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示」端午節前,中央紀委、山東4地市紀委集中通報21起典型問題

「警示」端午节前,中央纪委、山东4地市纪委集中通报21起典型问题

中央紀委公開曝光八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

日前,中央紀委對8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問題進行公開曝光。這8起典型問題是:

寧夏回族自治區黨委機關事務管理局局長武晉斌違規接受公款宴請問題。2016年8月6日晚,武晉斌與家屬、朋友一行6人因私出行,違規接受固原市機關事務管理局領導公款宴請,共計消費2480元。2017年3月8日中午,武晉斌一行5人因公出差返回途中,違規接受固原市機關事務管理局領導公款宴請,共計消費2666元。武晉斌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並退賠相關費用,其他責任人受到相應處理。

河南省氣象局原黨組書記、局長趙國強接受超標準公務接待問題。2017年3月16日,趙國強等人到洛陽市氣象局調研,當晚接受該單位超標準接待,共計消費5332元,人均消費761.7元,其中違規飲用3瓶高檔白酒共計3930元。當天,趙國強等4人入住洛陽市某酒店,4人當晚住宿費共超出標準322元(其中趙國強個人超出標準118元)。以上費用均由洛陽市氣象局採取拆分單據、偽造公函、虛列會議費等方式公款報銷。趙國強還存在其他違紀問題。趙國強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其他責任人受到相應處理。

吉林省吉林市龍潭區新吉林街道辦事處黨工委書記劉憲峰違規組織公款吃喝問題。2017年4月至11月,經劉憲峰同意,新吉林街道以虛開發票的方式,套取現金11300元,用於單位宴請和聚餐。劉憲峰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其他責任人受到相應處理。

浙江省溫州市甌海區商務局原黨組成員、區糧食局原副局長戴偉忠接受管理服務對象安排的旅遊問題。2017年6月,戴偉忠等人到浙江諸暨、江蘇沭陽公務出差,戴偉忠攜家屬同行,期間赴諸暨、南京等景區旅遊,景點門票和部分餐費1000餘元由隨行的管理服務對象支付,其他旅遊相關費用12825元分別在區糧食局和下屬單位報銷。2017年7月,戴偉忠到舟山開會,攜家屬同行,違規要求下屬單位租車並安排駕駛員,相關費用共計2950元在下屬單位報銷。戴偉忠還存在其他違紀問題。戴偉忠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和免職處理,並退賠相關費用。

湖北省武漢市江漢區常青街街道黨工委原副書記、辦事處原主任易幹軍違規組織公款吃喝等問題。2018年1月14日至2月7日,易幹軍在擔任常青街街道辦事處主任、某房屋徵收指揮部指揮長期間,先後組織私人朋友和區內其他單位人員在該指揮部食堂違規宴請、聚餐10次。用公款贈送禮品禮金,摺合金額共計1萬餘元。易幹軍受到撤銷黨內職務、行政撤職處分,其他責任人受到相應處理。

湖南省株洲市城發集團原黨委副書記、董事長廖暉違規收受禮品禮金等問題。2017年6月至2018年2月,廖暉在擔任株洲市城發集團公司黨委副書記、董事長期間,先後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金2筆共8000元、購物卡3次7張面值共7000元、高檔香菸17條、高檔女包1個,均未按規定登記、上交。廖暉還存在超標準配備、使用辦公用房等問題。廖暉受到撤銷黨內職務處分,違規收受的禮品、禮金、購物卡等被收繳。

四川省遂寧市大英縣河邊鎮波思村黨支部書記王清勝借操辦其子婚宴違規收受禮金問題。2018年2月13日,王清勝為兒子舉辦結婚宴,共辦宴席29桌,違規收受了波思村低保戶、貧困戶、五保戶共12戶村民所送禮金共計2200元。在組織調查前,主動退還了違規收受的禮金。王清勝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光大銀行呼和浩特分行營業部原黨支部書記、副總經理張莉軍組織公款出國旅遊問題。2017年5月至6月,在張莉軍主持營業部工作期間,同意該部組織26名員工分四批赴斯里蘭卡旅遊,並以獎勵費的名義公款報銷了10名員工共計25532元的旅遊費用,其他人員旅遊費用因組織調查尚未公款報銷。張莉軍受到黨內嚴重警告和記大過政務處分,被免去現職,其他責任人受到相應處理,並責令退回公款報銷的費用。

