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允許偏差
鋼構件製作完成後,應按照施工圖和本表的規定進行驗收。鋼構件外形尺寸的允許偏差應符合表2-19 至表2-26 的規定
二、具備資料
鋼構件出廠時,應提交下列資料:
1.產品合格證
2.施工圖和設計變更文件,設計變更的內容應有施工圖中相應部位註明
3.製作中對技術問題處理的協議文件
4.鋼材、連接鋼材和塗裝材料的質量證明書或試驗報告
5.焊接工藝評定報告
6.高強度螺栓摩擦面抗滑移係數試驗報告,焊縫無損檢驗報告及塗層檢測資料
7.主要構件驗收記錄
8.預拼裝記錄
9.構件發運和包裝清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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