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全責追尾前車,對方要求去4s店修車,修車費用一萬多,協商不成怎麼辦?

leejq1985

追尾前車,我方全責,對方要求去4S店維修並不過分,非常合理的要求。

除非你能拿出更為合理的解決辦法,並且可以得到對方的認可,比如:

1,將對方車輛按合理的價格購買了,然後自己按自己的方式再進行維修。一般對方車輛本身價格不高情況下較易成交。

2,按定損價格以一定的折扣一次性全款賠付給對方,多數人擔心後續追款產生的各種問題也是可以接受的。

如果對方協商不成,也只能按對方的要求到4S店進行定損維修。

但接下來你要協商的主要對象是4S店而非車主啦!車輛的定損過程中,人為的因素影響太多,因為任何一方都不會做賠本的買賣,不同的人定損的價格相差也會很多。

比如,車門上被颳了一個10公分的口子,你要修也行,要換門也行,兩者的費用相差可能就幾千塊錢,這時4S店作為維修方又當裁判,一般都會建議更換為主,並且此時對方多數會採用4S店的建議進行維修,這時你就可以跟對方及4S店進行協調處理,如果出現一些過分的要求可以找第三方做事故鑑定(公估),物價評估等。

另外,對於維修工時費用也是可以跟維修方協調的地方。一般事故維修工時佔比都會超過50%以上。但作為主責方也只能儘可能的滿足對方的要求,畢竟對方除了車輛損失外也產生了其它不可估量的無形損失。


隔壁店老張

汽車保險對於車主的作用是非常大的,尤其出了事故以後,有保險的話車主可以有效減少商業損失(酒駕除外)。但是總有一些車主有僥倖心理,覺得自己小心開車就不會出問題,因此除了強制購買的險種之外,商業險他們就不買了(畢竟3000多塊錢呢?),但是出了問題可就麻煩了,反而要多花好幾年的保費,貪了小便宜吃了大虧。

就像題主說的那樣,我方追尾全責,對方要求去4S店修車,一萬多的修車費,自己又沒買商業險,怎麼辦?和對方協商?對方憑什麼和你協商呢?不管是追尾,還是沒買商業險,都是你自己的問題,對方去哪裡修車是他的自由,你要做的就是負起你應該付的責任而已,沒有辦法進行協商的。

另外你想和對方協商什麼?修車費減免?不可能,定損是保險公司的定的,既然你全責對方沒有義務幫你承擔修車費。走對方保險?更不可能,他是完全無責的。最後更換修車點?從修車費用來看,要麼是一輛比較貴的車,要麼事故比較大,不去4S店修對方肯定是接受不了的,說句不好聽的換了你你會接受協商嗎?

難道當老賴不付修車費?人家可以告你,到時候上法院打官司不說,還有可能上誠信黑名單,錢照樣要付,自己的名聲也不好了,沒有任何必要。只能說花錢買個教訓吧。

綜合來看,根本的問題還是題主貪小便宜沒買商業險,才會讓自己吃了個大虧,如果買了商業險就沒有那麼多麻煩了。因此,汽車保險無小事,該買的商業險還是要買,要知道現在那些開集卡的保險都買的特別全,自己沒有自我保護意識反倒寄希望於和對方協商,這幾乎是不可能的。另外,開車時也要注意一下,和前車保持車距,不要分神,避免出現事故。


汽車觀察家

這件事一點都不復雜,基本事實很清楚,第一,你全責,第二,對方在4S店修車,第三,修車費10000多,第四,你無商業險,第五,人家不跟你協商。

你該怎麼辦?自己出錢吧,如果不出錢,那就等著被告吧,被告很簡單,這樣官司不復雜,法院會先調解,你出錢,對方撤訴,你不同意調解,法院判,你肯定敗訴,還要承擔相關訴訟費用,你可以上訴,其實上房也白扯,肯定還是敗訴。你說你的耍老賴,這也不復雜,怎麼對付老賴你也清楚,最後還是出錢,光屁股拉碾子,還磕磣一圈,這就是牽著不走打著走,犯賤。