濰坊市紀委監委通報4起不作為、亂作為等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典型問題

為認真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進一步糾正“四風”、加強作風建設的重要批示精神,各級各部門紮實開展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問題專項治理工作,督促黨員幹部嚴守紀律、改進作風。為進一步發揮教育警示作用,現將近期查處的4起典型問題通報如下:

高密市畜牧局動物衛生監督所原所長王相帥亂作為問題。王相帥任高密市畜牧局生產科科長期間,在具體負責高密市某養豬場申報2011年度生豬標準化規模養殖場改擴建項目過程中,採用虛報生豬年出欄量、臨時補辦備案材料以及新建項目冒充改建項目的方式,編寫虛假項目申報材料上報濰坊市畜牧局,併為其通過檢查驗收,致使該養豬場違規獲得國家補貼40萬元。2018年4月,王相帥受到留黨察看一年、撤職處分,司法機關已依法作出判決。

青州市建築工程質量安全監督站監督一室原科長劉希輝吃拿卡要問題。劉希輝任青州市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督站有關科室負責人期間,利用職務便利,在本轄區相關建設工程項目日常質量安全監督管理、初驗及竣工驗收等方面為他人提供幫助,違規收受相關業務單位人員所送現金、購物卡、就餐卡等財物,共計價值23.1萬元。2018年3月,劉希輝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司法機關已依法作出判決。

濰坊市濱海經濟技術開發區社會事業局民政處原主辦袁延隆、袁麗萍亂作為問題。袁延隆任濱海區公共事業局民政科科長、袁麗萍任民政科科員期間,未認真履行福利企業年檢職責,在某公司存在不符合福利企業有關規定的情況下,仍通過其年檢,致使該公司獲得國家增值稅退稅共計212.44萬元,造成國家重大經濟損失。2018年1月,袁延隆受到黨內嚴重警告、撤職處分,袁麗萍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行政撤職處分。

寒亭區林業局對非法佔用林地行為不作為問題。2013年6月,寒亭區固堤街道賀家村村民賀某未經有關部門批准,擅自非法砍伐林木,佔用林地665.53平米建廠房。2017年3月2日,寒亭區檢察院向區林業局發出檢察建議,要求該局在收到檢察建議後一個月內,對賀某非法佔用林地一案依法履行職責。寒亭區林業局未及時按照檢察建議履行職責,直至2017年12月寒亭區法院判決確認該局在對賀某非法佔用林地怠於履職的行為違法後,才對相關問題進行立案調查、處理。2018年4月,寒亭區林業局局長王書林受到誡勉談話處理;寒亭區林業局及其時任分管領導尹奎章、林政科科長王會國分別受到責令作出書面檢查處理。

中共泰安市紀委通報3起不擔當不作為典型問題

為進一步警示教育各級黨組織和黨員幹部擔當作為,持續營造幹事創業的良好氛圍,市紀委日前通報3起不擔當不作為典型問題,分別是:

