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品夾藏紙尿褲中快遞郵寄,“睡衣毒販”被抓牽出“上家”

6月19~22日,南寧市中級人民法院及馬山縣、西鄉塘區法院等11個基層法院,對50件毒品犯罪案件的59名被告人集中宣判。22日上午,南寧市中院集中宣判5件涉及販賣、運輸、製造、非法持有毒品案件,12名被告人中,3人一審被判處無期徒刑,4人被判處有期徒刑15年,5人被分別判處有期徒刑1年7個月至8年。

毒品夾藏紙尿褲中快遞郵寄

2016年6月5日,公安機關在靈山縣新鳳街某酒店客房將男子賈濛濛抓獲,並從他的出租房內查獲毒品甲基苯丙胺(淨重126.46克)。從2016年4月起,賈濛濛幫祁某(另案處理)販賣運輸毒品。祁某聯繫好買家後,賈濛濛就在自己出租房將甲基苯丙胺毒品稱量分裝,夾藏在紙尿褲中,通過快遞公司郵寄。

南寧市中院一審以販賣、運輸毒品罪判處賈濛濛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沒收個人財產人民幣10萬元。

“睡衣毒販”被抓牽出上家

2017年10月25日凌晨,南寧警方在福建路某小區樓下將送毒上門的毒販鍾秋寧抓獲。當時,為掩人耳目,鍾秋寧特意穿著睡衣。民警從他的睡衣口袋內查獲疑似毒品49.99克。鍾秋寧交代出“上家”譚志榮,表示願配合公安機關抓捕,並聯系譚志榮到約定地點進行交易。

毒品夹藏纸尿裤中快递邮寄,“睡衣毒贩”被抓牵出“上家”

同年10月24日,譚志榮到中越邊境31號界碑附近將15萬元訂金交給越南人“阿志”並拿到5塊疑似毒品,次日騎摩托車從龍州縣來到崇左市江州區一河鮮餐館附近交易。警方採取抓捕行動,從譚志榮的摩托車彎梁處查獲疑似毒品5塊(淨重1744.7克)。兩次查獲的疑似毒品檢材中均檢出海洛因。

南寧市中院一審以販賣、運輸毒品罪判處譚志榮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財產人民幣5萬元;以犯販賣毒品罪判處被告人鍾秋寧有期徒刑15年,並沒收個人財產人民幣4萬元。

毒販身上和家裡均查出毒品

2017年8月16日零時許,梁某(另案處理)搭載由雷某(另案處理)駕小車來到南寧市五一路某停車場,向被告人劉新陽購買了兩包毒品可疑物。公安人員隨後將梁某和雷某抓獲,並查獲梁某丟棄的兩包毒品可疑物(共淨重39.52克)。同年8月28日晚,民警在南寧市江南區沙井鎮將劉新陽抓獲,並從他身上查獲了白色晶體可疑物15包(共淨重84.13克)、圓形藥片可疑物一包(淨重0.35克)。警方還從其房間內查獲毒品可疑物6包(共淨重932.01克)。經鑑定,這些可疑物均檢出甲基苯丙胺。

南寧市中院一審以販賣毒品罪判處劉新陽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沒收個人財產人民幣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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