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相之艰与信任之难

真相之艰与信任之难

那是全网第一篇追问雷洋死亡真相的文章,文章专栏上大大的贴图刺痛了我,那是两个字

公道。

出于一种职业的敏感,我立刻检索了有关信息,发现微博上平安昌平已经发布了有关雷洋事件的公告,于是我又联系了文章的发布者,希望他稍安勿躁,公安工作有着特殊的性质,是否面向社会公布案件的有关信息,并不是一件很简单的事情,需要从受害人、嫌疑人、家属的情绪,后续的工作,包括社会的影响等方面做出全面的考量。

之后的沟通是沉闷而压抑的,透过屏幕,我依然能感受到作者焦躁悲伤的心情,想一想曾经睡在上铺的兄弟,却突然永远停留在了记忆里,他如此仓促的离开,又怎能无人问起?

这也使我想起一段自己的经历。

曾经有一个瘦瘦高高的老人,到我的单位来找我,花白的头发,表情畏缩而拘谨,那天我正好值班,于是接待了他,才知道,他是一起电信诈骗案件的受害人,毕生积蓄被人骗走,来我的单位,只是想打听案件侦破的消息,恰好我本人分管这项工作,对他的案件正好知情,前期已经查到了一些线索,然而

——我什么的都没有对他说,因为我必须遵守纪律

在他离开的时候,我的内心被愧疚占据,对于案件进展的知情,也许并不能改变结果,但是至少能让他的心里得到安慰。我想面对雷洋家属的警察,也会有这样的感觉,有时候正是职业的要求,让我们不得不变得冷酷无情。

作为一个警察,我知道寻求真相的过程有多么艰难,法律上的真相就是无数零散证据的拼图,搜集排列数量组合都需要付出大量的努力,而证据的保密,又有着多么重要的意义,出于工作的需求和群众的需求之间本身就存在矛盾,而当警察自身也成为真相的一部分,对于当事人及其家属知情权的保障,就显得更为艰难,我们当然有理由寄希望于一种铁面无私的公正,只是这已经不仅是法律的要求,更要挑战人类深不见底,源自本能的利己之心。

当追寻真相成为一种困境,立刻滋长起来的,就是信任危机。

对于警察、政府、法律的不信任,已经成为一种不断滋长的普遍情绪,这源自人类的本能,面对深渊,我们最先感到的总是恐惧,涉及法律的事件,往往有一个负面的效果,不管是生命还是财产损失,没有人会为此感到高兴,而出于利己的考虑,我们总是试图知道事情未来的发展会有多坏,以做出最有利于自己的选择,每个人在这样的事件里,总是不由自主的把自己代入受害者而非旁观者的角色,而在真相尚未明朗之前,猜测总是向着深渊的低端滑去,我们会从细枝末节中勾画出各种阴谋的暗影,直到这种猜疑在时间流逝中堆积成恐惧,最终变成不相信一切的愤怒爆发出来,既然未来不可以确定,不如用怀疑包裹自己。

猜疑——等待——恐惧——愤怒——指责——我不相信

当群众与警方对峙,总是遵循着上面的心理行程,而到最后,结果却往往无人关心。

这种怀疑一切的态度,看起来无比强大,但是实际上又虚弱不堪,因为并不能给现实带来任何改变,而也恰恰是这种不信任,使警方在案情公布上愈发畏首畏尾,导致整个警察群体,都和民众形成了彼此对立,警察认为群众不懂法,群众认为警察不讲理,而没有证据作为依据,也就不可能说清法律和道理。

只有一种解决途径,就是加大执法公开和透明,肯定人民监督的作用,提高回应质疑的效率,而最终还是必须落实到涉案证据公布机制上来,更为明确可操作的,有准确时间回应期限和相关证据公布细则的具体办法,才能够使当事人的知情权得到尊重,围观群众的恐惧得以减轻,通过这样的机制,建立一个彼此宽容,相互信任的氛围,才能更好的将矛头指向警察与民众共同的敌人。


我们的法律和警察,总是立足于保护社会和人民,而执法的观念,也不应囚于打击,对于群众的需求,应当做出积极的回应,亮明真相,方见赤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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