你要明白這個案子中的幾個基本事實,或者乾脆,你們換位思考,你會怎麼選擇,對方就會怎麼選擇,只要不缺心眼,誰都會做出正常的正確的利己的選擇。

這個案子中,你全責就要承擔全部責任,對方無責任,選擇4S店修車,這是極其正常的,也是正確的,因為4S店修車相對更靠譜,對於配件選擇,技術以及將來的售後和安全性,保障更大,更主要的是,儘管費用高,但不需要自己出錢,只要心眼正常,都會這麼選擇的。

這時候,誰會跟你協商,協商就兩種情況,第一,走對方保險,缺心眼吧,第二到外面小修理廠,也是缺心眼吧,所以協商不成太正常了。

最後問自己,是不是活該,不買商業險,省下也就3000塊錢,這一次車禍,搭進了三年的保險前,這就是貪小便宜吃大虧。還有就是,不買商業險,為何還開車不遵守交通規則呢?你是全責,已經能夠說明問題了。

拿錢修車吧,別抱幻想了,天上不會掉餡餅,要不試著去買個彩票?或者教你一個心裡平衡的方法,要是你撞豪車花10萬也是你修車花錢,所以慶幸吧。


韓東言

拿我本人的事故處理給你個建議吧。去年6月29號我在高速追尾前車,當然我全責。汽車拉去4s,第一次定損報價將近7萬,4s報給保險公司定損中心,保險公司嫌報價太高不接受也不通知我協調,他們兩邊就一直拖著,因為家裡還有其他車用,直到一個半月後問4s才知道車子丟在店裡一直沒有處理,我就質問保險公司,你們既然接受保險訂單就不要嫌4s店黑報價高,保險公司給我的回覆是將我的車拖去第三方維修廠家進行維修和更換部分配件,第三方沒有的在4s店維修更換,我就怒了說你這樣子要是後續出了問題,你們不得和4s互相扯皮推諉,堅決不同意全部在4s店維修,他們說再跟4s溝通,然後又把我的車在店裡丟了半個月不聞不問,我就直接打電話投訴到保監會,電話打完不到半個小時,保險公司定損中心定損員就給我來電話,既不道歉也不解釋,就是讓我撤銷投訴,我就怒了,給他兩個字兒滾蛋,下午保險公司客服和定損中心經理又給我來的電話,要我撤銷投訴,說了軟話,承諾兩天內協調溝通好賠償定損事宜,並說是當天不撤投訴他們就會受到處罰,年終的業績也就會受影響,我想著是要把車修好,不是為了整人,就在下午撤銷了投訴,結果保險公司同意在4s店維修更換配件又因為原廠配件價格太高,他們又不同意,又拖了一週下來,這一次,我再也沒有絲毫的耐心了,再次投訴保監會,又是不到一個小時,定損中心經理又給我來電話,我直接就罵娘了讓他滾蛋,告訴他如果不能在兩天之內確認定損方案,我會投訴到讓他年終獎扣光,果然,兩天內確認方案十天後修好了我的車,配件加人工全部費用大致57000塊。通過這次我有幾點收穫可以分享一下,一是保險公司和4s都夠黑,吃定全責事故車心黑手狠不留情,為什麼說4s黑,我的車事故前二手車估價不到9萬塊錢,事故沒有損壞三大件,包括髮動機以後什麼都沒有損壞,只是爆了兩個氣囊,第一次定損報價7萬多,而保險公司忽悠你在第三方維修說是給你省錢,但其實是給他們自己省,定損維修之後,再出問題他們就可以和4s推諉扯皮,4s定損報價高投訴廠家不好使,因為廠家更換配件也要賺一道錢會挺4s,保險公司不同意就好收拾他,直接保監會,既然給參保就要給賠付,要是怕保險打賴甚至可以投一個險種就是指定維修廠家,這是事後我才知道的,但一般保險公司會主動規避這個險種,原因你懂得,我最後悟到的就是,安全開車別出事,要是出了事,只要站住理,態度強硬搞他們,不論是4s還是保險公司,都會快速處理,做好人商量妥協,他們就更是打賴了。


