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思考的皂角樹
6月5號中午,在廈門市湖里區興隆路一家餐廳,店老闆四歲半的兒子小皓,準備跟隨父親出門,在走到門口時,不小心碰到了一名正在點餐的中年男性顧客,沒想到,這名中年男子竟然對小皓動粗,把他踢倒在地,導致小孩顱內出血,受傷嚴重。目前動粗男子孫某已經被處以15天的行政拘留。
這種人我覺得以暴制暴是最好的解決方案,而且發生這種事還是經濟賠償更貼合實際。毀了孩子的一生,這個動手的人應該付出高昂的代價。
個人認為不可能只是小孩碰到了他一下,以至於把孩子踹飛一米遠。但是話說回來即使小孩子打擾到他或者怎樣,他再憤怒也不能這樣對一個小孩子。看小孩子好欺負嗎?這種人對自己的父母小孩應該也是暴力對待吧。
發生這樣的情況一般要確定受傷情況後再確定拘留還是刑拘,十五天只是目前,後續還有民事賠償及是否追究刑事責任!
因為這是一個正常的法律流程,先行政拘留,然後再做初步傷情鑑定,該事件傷情太重不能直接做傷情鑑定,要等穩定後才能做正式鑑定,看情況初步應該輕傷以上,然後就是轉刑事拘留,之後呈捕訴訟之類的。熊孩子是不對,但我們不能變成熊大人。
笑搞
行拘15天只是開始,等待施暴男子的還有法律的嚴懲!
現在有些人充滿了戾氣,好像一顆隨時都會爆炸的定時炸彈。歸根結底,他們大都是生活中的“怯者”。
勇者憤怒,抽刃向更強者;怯者憤怒,卻抽刃向更弱者。
▲圖為被打男童鼻孔流血嘴巴腫脹,鼻樑以及兩側有大面積的淤青。
6月5號中午,在廈門市湖里區興隆路一家餐廳,店老闆四歲半的兒子小皓,準備跟隨父親出門,在走到門口時,不小心碰到了一名正在點餐的中年男性顧客。
▲圖為孩子母親通過監控指認打人男子
沒想到,這名中年男子竟然對小皓動粗,把他踢倒在地,還補上一腳,結果孩子被踢了有一米多遠,直接屁股朝上,臉和頭部撞在地板上,受傷嚴重。
由於摔傷嚴重,孩子不僅鼻樑骨折,口腔受傷縫了8針,還引起了顱內大面積出血,已經在重症監護病房裡觀察了一週。 現在男童的母親更擔心孩子可能會因此留下後遺症。
關於處理結果的疑問
目前動粗男子孫某已經被處以15天的行政拘留,案件還在進一步審理中。
現在該男子被行拘是根據《治安處罰法》第四十三條:“毆打他人的,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並處罰款。
很多網友不理解這樣的處理,大家不要急,這只是按步驟走,最後定責還要先給孩子驗傷才行。如果最後鑑定孩子的傷情在輕傷以上,那麼這名打人男子就犯了故意傷害罪,將會受到刑事處罰。根據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在這件事上,很多人無法理解男子的暴怒,而且監控視頻處於死角,並沒有記錄事發的經過。也有人認為可能孩子觸怒了打人男子,但我認為這些都不能作為男子施暴的理由。
退一步講,假如4歲的孩子真的撞到了你,正常情況下,作為成年人會不以為意,如果心懷善意還會叮囑孩子小心,即使內心不高興,最多冷眼相待,大不了嘟囔一聲,對孩子實施如此暴力行徑,實在令人難以理解。用網友的話說,誰知道他是哪裡中了邪,把氣撒在一個小孩子身上。
一個能對孩子下毒手的人,素質真好不到哪裡,等待打人男子的必將是法律的嚴懲!
