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2 未婚男方把房子买了,首付,按揭都是男方一方出的,但后面写了女方名字,房产怎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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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这个社会是爱情速食化,合就结婚,不合就分。为了避免双方分离时的麻烦,财产归属问题也日渐重要起来。这里回答一个男方婚前首付,婚后男方按揭,房产证后面加了女方名字,房产如何算的问题。

如何判断房产分割,首 先弄清一个问题,这里的男方是指男子本人,还是男子的父母。如果“男方"二字指代内容不同,房产归属也不一样。

如果是指男子本人,则婚前的首付按揭款属于男方的个人财产,婚后的按揭房款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有财产分割,则按比例。因为男子婚后的还款,即使是男子的个人收入,但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仍然属于夫妻公共财产。

如果这里的男方是指男子的父母,那么婚前的首付按揭款属于男子的个人财产。婚后的按揭款换来的房子属于不动产。而不动产在法律上应属于男子父母赠予男子的个人财产。这样无论房产证上有没有女方的名字,房子都是男子的个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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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这里有个真实的例子,女方要求男方买车,男方马上就买了,什么彩礼这类的都答应了,以为女方不会加要求。女方又加了一条要求要有3居室的商品房,男方也买了但是要加上女方的名字,最后男方也是怒了这女的太过分了目的性太强,加名字不就是想好了退路离婚后好分割房子。男方本来是打算婚后买房的,女方提前把自己的目的表达了。男方反手不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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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这是一个复杂的问题,我来全面分析一下,并提供房产证加名流程、政策规则以及离婚时财产分割法规。

婚前买房,首付、按揭都是男方出,后期加女方名,房产怎么算?

第一,男方在婚前买的房,首付和按揭都是男方一方支付,这属于男方婚前个人财产。但是婚后,夫妻共同还购房贷款,能提供支付证据,即便女方没有在房产证上加名字,也是可以得到婚后还贷款的这部分钱的权益。

按照新婚姻法规定,一方婚前购买房屋,离婚房产如何分割?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十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第二,婚后产权证上加女方名,即便之前这是男方个人财产,加名之后,女方就是房产的产权共有人,女方可以得到一部分产权,具体多少,可以在加名的时候在房屋管理中心确定共有产权份额。所以,加名之后的房产各占多少份额是可以约定的。

如何办理房屋产权证加名?

房产证加名,只能加直系亲属,例如妻子、子女、父母名字。如果要加非直系亲属的名字,等同于房屋买卖。加非直系亲属的名字的流程参照二手房买卖流程,两者的区别在于,一个是出让百分之百的房屋产权,一个是出让部分房屋产权。

第一种情况,无房贷加直系亲属的名字。

1. 提供基本证明材料(结婚证,身份证,房产证)及其复印件。


2. 去房屋交易中心,按窗口工作人员的要求提交资料接受审核。

3. 办理房产证上加名字需要110元费用:80元手续费,25元籍图费,5元贴花费(各地收费标准略有差异)。一般情况,大概20天可以拿到新的房产证。

第二种情况,有房贷加直系亲属的名字。

1. 先去银行办理抵押变更手续。

2. 办理所需要的费用,除了上面提到的110元手续费用外,如果是用公积金贷款,需要再加100元,如果购房贷款是组合贷款(公积金+商业贷款),需要额外加200元费用(各地费用,略有差异)。

3. 其他的步骤和上面无贷款的流程一样。

第三种情况,加非直系亲属的名字。

这种情况视为房屋买卖,需要交额外的税费。具体流程费用,可以参考二手房买卖交易规定。

仅列举几个多一点的税费,例如:

1、交易服务费:3元/平米。

2、营业税:房屋总价×5.6%(超2年免征,各地要求年限有区别,以当地年限标准为准)。

3、个人所得税:房屋总价×1%。

房屋产权证上可以加几个人的名字?

