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為父報仇聚眾鬥毆 被檢方批准逮捕

2018年2月17日(農曆大年初二),家住山東省臨沂市臨沭縣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楊志糾集十一人(均為未成年人),到江蘇連雲港市贛榆區班莊鎮聚眾鬥毆,造成對方一人重傷二級的嚴重後果。這起為父報仇、聚眾打架的案件始末是怎樣的呢?

未成年人為父報仇聚眾鬥毆 被檢方批准逮捕

聽者有心-----父母一席話成為案件“導火索”

2018年2月16日,正值大年初一,楊志無意間聽到父母的對話,父親說打工時江蘇贛榆人吳貴欠其3000元錢,但在向吳貴要錢時不僅沒有拿到錢反而遭到對方的惡言辱罵。楊志聽到後十分氣憤,暗下決心要為父親“討回公道”,不僅如此,還要在替父要賬時教訓一下對方。楊志遂通過QQ等方式聯繫自己的好朋友吳天天、鄭小建、萬佳佳等人,第二天又在網吧裡順道叫上了另外幾個平日玩得比較好的朋友王廣、張宇等人。大家紛紛同意願替楊志去要賬。

“兄弟情義”一拍即合,為“架勢”準備工具

被糾集的十一人中有四人均為十五週歲,其餘人也是不滿十八週歲,這些年輕人多是中專輟學在家,還有部分人和楊志以“兄弟”相稱。為了不在打架過程中吃虧,大家對於準備去要賬還進行了“準備”。楊志一夥人先後買了四根鐵鍁棍,並將其截成八段作為“武器”,裝在尼龍袋子裡帶至犯罪現場。

大年初二尋上門,破窗而入私闖民宅

2018年2月17日,楊志在出發前,其父親也知曉此事,但是楊志的父親不僅沒有制止,反而讓其侄子開車帶他一同到贛榆區班莊鎮“認門”,隨後便和其侄子離開現場。見吳貴家大門緊鎖,叫人不應,被糾集而來的萬佳佳在慫恿下踹開吳貴家的鋁合金窗戶,楊志一夥人破窗進入家中,發現沒人後撤出。之後楊志等人便將木棍藏至附近的下水道,並多次打電話催吳貴趕快回家還錢。

混亂中買刀,致人重傷全員落網

吳貴發現自家的窗戶被破壞,氣急敗壞,遂叫上自家的幾個親戚當面和楊志父親進行對質。在村民聚集過程中,見勢不妙的萬佳佳、鄭小建到村裡購買了八把水果刀並分發給吳天天等人。在雙方互相毆打過程中,吳天天用刀將吳貴左側胸部捅傷。報警後,警察將全部聚眾鬥毆人員帶至派出所。後經鑑定,吳貴的損傷程度為重傷二級。

檢察官說法:

本案原本只是普通的民間之債,但是年少無知的楊志卻採取了暴力方式來實現他所認為的“正義”,最終釀成了一起悲劇。根據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條的規定,聚眾鬥毆的,對首要分子和其他積極參加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持械聚眾鬥毆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聚眾鬥毆,致人重傷、死亡的,依照故意傷害罪、故意殺人罪的規定定罪處罰。目前,犯罪嫌疑人楊志及致人重傷的吳天天已被連雲港市贛榆區檢察院批准逮捕。

近年來,連雲港市贛榆區檢察院未成年人檢察部所辦理的聚眾鬥毆案件呈上升趨勢。未成年人法律意識淡薄,遇事衝動,不計後果,講哥們義氣,是導致此類案件多發的重要原因。在此,檢察官提醒:暴力解決不了矛盾,只能是激化甚至是製造新的矛盾。未成年人在青春期自我約束力差,作為孩子的家長,一定要密切關注孩子的交友情況和日常活動,引導孩子樹立正確的三觀,增強法制意識,避免誤入歧途。(文/周麗)

(因保護未成人隱私,本案中當事人均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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