夜雨如書
每個人都有走路的時候不小心碰到人的時候吧,如果都一言不合的飛來一腳,難以想象這個社會會亂套成怎麼樣,何況這僅僅是一個年幼的孩子。
事情發生在,廈門一餐廳中,當時店主的孩子不小心碰到了一點餐的男子
這本是一個小事,但是該男子卻選擇了把孩子掀翻在地,並且猛地給一腳
這一腳力氣很大,孩子於是一下頭撞地的,飛出了一米多遠。
由於顱內出血,孩子當場就陷入了昏迷中。並且當時鼻樑也斷了
最終孩子在重症監護室裡呆了有四天時間,整個過程受傷的孩子都處於意識不清,還大小便失禁,母親也是心力交瘁
正如題目中所言,男子最終被行政拘留了15日。
但是個人認為就依據顱內出血,昏迷七天的強勢,孩子母親應該後期做一個傷情鑑定,如果是輕傷以上,那麼該男子應該面臨的是刑事處罰,而不是僅僅拘留15天。
要知道,對於這個男的來說,不過是15天,對於這個孩子,可能會造成很嚴重的心裡陰影,可能這樣的心靈傷害遠遠超出了身體的受傷。
另外,該孩子母親可以對於孩子的受傷提起民事訴訟,要求該男子承擔因為毆打小孩所造成的相關費用和賠償。
這並不是發生的第一起傷害孩子的事故,在之前問答中,曾經也有這麼一個類似的事情,那就是一個男孩在進門的過程中,門簾碰到了門口的一個孕婦
當時孕婦用腳絆倒孩子的行為,也引發了大量的爭議
但是個人認為本事故和還孕婦事故,更加惡劣在於,這個男孩並沒有任何工具,僅僅是身體無意中撞到,我相信這並不會多痛,視頻中他也沒有飛跑,有任何不合適的行為。但是他卻遭遇了這莫有的一腳。
我相信一般的正常人,如果僅僅只是被一個孩子撞到,看見到孩子的力氣,甚至會好心的囑託孩子一定要注意安全,自己別撞傷了。
冷漠點的,也就笑笑而過,有誰會對一個手無寸鐵的孩子如此下力氣的給一腳呢?
實在沒有辦法想象,怎麼會有如此心狠之人,我相信任何動機,都不是一個成年的壯漢毆打一個小孩的理由。
廖彩琳律師
看到這則新聞,我真的出離憤怒了,這已經是筆者看到的第三起陌生人因為一點小事傷害孩童的案件了,第一起案件與此事相類似,一孕婦在餐廳就餐,因為男童進門時推開的門簾碰到了她,男童出門時就被其伸腿絆倒,受傷嚴重;第二起是在公交車上,一小學生與一20歲出頭男子,不知男子說了什麼,小學生作勢要踢男子,然後被男子狠狠地過肩摔在地上,然後用腳使勁踩小學生的頭……
本案中的這個中年男人,真是油膩猥瑣男,混到現在,估計連個女朋友都沒有,更別提有個屬於自己的孩子了,希望能夠曝光此人,讓全國人民都見識一下這個禍害小孩子的渣男,看看哪個女人還願意跟他一起?
一個四歲孩童,僅僅只是碰了他一下,就遭到他如此對待,造成腦顱出血,假如要是不小心踩到他,那不是連命都會沒有了?想來真是可怕!
為什麼現在充滿戾氣的人這麼多,整天就像個炸藥庫一樣,一點點小事就能將其點爆,比如前天遇害的昆明女演員,就因為在大學校園內的理髮店內洗頭髮與店主發生一點糾紛,就慘遭殺害,拋屍於臭水溝內……
現在不僅僅是保護我們的孩子的問題了,連我們自己都需要保護,所以在網上流傳很廣的一篇文章說得很好,我們一定要遠離垃圾人!這些人渾身上下充滿了嫉妒、抱怨、仇恨、煩躁等各種垃圾情緒,人格扭曲,牢騷滿腹,對生活、對未來、對社會都失望透頂,他們脾氣火爆,做事從不考慮後果,以傷害別人來發洩不滿,並把所有垃圾情緒傾倒在他人身上,沒有理由、沒有緣由,誰遇到誰倒黴!
所以,一定要遠離垃圾人,一定,一定!!!
打虎拍蠅
這個踢飛孩子的男人,就是一個畜生!
我們試想,即使這個孩子是個沒有家教的孩子,他只有四歲呀!你可以很嚴厲地訓斥他,諒這個四歲的小孩也會被鎮住,為什麼要對孩子下死手呢?如果孩子只是無意間碰到你,你應該一笑置之。
倘若在你四歲的時候,被人這樣打,你的父母親有多傷心?你成年之後,如果能找到他,你肯定會爆打他一頓,如果殺人不犯法的話,你肯定會殺了他。
打孩子的男人為什麼會成為一個十分殘暴,充滿戾氣的惡魔一樣的人呢?養不教,父之過。家庭教育的缺失,是主要原因。或許他的家庭就充滿了戾氣。
我深深地為這個四歲小孩的健康感到擔憂,但願孩子有驚無險。如果孩子被傷得很重,將來孩子的一切都將改寫。這件事對孩子的人生觀將產生重大影響,希望孩子恢復健康之後,家長對孩子進行心裡疏導,儘量不要在孩子的心裡留下陰影。人和人之間是互相影響的,善良的品質會相互傳遞,邪惡的東西也會互相傳遞。願正能量代代相傳,願邪惡的東西絕跡!
我們必須提高全民族的素質,這樣的事情就會減少,甚至絕跡。最後,我很無奈地說一句話,請有小孩的家長看管好自己的孩子,萬一碰上這樣的惡魔,孩子就毀了。孩子有個三長兩短,家長生不如死!
