,劳动合同法,以及一系列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对用人单位依法作出责令整改指令书、行政处罚决定、行政处理决定等等一系列的法律文书,这都是有效的。

然后通过这些决定,督促用人单位,按照法律规定执行。如果用人单位拒不执行相应的法律文书,劳动监察部门会依照法律规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注意,即使是劳动部门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也要给执行费,可以进行缓交或者减免,不过这个跟我们劳动者维权没有关系。这个强制执行问题是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关于对解决劳动监察强制执行问题的函的答复,这都是有明确法律规定的。

其实,如果因为用人单位没有给交保险,造成证据灭失,劳动部门无法给其补缴。我们劳动者无法办理退休或者利益受损失,可以以利益受损为理由,申请法院的诉讼,这个诉讼法院是可以受理的。这是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规定的解释三,确定的。


如果我们对劳动监察的适用法律、处理不当不满,也可以提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这个行政诉讼的话,是法院受理的范围,法院都有行政庭,专门受理这种案子。并不是劳动部门作出的所有决定,法院都会支持,一些地方败诉率也是很高的。

记得以前我们处理过一个案子,主要是适用劳动监察超出两年时效的问题。当时的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刚刚实行不足两年,但是单位的违法行为已经超出两年了。根据溯及既往原则,所有的劳动保障违法行为,都应该是自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实施后,开始计算时效。因此,法院判我们不预受理败诉。

所以说,我们要改变人民法院最大的观念,虽然人民法院是一个非常公平公正的部门,能够维护我们的利益,但是它也有自己具体的职责。因此,出现这种情况,我们首先要想到的是劳动监察部门。


暖心人社

法律依据是:1.《劳动法》第100条规定,“用人单位无故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缴纳;逾期不缴的,可以加收滞纳金”。

2.《社会保险法》第63规定:

根据上述规定,有关用人单位未及时建立社会保险关系,或者社会保险费的补缴,劳动者可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或者劳动监察部门申诉反映,由有关部门采取行政强制措施,如通知银行划拨或者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有关社会保险费的征缴管理属于社会保险经办部门的法定行政职能,不属于民事争议案件,由此引起的纠纷不在人民法院案件受理的范围。因此,不是所有的纠纷都能通过打官司处理,有些专属于行政机关的职权法院是无权受理的。但是,用人单位没有及时缴纳社保,给劳动者造成了损失,劳动者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比比多味豆07

社保是归人社局管,补缴社保属于人社局的范畴。补五险要先跑人社局。

这个要看时间的,因为一般想到要单位补五险,单位不给都是去劳动局反应的!

这里要重点说一下我的经历。我上一家公司也是缺缴部分社保。当提出来的时候单位就以各种借口,反正就是不补了。我当时和其他几个同事在今年的一月下旬提起仲裁的。仲裁和监察大队互相踢皮球,就是不想管的意思,后来我们还是提起了仲裁。仲裁要求补社保是一年有效期,监察大队是两年有效期。超过的都不会追究,他们认为这个是社保局的问题,但是就算社保局投诉了,也会各种确监察人员去帮你要回来。一般超过一年的社保,都建议直接法院起诉。据说是肯定能要回来的,要证明入职的时间等。

仲裁是各种耗时间的,像我的案子,已经差不多拖了快六个月了。迟迟没有解决方案!仲裁从一开始就劝我们妥协,私下调解什么的。好吧,被逼迫同意调解了,就开始拖。

现在单位入职不买五险,可以不用去了,单位不正规以后劳动纠纷扯起来也只会你吃亏!试用期也要买五险,不存在什么一个月、三个月或者六个月转正后再买!不要相信什么行情,为你公司工作奉献,你公司都不为员工利益着想,可见也不是什么好公司。


半笺娇恨寄幽怀月

关于"单位一直不给缴社保,为什么起诉要求补缴不被受理"的问题?