Kiwenyao

這種情況,我覺得只能由警察來處理了。協商不成,只有警察介入了。

對了,也順便說說我的故事吧。

2016年的時候,我出了第一起事故。


當時我開的是豐田。那個時候還沒有拿到駕照(正在考,但是考前我就會開車了)。那天,我開車去市場買早餐,就把車停在規劃好的車位裡。

市場人非常多,有個車位非常不容易。我停好了車,鎖好車門,就去了市場旁邊的一家早餐點吃早餐。

廣東的腸粉還是非常有特色的。那家店我來過好幾次,感覺很合胃口。其實本來也不近,但是為了吃到它,我專門驅車前來。


吃完以後,付了五塊錢,我就回去開車,打算離開這個地方,但是問題來了...

無道德的司機,竟然把車橫停在我的車後面!


當時我找不到人,處於不能進退的兩難地步。但是當時我趕時間回去做事情,就倒車出去,試圖從後面的那輛車的前方倒出去。

倒車的時候,前面還有個熱心的陌生人幫我指揮,但是隨機,麻煩就出現了!

由於一次倒不出去,我得多倒幾次。往前開的時候,一不小心沒有踩穩剎車,車子往前衝了一點,徑直撞上了旁邊那輛白色的福特!


中國人就是喜歡看熱鬧。一出事,一大堆閒雜人等馬上為了過來,嘰嘰喳喳。我下車查看,對方的車刮掉了一點漆,應該沒有大礙。

我向周圍的人問了一句,誰是車主?一個人突破人群,走出來,大聲責問,你怎麼開車的?

我自知理虧,就和他商量起賠償事宜。他反而不依不饒,說些什麼"我這個可是福特"之類的話。和他商量半天談不妥,我打電話把家裡人叫了過來。



家裡人過來以後,談了半天還是談不妥。我們這邊看了情況,說賠給他550塊錢這樣子,畢竟只是掉了一點漆,沒什麼大礙。他不同意,非要把車開去4S店修。

4s店坑人是出了名的,而且很貴。車主不停地叫嚷著什麼"你給我修我還不願意呢,修過了沒有原來那麼好\

每日一點滴

我可以把你這個問題克隆一下,是這樣:我欠人家錢一萬,我和他協商能不能少還一點沒成功,我該怎麼辦。

這個比喻一點也不牽強,你把人家車撞了,責任在你已經判定,那就和你欠人家錢一樣,就應該給人家修車,這沒什麼可說的,你和對方商量少賠,等於讓對方負擔一部分,你覺得合理嗎?如果換作你自己,你會不會問憑什麼?所以應該有所擔當。

選擇4s店也不是沒道理,我車壞了我也願意上那兒修。不過4s店要價是不是合理,這個不好說,4s店要價不合理的時候也很多,本人遇到過。你可以在其他修車店多方打聽一下價格,然後再和店方協商一下價格,其他的也沒什麼好辦法。

如果平時車速很快,或者跑高速較多,或者技術還不熟練,勸你還是保一個第三者商業險,保個50萬的,現在碰個人什麼的,價格可不便宜,即使你不碰人,人還可能主動碰你,這年頭,無論是不是你碰的別人,反正你得但責任。一萬塊錢就當交學費了,真讓你賠個幾十萬,到時候哭都來不及。


來自月亮的他


你只是交了強險,而且應該已經簽了事故認定書。這個時候責任就是你了,保險公司拿出來2000的強險費用,剩下的都是你自己掏了。

如果想少花一些,就找他好好談談。比如說自己困難,去外面找個比較便宜你還信得過的地方。因為大部分的4s都特別貴,工時和材料基本上是對半分。1萬塊的花費估計工時就得4000來塊。