房屋产权证只登记一个人的名字,添加的是房屋共有人。添加多个共有人的时候,可以在房屋交易管理中心约定共有人的房产份额。在房屋交易管理中心办理房屋产权证的同时,如有需要,可以一并办理房屋共有权证,在这个证书上可以同时填写几个人的名字。

如果是婚后购买,默认为夫妻共同财产,不管房产证写谁的名字,另一方就是房屋共有人,而且可以不用专门去添加名字。

综上所述,婚前男方出资买房属于婚前个人财产,在离婚时,房产不平均分割,完全由男方所有。婚前男方出资买房,后期加了女方名字,约定房产份额后,离婚时,房产按约定份额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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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情况的话,房子依旧是属于男方的。因为首付、按揭这些钱都是男方出的,属于男方个人财产。就算离婚了,女方也没有办法分到财产。


那么什么情况下,女方才能分到房子呢?

第一种,婚前买房,婚后女方一起付月供。如果离婚的话,女方也可以获得一定比例的财产,不过需要流水和转账证明。

第二种,婚后买房。两个人共同出资,这样的话算夫妻共同财产。

还有一种情况是大家经常问的。就是由男方父母出钱的话,下了男方和女方的名字。那么离婚的话,女方能获的财产吗?

这种的话,要分婚前和婚后。

婚前,男方父母在出全资买房时,也没有明确表示房屋是赠与夫妻二人,那么房子是没有女方的份的。

婚后男方父母全资购买的话,没有明确表示是赠予男方一人的话,房子是赠予夫妻二人的,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有点名的话,房本上就算有小白的名字也没用)。

当然,如果父母只是给首付的话,贷款的钱是双方一起还。一样,按出资比例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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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法律分析:第一,婚前买房,不是夫妻共同财产,所以,按照婚前财产确定,第二,男方全额承担了首付,加了女方名字,可以说这个房子属于共同的,第三,由于首付是男方一个人支付,也算代替女方支付了一半,如果分手,男方可以把另一半首付要回来!





北京市智舟律师事务所


“未婚男方把房子买了,首付,按揭都是男方一方出的,但后面写了女方名字,房产怎么算?”

我国房屋产权已登记为准,所以虽然未婚男方把房子买了,首付,按揭都出了,但是一般将婚后房产加名视为房屋所有人对配偶的赠与,也就是说男方加上女方名字的行为属于赠与行为,房产变为夫妻共同财产。

但是需要注意房产属于共同共有还是按份共有,两者都是加名,但是如果夫妻双方离婚那么房产的分割相差很大,共同共有的房产离婚时一般按照夫妻双方一人一半的原则进行分割,而按份共有的房产就需要按照夫妻双方所占的房产比例进行分割了(也就是说如果男方加上女方名字可房产赠与1%,那么离婚时女方只能拿到房产的1%,其余的99%还是属于男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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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这个问题,其实非常好判断。房屋这种财产是一种不动产的财产,而不动产的产权归属最重要的就是要看房产登记在谁的名下。如果房产登记在张三名下,那么张三就拥有房屋的产权,也就是所有权。但是如果在登记在张三和李四两个人的名下,那么房屋就应当属于张三和李四的共同财产。

所以根据题目所述,不论这个房产最初的出资是由哪一方出的?或者哪一方财产出资的比较多。一旦这个房屋登记在两个人的名下,在没有特殊约定的情况下,我们将按照房产证上记载的记录来确定房屋的产权。

这种情况下,显然房屋就是属于双方的了。至于双方的出资问题,有约定的,从约定,没有约定的话,如果双方离婚,最多是可以按照出资比例来分割,但是一般来说夫妻双方离婚,除非有明确的约定是按照出资比例来确定双方的共同财产,否则一般都是按照一人一半的原则进行分割的。

可能在某些案件当中,需要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考虑一方的出资比例来确定双方的产权归属,但是这是极个别的情况,通常情况下是按照一人一半的原则分割。所以如果你不想让对方拥有房屋的产权,就不要随随便便加上对方的名字!

如果您有相关的法律问题,或者需要进一步详细咨询,可以关注本头条号,私信律师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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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是@小强讲房产买卖知识 ,您这个问题是在婚姻关系中财产分配方面常见的一个疑问,我给你做个解答,您做参考。我们从以下两方面阐述:婚前财产和婚后财产怎么区分?共同共有和按份共有有什么区别?房产证加了名字怎么界定财产份额?

