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下午,眉山市中級人民法院對馮學華進行宣判,因犯下5項罪行:殺人罪、強姦罪、搶劫罪、強制猥褻罪、盜竊罪,依法判處死刑。
馮學華之所以人人喊打,是因為他在兩年內,搶劫、強姦5名女性,並殘忍殺害3人,隨後逃亡439天。在這期間,警方懸賞12萬追捕他。
在被抓捕時,馮學華剛好滿50歲,一副銀色手鐲成為他最完美的生日禮物。在馮學華指認現場時,上千村民圍觀,有受害者家屬稱:恨不得把他千刀萬剮。
馮學華在開庭前先後2次拒絕了律師的法律援助,心中已對審批有了答案。他唯一愧疚的就是妻兒、母親。
馮學華的犯罪行為讓9個家庭蒙上陰影,馮學華的妻子也是受害人,在結婚沒多久就遭到家暴,擔心孃家人受生命威脅,因此不敢離婚。
73歲的母親在聽到兒子死刑後,當場哭得泣不成聲,但對兒子犯下的罪行又無可奈何。馮學華的兒子馮某某認為:“他做那樣的事情,就是置家人於不顧,只希望見到他最後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