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海新区法院圆满审结国有资产清理案

滨海新区法院圆满审结国有资产清理案

该案原告为滨海新区某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被告为滨海新区某中小学后勤管理服务中心,因案件涉及国有资产的清理与处置,如未妥善处理可能导致国有资产流失,后果严重。

滨海新区人民法院高度重视该案件,院党组书记、院长刘金洪担任审判长,与自贸法庭代理审判员、人民陪审员共同组成合议庭,对案件进行审理。

开庭前,刘金洪前往涉案标的现场进行勘查,主持庭前调解,确定了调解案件的总体思路。通过与双方当事人座谈、查阅相关资料、制作勘查笔录等方式,逐步明确了涉案标的范围、历史形成过程以及当下的产权情况等。庭审过程中,刘金洪精准把握庭审节奏,在法庭调查阶段,重点从原告主体资格、诉讼事实和法律依据、涉案标的权属变化过程等方面进行询问,耐心听取双方当事人的意见,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庭审结束后,在合议庭确定整体裁判思路的基础上,从有利于国有资产清理整顿的大局出发,寻求最佳解决途径。为切实帮助双方解决问题,刘金洪组织原被告双方主管部门领导到庭,主持多方协调,最终促使双方达成一致意见,案件得以顺利审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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