一.婚前财产和婚后财产

1.婚前财产:指结婚前夫妻中一方已经取得的财产。如题中的未婚时男方买的房子,就是婚前财产。

婚后财产:指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任何一方取得的财产,此财产不包括父母给子女的房产。

简单理解,就是只要是婚后夫妻正当收入都可以归结为婚后共同财产。

所以,在结婚前买的房子,不论是贷款还是全款购买,都应是婚前财产归男方单方所有。但是如果女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为还房贷做出了应有的贡献,承担了部分房贷债务,这部分还贷款就是我们梭说的婚后共同财产,那还的这部分贷款就有一定份额归属女方,而并非男方全部所有。

二.共同共有和按份共有

1.共同共有:指每个共有人对财产享有不分份额的共有权,承担共有义务。简单理解就是各占一半财产份额,对房产来说也一样,夫妻双方一人一半。

2.按份共有:指共有人按确定的份额享有财产的权利,承担相应份额的义务。简单理解就是出多大力,占多少份额。按份共有包括共同共有。

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的区别就是按份共有的份额是要事先定好,各占多少,是确定的比例。比如婚前男方买房,婚后女方帮忙一起还贷款,那么即使房本上没有女方的名字,女方也享有房产的部分权利,也是按份共有的一种情况。

三.房产证加名字怎么界定房产份额

主要还得看双方有没有在加名字之前协商好。如果双方协商好,就按双方协商的份额共享房产;如果双方没有协商,就按婚后共同承担的贷款部分计算;如果贷款是女方单方结清,那就按男方付出的财产和女方结清的贷款各自占房产总额的比例来按份共享房产。题目这种情况就是按份共有的一种。男方婚前贷款买方,后加了女方名字,那在法律上来讲,就是按份共有的一种情况,在房本上加女方名字的时候,一般会约定各自拥有的份额,如果无特殊约定,那就是共同共有,各占一半。

其实在答主看来,房产只是婚姻生活中很普遍的一份财产,夫妻双方还有很多很多财产更值得珍惜,比如感情和孩子,最重要的财产应该是和谐恩爱的生活,而不是对房产和其他财产的斤斤计较,如果非要在房产或其他财产上分的清清楚楚,那婚姻不就成了金钱交易了吗?越是计较的深入,越容易对婚姻生活产生不利的影响。您说呢?

最后祝您有个幸福美满的生活。

我是@小强讲房产买卖知识 ,用公正的立场、严谨的态度、专业的知识为您提供买卖房产信息咨询。如果您有更多想了解的,可以随时私信我,我会给您提供更全面更专业的购房咨询。如果觉得对您有帮助,请点个赞加个关注。如果您有不同意见,欢迎随时交流学习,共同进步。


小强讲房产买卖知识


房产加名的话,若是能够顺利加名的话,那一般则视为男方对女方的赠与,并且因为已经办理加名,该赠与属于不可撤销的赠与,该房产原则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当然,对于存在按揭贷款的房产加名,这个需要经过抵押权人同意,或者将贷款提前清偿完毕,才能顺利完成加名。

虽然房产通过加名变成夫妻共同财产,但并不意味着一旦离婚时,房产的分割便必须按照一人一半的原则进行分割。如果笼统的根据婚姻法规定的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对于财产价值巨大的房产来说,可能大多数人都会觉得不公平,甚至有可能因此而产生一些所谓的骗婚骗财现象出现。所以,在离婚财产分割时,还应当考虑以下因素:

第一、时间因素,包括双方夫妻关系存续时间的长短、房产加名的时间与提起离婚诉讼的时间的间隔;

第二、过错因素,双方感情破裂的诱因是否系一方有过错、提起离婚诉讼的是原房屋所有人还是“被加名人”;

第三,贡献大小,未对房产出资一方即“被加名人”对家庭所做的贡献大小。从多个方面考虑,更能公平合理地处理房屋分割。

例如上海法院在这类房产加名离婚分割中,认为应当根据房屋的来源、贡献大小、以及原、被告的实际居住状况等综合考虑进行分割。


叶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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