一是程序不合法; 二是补缴养老保险有法定条件,符合法定条件随时补缴,不符合法定条件,法院也不能违法。

首先是程序不合法。单位一直不缴社会保险,属《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调节范畴。因此单位一直不缴社保是单位违反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行为,当事人应首先向当地劳动监察机关申报或举报,由劳动仲裁机关仲裁后,单位仍然拒缴并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当事人仍然不服,方可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单位执行。

如单位仍不执行,单位法人将承担"拒不执行法院生效判决罪"的刑事责任。

其次是补缴养老保险有法定条件。这个法定条件不是单位或企业掌握的,单位或企业依法必须当事人签订劳动合同30日内完成缴纳社会保险手续,否则即违法。


此后《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和《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均明文规定了养老保险补缴的法定条件。

即到达法定退休年龄沒有缴足15周年养老保险费,在2011年7月1日之前缴纳养老保险的,可以延长五年缴费后一次性补足到15年,享受养老保险待遇;

如果是2011年7月1日之后(实施社会保险法)缴纳养老保险费的,到达法定退休年龄沒有缴足15年养老保险费,延长五年后仍然沒有达到15年的,或转入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渠道,或将个人帐户储存额一次性退还给本人。

因此,由行政手段调节的行为,必须先履行行政程序。法院对于沒有履行行政程序的事项不予受理是符合法律规定的。

司法是最后一道门坎。

管见了


世好3

楼主你好,单位如果一直不交社保的话。那么首先你要提供与单位有效的合同证明。如果有劳动合同书的话是最好的法律证明。

那么,如果没有劳动合同书,你可以将你所在单位每月的上卡工资的银行明细。打印出来!因为每个月上卡的工资,对方账号一定是你们公司的对公账号。所以这也是一份有效地证据。

楼主应当持有这一份有效的证据,去你们劳动仲裁大队先进进行投诉。投诉完成之后受理完成之后会给你一个仲裁结果。如果你本人对仲裁结果不服的话。这种情况才可以向人民法院进行诉讼。

当然,如果你直接进行诉讼的话,有可能是会法院驳回的。所以就造成了你这样的情况。那么按照司法程序就是应当先仲裁,然后再进行起诉。

感谢阅读,请加我的关注。


社保达人工作在电力

因为这不是法院的受理范围。

按照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单位应当为员工缴纳社保,员工要求单位缴纳而单位仍不改正的,员工可以向人社局的劳动监察部门提出异议,要求劳动监察部门责令单位改正。

如果单位仍然不改正的,劳动监察部门可以对其进行罚款,并要求单位改正。单位仍然拒绝改正的,这时候劳动监察部门可以提交法院强制执行。

也就是说,是否需要单位补缴社保,怎么补缴是人社局劳动监察部门的职责,如果劳动监察部门对单位下处罚了,而单位拒不执行的,这时候才是法院的受理范围。

所以说,这种情况应该找劳动监察就对了,找错地方了,程序也不对。


七叶一支花

起诉要求补交社保也要依据参保人员的实际情况,如果情况符合那才能补交。

参保人在这个单位之前已经缴纳社保,在这工作单位中断了,可以在本次起诉补交,且是当地社保没有要求限制补交的情况下才可以补缴。

参保人在这个单位之前,没有缴纳任何职工社保的,按照当地社保局已经限制补缴社保时间截止日期的,则不可以补缴。

注:目前灵活就业人员、单位职工已经截止补交了时间。


人人都学点社保



这样的单位不必留恋,也不必抱有幻想,早早离开,就算您打赢了官司又能怎样?这个单位以后会容得下您,会老老实实给您办理社会保险?

有那闲情逸志去打官司,不如拍拍屁股走人,不如专心致意地去谋一份新的工作,。

只有人人唾弃这样的单位,都不去这样的单位去工作,才能让这样的单位无法生存。


我虽懂得不多,愿解你心中疑惑。

法律规定,社保缴纳不属于劳动争议范围。但是,当事人因为社保缴纳遭受损失而主张赔偿的,属于劳动争议范围。

社保收缴属于行政行为,有权收取社保费的不是劳动者,而是社保局。所以,劳动者无权起诉,社保费并不是缴纳给劳动者,而是缴纳给社保局。这样,劳动者只能通过行政手段予以解决。

欢迎点击头像关注我,互粉互动。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