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没离婚,其中一个去世,孩子又不是另一个亲生的,孩子有权继承夫妻共同财产玛?

用户8658577220990

夫妻没离婚,其中一个去世,孩子又不是在世的那个亲生的,孩子有权继承夫妻共同财产吗?

夫妻没离婚,其中一个去世,孩子又不是在世的那位亲生的,孩子有无夫妻共同财产继承权?

我们姑且认定去世的是丈夫,也就是孩子的亲生父亲,但是健在的母亲不是亲生母亲。那么,这个母亲就是孩子的继母,也就是民间说的后妈。这样,亲属关系就理清楚了。那么。非亲生的孩子有和继母共同继承继母与亲生父亲的共同财产吗?

首先应该说明的是,这个问题是有毛病的。所谓的继承,就是死者遗留在世上的个人的合法财产权和知识产权,活着的人的财产不叫遗产。也就无所谓继承的问题发生。

现在好了,能够继承的部分,就是死者的个人的合法财产权和知识产权了。那么到底这个孩子能不能和自己的继母共同继承自己父亲(继母的生前的丈夫)的遗产的呢?答案肯定是显而易见的,能。

这个要从国家颁布的相关法律条文来找依据了。主要的依据就是婚姻法,继承法和物权法等。

第二十四条 夫妻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
父母和子女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
第二十五条 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
第二十六条 国家保护合法的收养关系。养父母和养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本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
养子女和生父母间的权利和义务,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
第二十七条 继父母与继子女间,不得虐待或歧视。
继父或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本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

从婚姻法的法律精神来看,对非婚生子女和养子女之间适用的保护性法律规定是一样的,没有什么区别。作为非亲生子女,父母和子女之间是有互相继承遗产的权利的。咱们在看看继承法的规定。

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继承法规定的法律精神同样支持和保护非亲生子女的合法利益。继承法说的子女和父母,包括养子女继子女和养父母继父母等关系。

而且,继承的顺序同样属于第一顺序的继承人。但是,在分配死者遗产上面,规定的份额应该不同。

第二十六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的,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分出他人的财产。

继承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所谓的遗产,并不是夫妻共同财产,除了另有约定之外,要先把配偶的另一半财产分离出来之后,剩下的一般才算是死者的遗产部分。然后再进行遗产分割。

第二十九条 遗产分割应当有利于生产和生活需要,不损害遗产的效用。
不宜分割的遗产,可以采取折价、适当补偿或者共有等方法处理。

同时,继承法有规定,遗产不能分割的,要折价,共有或者补偿的方式进行分配,不能损害遗产的效用。

结合本案,对死者遗产的分割原则是,如果死者没有遗嘱,就按照法定继承。先把属于继母的一般分离出来,然后在与继子女平均分配遗产,如果死者的父母还在的,就另行约定分配方案。可以是按照第一顺序继承人的人数平均分配,也可以按照继承法第十三条的规定进行。

第十三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农民妹子一枝花

非亲生父母子女,只要是在一起共同生活,相互之间因抚养或赡养事实而构成继父母子女关系(通常情况下,在共同生活中不公开否认对方为子女或父母的,就可认定构成继父母子女关系),就与亲生父母子女关系一样,相互互为第一顺序继承人而享有继承权。

题主所称“子女能够继承夫妻共同财产吗”?这一表述不正确!夫妻中一人去世时,即依法发生遗产继承。夫妻共同财产为夫妻二人各享有一半,死者享有的一半为死者名下遗产,死者的这一半遗产由存活的配偶及享有继承权的子女予以平圴继承。


不糊涂时涂糊不

继、养父母与子女之间的继承与被继承形成,主要条件在于是否形成抚养和赡养关系。

婚生、非婚生父母与子女的继承与被继承属法定。

对比前两条情况,遗嘱又为优先。


泰山木32140178

这种情况要看在世一方与孩子是否形成继父(母)子女关系。如果形成,则对去世一方财产有继承权。而不是继承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规定,继父母与继子女权利义务与生父母子女相同。夫妻一方去世,首先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一般情况是首先分出一半作为生存方财产,另外一半作为去世一方遗产进行分割(继承)。

故,以上回复!


陈景军律师

有吧。个人认为:从这孩子的父亲(继父)和母亲(继母)领证重组家庭的那天开始,这孩子间接地就被另一方承认并一起生活。作为养子他也同亲身子有同等权力。既是夫妻共同财产,那作为男方,女方都有分额,一方去世,而孩子又不是在世的那个亲生,那他理应继承亡人遗产。


独孤刀剑


正义使者00779655175


平平淡淡151366044

这种关系下的孩子叫继子,继子又分为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和无抚养关系的继子,有抚养关系的是指在继子未满18岁之前就形成了继养关系。形成抚养关系的,有继承权,没有抚养关系的,没有继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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