岱嶽區環保局、岱嶽經濟開發區有關人員對轄區內生態環境監管不擔當不作為問題。2017年4月,岱嶽經濟開發區內的某環保電力有限公司排放廢氣中臭氣濃度超標,在環保部門下達處罰決定,責令整改後異味仍存在,引起群眾上訪,造成不良影響。岱嶽區環保局環境保護網格化監管執法人員王愛梅、經濟開發區分管環境安全工作的副局級幹部楊興武監管不力,工作履職不到位。王愛梅受到行政警告處分,楊興武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新泰市公安局交警大隊、交通運輸局和市河道管理局有關人員履行執法檢查職責不擔當不作為問題。2017年12月18日,該市交警大隊四中隊中隊長王天一和交通運輸行政執法大隊樓德執法中隊常務副中隊長張軍在執法檢查工作中,對違法超載超限的多輛運砂貨車,未能及時發現,監管不力;該市河道管理局稽查科中隊長尹義新,對盜採砂資源問題未能及時發現,工作失職。2018年1月23日,此事件被中央電視臺《焦點訪談》欄目曝光,造成惡劣影響。王天一、張軍和尹義新分別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寧陽縣交通稽查大隊、公安局交警大隊有關負責人履行“一崗雙責”不擔當不作為問題。2017年6月至2018年4月,磁窯治超檢測站三中隊中隊長劉剛幫助超載車輛逃避檢查和處罰,收受帶路“黃牛”好處費;縣公安局交警大隊三中隊中隊長徐華、高管中隊中隊長邢東昇接受“黃牛”請託,對違法車輛從輕處罰。2018年1月23日,相關問題被中央電視臺《焦點訪談》欄目曝光,造成惡劣影響。劉剛受到留黨察看二年、撤職處分;徐華、邢東昇分別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縣交通稽查大隊副大隊長於濤和縣公安局交警大隊副科級偵查員王兆成履行“一崗雙責”不到位,對各自分管的下屬人員教育管理不嚴,對執法檢查工作監管不力,分別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萊蕪市紀委通報3起扶貧領域腐敗和作風典型問題

近日,市紀委通報3起扶貧領域腐敗和作風典型問題:

萊城區高莊街道對仙門村黨支部書記吳翠蓮在低保辦理工作中違規操作等問題。2015年至2017年,對仙門村在協助高莊街道審核低保申請工作中,違規操作,未按規定對申請家庭逐一入戶調查;在民主評議中,未按評選標準進行評選,致使7名不符合條件的村民違規享受低保共計19600元。吳翠蓮作為村黨支部書記負有直接責任。2018年4月,吳翠蓮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鋼城區辛莊鎮培峪村黨支部書記、村委會原主任常振彬在低保辦理工作中優親厚友、違規操作等問題。常振彬在擔任培峪村黨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期間,2015年違規將其母列為低保戶,並領取低保金2162.4元;2014年至2016年,違規操作,將不符合享受低保條件的3名村民列為低保戶,共領取低保金13785.6元。2018年3月,常振彬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經濟開發區張家窪街道尚家泉村黨支部原書記、村委會原主任顏培濤在危房改造中優親厚友等問題。2012年、2014年,時任尚家泉村黨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的顏培濤,違反規定和程序,未經村集體研究和公示,私自為符合危房改造條件的父親、叔父二人申請危房改造,共領取補助資金31800元;2013年9月,私自以其母名義重複申報危房改造,騙取補助資金15000元;另外,顏培濤還存在其他違規違紀問題。2018年4月,顏培濤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德州市紀委通報3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問題

端午節將至,為進一步鞏固糾正“四風”成果,嚴明紀律要求,強化警示教育作用,現將近期查處的3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問題通報如下。

德州市環境衛生管理處清運大隊大隊長張淑元違規操辦喜慶事宜問題。2017年8月,張淑元因其子考入某高校,違規收受22名同事禮金5466.66元,並兩次舉辦“升學宴”。2018年3月,張淑元將違規收受的禮金予以退還。德州市紀委給予張淑元黨內警告處分。

禹城市城管局機動執法中隊隊員楊勝濤公車私用問題。2018年1月24日,楊勝濤乘坐單位公車參加同學外孫女“滿月宴”,被察訪發現。楊勝濤受到黨內警告處分;違規使用公車產生的費用由其個人承擔。

寧津縣杜集鎮第二管區書記李海峰、第八管區書記馮長領違規接受宴請問題。2018年2月10日,李海峰、馮長領違規接受杜集鎮前水村黨支部書記劉某某的宴請,被察訪發現。李海峰、馮長領分別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來源|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濰坊市、泰安市、萊蕪市、德州市紀委監委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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