美食家106
6月5日,在廈門一家餐廳裡,店老闆4歲的兒子不小心碰到了一名正在點餐的中年男顧客。沒想到,男子直接把孩子踹飛一米遠,致其鼻樑骨骨折,顱內大面積出血,陷入昏迷,在重症監護病房裡觀察了一週。家長表示孩子經常會大小便失禁,孩子的鼻樑骨折可能會帶來影響比如鼻炎等。動粗男子孫某已經被處以15天的行政拘留,案件還在進一步審理中。目前,孩子的病情逐漸穩定下來,但醫生表示可能會有後遺症。
典型的故意傷害案件。
小孩的傷情看來不輕:顱內出血、鼻樑骨折,並有大小便失禁的現象,這恐怕不是輕微傷所能涵蓋的。
被小孩子撞一下,能對大人有什麼影響,小孩又能有多大的錯,至於這樣下狠手嗎?
打人者已被拘留,隨著小孩法醫鑑定的出來,其法律責任才能最終評判。
怎麼看這事?這個人戾氣太重了,遇到強者會隱忍,但遇到了弱者就易爆發。這屬於社會的不安定因素,日常生活中,磕磕碰碰是正常的,但你遇到了不正常的人,磕磕碰碰也就變成了不正常。
總之,大家小心,不要輕易觸碰他人就是了。
怎麼保護好小孩兒?也只能是家長經常教育、在外面不要離開孩子太遠了吧。
不管怎麼說,法律制裁應發揮其作用。
法律的規制讓其不能逾距,逾距就要付出高昂的成本,這才行。
郭廣吉律師
不管是有意還是無意,點餐男子作為成年人,將一個四歲幼童踢飛一米多遠,顱內出血當場昏迷,這種行為確實令人髮指,其惡毒程度不言而喻,而該男子僅僅被拘留十五日,確實難以抵消所犯錯誤,給孩子造成的身體傷害以及心理傷害是很大的。
男童只是無意碰到男子,作為未成年人,其行為是自己無法去估計的,可是點餐男子作為成年人,對自己的所作所為是可以去判斷的,可是他還是選擇將孩子一腳踢出一米多遠,孩子當場昏迷,並伴有顱內出血,被送至重症監護室。隨即男子被行政拘留。
該四歲男孩母親應該要給孩子做好檢查及複查事宜,以免給孩子留下後遺症。
有人說該男子被行政處罰十五日太輕,其實處罰多少都難抵對孩子的身體和心理傷害,主要是這種人的心理惡毒程度難以想象,這種人根本就沒有所謂的素質和道德。
希望孩子一切安好,同時也希望對於孩子的傷害要有一個系統的管理,孩子父母作為孩子監護人,一定要管理好孩子的安全,以免受到不必要的傷害。
強烈譴責該男子的無恥行為。
珞珈評論社
戾氣太重,容易衝動,竟然對於小孩子竟然下這麼狠的手,真的不知道這個人每天都是以怎樣的心態來生活。而最後的審判非常的輕,這種故意傷害以至於造成了這麼大的傷害,應該從重處罰,做到一個警示世人典型案件。
雖然說現在社會熊孩子很多,但是對於熊孩子我們沒有必要用這麼狠毒殘忍的方式來對待他們。我相信很多人在面對熊孩子的挑戰的時候都是非常的氣憤,但是有時候想一想每個人都有從小孩子經歷的過程,他們的所有所為可能就是我們小時候的經歷,對著小孩子如果我們感到氣憤的話可以走,但是如果真的下手很容易就造成非常大的傷害。
就比如前幾天一個小孩將門簾在一個孕婦身上。孕婦伸腿將小孩絆倒最終導致昏迷的案件,也是同樣的情況,因為小孩發育還不完善,一些輕微的傷害也可能會帶他們造成比較大的創傷,甚至於對以後他們的發育生長都會造成一定的影響,那麼在這種情況下再去想著懲罰他們就要考慮考慮後果了。
國557
我不相信小孩撞到那點餐男子之後,點餐男子就直接一腳把小孩踢飛,中間會不會還有點磨擦?如小孩撞到點餐男子之後男子說了什麼話引起陪同孩子來餐廳的大人不滿,然後點餐男子一發火就把孩子踢了?雖然點餐男子是個成年人踢小孩是不對,但每件事總有個原由吧!小孩撞到他直接踢回去感覺不太可能的事,除非那是個神經病,是神經病的話大家怎麼評他,罵他,甚至殺了他也沒用!因為他是神經病人!
蛟龍騰飛
真弄不明白,一個人的戾氣會如此之烈,內心如此之惡,出手如此之狠,後果如此之重。
這男子恰似恐匪,喪失人性,殘害無辜,毫無顧忌。
這貨不嚴懲何以彰顯法律,何以除暴安良,何以安居樂業。
品劣戾氣施弱者,德失暴行害無辜。
#凌遠長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