濟南賣房不遷戶口有新招 二手房交易還有哪些糾紛

二手房交易流程複雜,往往會出現很多糾紛,原房主不遷戶口就是常見的一種,如果是學區房,因為戶口遷移的問題耽誤孩子上學,會嚴重侵犯買方的利益,一般情況下買方會向法院提出訴訟,先看一則案例:

為了孩子將來上學打算,王先生從劉先生手裡購買了一套學區房,並取得了房產證。在買房的時候,劉先生稱房子沒有登記戶口,然而王先生後來在諮詢房屋所在學區學校事宜時卻得知房屋內有他人戶口,並且登記戶口的人就在房屋所在的學區就讀,戶口一直沒有遷出。後來雙方對簿公堂,劉先生稱他根本不知道王先生要買的是學區房。

法院經過審理認為,雖然房子沒有遷出的戶口並不是劉先生的戶口,但劉先生在將房屋出售給王先生時,應協助王先生了解房屋的有關信息。最終法院判決劉先生向王先生賠付違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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濟南賣房不遷戶口有新招

打官司向法院訴訟是常見的解決方法,但也耗費一定的時間和金錢,近日,針對此種糾紛情況,濟南派出所給出相對方便快捷的解決方法,目前,歷下區科院路派出所已為50餘名市民辦理社區集體戶,涉及購房、離婚等情況。

濟南市民如果遇到房主賣了房子卻沒遷戶口的情況,可以向當地派出所申請。公安機關告知原房主後,如果其不遷移戶口,將把其戶口遷入社區集體戶。注意新房主到派出所申請辦理戶口手續時,要帶著房產證原件及複印件。

那麼在二手房交易中還有哪些常見糾紛呢?

01、遇到銀行政策調整,買家無法及時支付房屋尾款怎麼辦?

法律意見:

由於銀行政策調整、買家個人徵信原因導致的延遲放款,從而買家無法按合同約定支付房屋尾款,這種情況是很常見的。

出現這種情況的時候,買家也是要向賣家承擔違約責任的。因此買家必須要對個人徵信和銀行政策有及時的瞭解。

02、房屋質量有問題怎麼辦?

法律意見:

第一,如果簽訂房屋買賣合同時,賣家已經明確如實告知買家房子的質量情況,買家據此得到優惠價格,房子過戶後,買家又以此對賣家主張賠償責任的,那賣家可不承擔責任;

第二,如果是買家故意隱瞞房屋的真實情況,那麼買家可以向買方主張違約責任或者賠償責任;

第三,賣家已經把房屋真實情況告知中介,但中介基於促成交易的考慮而沒有如實告知買家的,那麼買家可以向房屋中介公司主張賠償責任。

03、定金問題產生爭議怎麼辦?

法律意見:

二手房買賣中,定金糾紛應該屬於最常見的問題了。按照定金合同的性質,定金又可以分為立約定金、違約定金等,所以定金的性質要看合同內容的具體約定。

如果只是由中介機構出具“定金收條”,而沒有明確具體的內容,那麼雙方就很容易對這筆“定金”的性質產生爭議。所以,具體明確的約定,是避免定金爭議最好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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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房價突然大漲,賣家寧可毀約不要定金怎麼辦?

法律意見:

在簽訂正式合同之前,下家一般都要先支付定金,定金的作用是為了確保雙方簽訂正式合同。遇見這種情況,如果只是要求賣家雙倍返還定金是無法彌補買家的損失的,這個時候買家可以向法院請求繼續履行房屋過戶,或者請求賣家賠償房屋上漲的差額賠償。

05、交了誠意金(意向金),如果不想買房了怎麼辦?

法律意見:

第一、買家向中介公司交付意向金時,中介公司沒有要求買方簽訂《定金合同》,而僅僅是出示誠意金收據,那麼這個時候的誠意金就相當於“訂金”,只要最後沒能訂立買賣合同,誠意金都應當返還。

第二、如果中介公司在《定金合同》中明確約定:“一旦賣家同意買家的條件,並且收取誠意金後,誠意金就轉變為定金。”如果有這樣的約定,那麼這時候的誠意金就相當於“定金”,買家沒有正當的理由拒絕簽訂合同的時候,買家是不能要求返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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