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碩士電視求職成功,老總口約底薪1.3萬元,入職時底薪變4千

在電視求職節目中,楊斯涵和一家公司達成聘用意向,公司開出13000元的底薪給予楊斯涵銷售運營總監助理的職位,公司隨後給楊斯涵發了入職通知的電子郵件。

可楊斯涵提前到公司去辦入職體檢時,公司人力資源總監稱工資有變動,底薪變為4000元,通過自己努力最後月收入能達到13000元。

楊斯涵拒絕接受這樣的變動,因為在電視節目裡給出的13000元應該是每個月的底薪,並不是綜合月收入。欄目組協調後稱楊斯涵可以正常入職,但楊斯涵拒絕了:這樣的公司不能再相信。

女碩士電視求職成功,老總口約底薪1.3萬元,入職時底薪變4千

楊斯涵是遼寧瀋陽理工大學機械工程碩士,今年3月份畢業。去年得知某衛視一檔節目以現場招聘的形式面試並聘用求職者,楊斯涵報名參加節目的選拔。

在節目中,楊斯涵介紹了自己獲得過的獎項,如國家級獎學金、全國3D動力設計大賽龍鼎獎等;還主要展示了學習能力、科研能力和組織能力。由於是機械工程碩士,所以楊斯涵當時主要想應聘研發崗,但是由於當天企業招研發崗位的少,楊斯涵就只能展示社會實踐能力,比如銷售技巧和應對服務人員的解決辦法。由於楊斯涵的出色表現,最後有3家企業為她留燈,暴風影音公司還為楊斯涵爆燈了,當時暴風影音給出的底薪是14000元,火星時代給的底薪是13000元。

楊斯涵最後選擇火星時代公司,楊斯涵說:“我被火星時代公司老總王琦當時為人師表的感覺和親和力打動了,就覺得他是一個信任我的老闆,同時也是我值得去努力奮鬥的動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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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視節目錄制結束後,雙方約定入職時間為2018年4月9日,楊斯涵是2018年3月份畢業,火星時代公司在2017年5月19日就給楊斯涵發了入職通知電子郵件。

今年3月16日,楊斯涵提前去了北京,到火星時代公司附近找房子準備入職後租住,同時做一下公司人力資源部要求的入職體檢。

到公司取體檢表時,楊斯涵被人力總監張嵐叫去談話,“張嵐說我的薪水有變動,底薪變為4000元,通過自己的努力,最後月收入肯定能達到13000元”。

楊斯涵說,聽到這個整個人都崩潰了,千里迢迢來到北京竟是這樣的結果,“我堅決不同意,因為在電視節目上給出的13000元是每個月的底薪,並不是加上業績提成等的綜合收入,這些事兒主持人早就在節目上談論過。如果我要找一個底薪4000元的工作,還用得著費那麼大力氣到電視招聘節目上找嗎?張嵐說她要確認一下,結果第二天接到火星時代公司人力資源部通知說讓我去找別的工作,不用入職了”。

楊斯涵聽到這個結果很不理解,“我問公司老總王琦知道這事嗎?人力資源部的人說張嵐已經和王總溝通過不需要我入職了,我問為什麼違約、為什麼拒絕我入職,她們也不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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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後火星時代公司人力資源部負責招聘的柳青打電話讓楊斯涵按郵件通知的時間4月9日正常入職,“薪水和電視節目中給出的是一致的”。楊斯涵追問:“為什麼之前發生了底薪變動,我不同意,又通知我不用入職了的事?我拒絕這樣的入職,要求公司對我進行賠償。”柳青說,其他過程她不太清楚。

楊斯涵和節目組企業端溝通人確認“電視節目裡招聘企業給出的13000元是底薪而不是綜合收入”,在楊斯涵提供的電話錄音中,該節目組企業端溝通人明確回覆稱“13000元是無責任底薪,固定薪酬就是1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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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認為,公開播出的電視節目裡作出的“同意錄用及13000元”的意思表示是“要約”,火星時代公司作出了口頭要約,如果求職者因該要約支出了費用,並喪失了其他締約機會,用人單位應當承擔締約過失責任,賠償求職者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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