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南19歲戰士為抓罪犯,身中18槍仍追捕,至今仍有三顆鋼珠在體內


有人說,青春是一條河,是一條心靈之源永不枯竭的河。快樂的小魚,憂鬱的水草,美麗的貝殼都被裝進懷抱永久的珍藏;也有人說,青春是一首詩,一首朦朧的詩。而在祖國的邊緣地帶,有這麼一群人,他們把時間和青春奉獻給了祖國的邊防事業,為了祖國的安全,不惜奉獻自己的時間甚至生命,同罪犯進行著鬥爭。而19歲的張豪就是其中最為出色的一位,為了逐步罪犯,身中18槍仍不放棄。

張豪出生在雲南省尋甸縣一個農民家庭,兩歲時,父親因病離世,他與母親和姐姐相依為命。而這樣的家庭讓他更加深知群眾疾苦,從而時刻把人民群眾的安危冷暖放在心上。由於從小喜歡不對生活,加之部隊可以讓自己變得更加的堅強。長大後,他如願以償參了軍。新兵連的生活緊張、艱苦。張豪先天身體素質較弱,幹什麼都比別人慢一拍。

別人做100個俯臥撐,他做50個就撐不住了;5公里越野,別人十七八分鐘跑完,他要花二十多分鐘。可他不服氣,“當兵就要當標兵”,張豪立志要成為一名邊防尖兵。在接下來的日子裡,戰友睡了,他一個人還在床頭汗流浹背地做俯臥撐;天還沒亮,他已腿綁沙袋在訓練場上開始了長跑練習。功夫不負有心人。新兵連結業時,張豪的體能考核成績名列全連前茅。


為了能成為一名“尖刀班”的“尖兵”,張豪主動放棄休息時間,自己給自己“加餐”訓練,月光下的訓練場經常能看到他單薄瘦小的身影。為了全面掌握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張豪把知識要點製成小冊子隨身攜帶,一有時間就拿出來背誦。就這樣在他不懈的努力下,終於成為隊裡頂尖的存在,張豪深深明白,作為一名軍人,服務人民不只是日常生活的點滴關心,更是危難時刻的挺身而出。

這一日隊長羅松接到河口縣公安局通報,一夥歹徒帶著射釘槍、砍刀、棍棒等兇器,正在一段高速公路上攔路搶劫。他叫醒了值班隊員,在夜色中出發。趕到現場時,歹徒正舉著手電筒,逼停了幾輛大貨車。張豪和隊長、戰友換乘了一輛偽裝車慢慢靠近。在200米左右的距離,手電筒的光晃到了他們的車輛。一聲令下,張豪打開左側車門,此時歹徒才發現來的是邊防公安,慌忙對抗。

張豪聽見一聲槍響,覺得自己的大腿似乎被什麼擊中,有刺痛感。犯罪分子有的棄槍逃跑,有的駕車逃亡,而張豪這個時候沒有什麼時間檢測自己的傷勢,張豪和隊長在漆黑的山路上追了800米,最後成功抓住歹徒。收隊時,他才發現自己大腿內側都是血,右手肘部也有血跡。此刻,他才報告隊長,“我受傷了”。5個小時的手術,張豪的體內被取出8顆鋼珠,雙腿膝蓋處仍有3顆鋼珠無法取出。


為了表彰這一位勇敢的警察,張豪在公安部啟動的“我心中的警察英雄” 網絡推選活動中成功獲選。張豪說:“我今後的人生路還很長,我會一直堅持最初的從軍夢想,苦練軍事本領,紮根邊疆,報效祖國和人民,把自己的青春和汗水揮灑在這片熱土上。”如今的張豪順利的轉成士官,仍然留在深愛的部隊內,人民公安為人民,人民公安就是人民的守護神,而邊防公安則是最為特殊的。他們不該被忘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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