你就哭窮唄,確實沒有,要不然你拿不起他也修不了車,要不然起訴你也是沒錢給,還是修不了車。所以找個你自己能承擔起的那是倆好噶一好,你好我也好。不然賠不起你,你只能選擇被起訴了。

起訴其實也沒什麼的,又不能判你多長時間,也不用害怕。真沒錢誰也沒招,大道上撞車跑了的有的是,上哪裡找去。

最後想說的是不要為了那3000 4000的保險錢選擇鋌而走險,真有什麼事了,就是家破人亡啊。


很多網友私聊我噴我,這個我也可以理解。但是我只是從提出問題人的角度說了這個解決的辦法,而且我也希望所有人都買保險,因為車出事故就不是小錢,保險能分擔很多的壓力。不過很多人車就是1萬左右的微型車,你讓他一年花3000來塊買全險,我感覺也是不現實啊。


叨叨娛樂團

這個是再明白不過了!你全責,你負責!對方要求在哪修車,你就得在哪修,誰讓你全責呢!你也可以和他協商,但是也得符合人家的利益,人家才會和你協商。並且是人家肯和你協商,有的人就是該怎麼地就怎麼地,啥也不好使。遇到這樣的人,你也沒辦法協商。

再者我就不明白了,你就那麼相信自己的駕駛技術。連簡單的商業險都不買,看來你太盲目的相信自己了!還是你就是為了省那些保險錢,導致你得不償失!

再說下你的協商,出了問題我們當然要去溝通解決。去努力嘗試一下,但是溝通協商是需要一定技巧的。如果你自己是在溝通協商不了,那就找個其他的朋友什麼的,再去努力。

當然在這個過程中我們也需要換位思考,換做是你,你也一定選擇對自己有利的方式去修車。所以人家做的也是無可厚非的!而按你的思路來人家的質量是得不到保證的。不能只想著自己的小九九。


如果實在溝通協商不了的話,那就該怎麼辦,就怎麼辦吧!該多少錢就多少錢,就當買個教訓吧!不要想著拖,對你是沒有任何好處的!可能還會帶來其他的麻煩!


Devilangel128

親身經歷,2016年10月下旬,在家附近的一個無紅綠燈的路口,與一臺捷達車發生碰撞,捷達駕駛人是位女士,之後雙方都通知了各自的保險公司也報了警,出警交警當時沒有給出責任認定,讓雙方去4S店定損再說,但明確告知捷達車駕駛人:你是主要責任。交談中得知對方只是交強險,由於當天比較晚,和對方說好第二天9:30去我買車的4S店定損,本以為即使對方是強險,只要協商好自己多擔點責任也不是什麼大事,誰知道第二天去4S店後,麻煩開始了,9:30過了對方沒來也沒打電話,電話打過去對方說等她愛人回來再說,先說她愛人11點就能回來,之後電話就不接了,一直到下午將近3點對方才到4S店,那個女士和他愛人與我們見面後,說出了來晚的原因大家能猜到嗎?那個男人說他們去事故現場去調錄像去了。當時自己的感覺就是吞了只蒼蠅,之後那位男士就振振有詞的指責我們,什麼車速快不注意觀察之類的,在其後的幾天裡和對方通了兩次電話,對方一直堅稱我們是主要責任,我也不想和他理論什麼了,就告訴他去交警大隊去等處理結果,對方就說自己沒時間,之後電話就一直不接,我去交警大隊交警也說對方不接電話,又過去了幾天終於把人叫來了,交警事故科徵求了雙方意見,對方仍然稱自己無責,交警最後判捷達車全責,對方沒在事故責任書上簽字,之後的10多天電話聯繫對方一直不接電話,在事故發生將近一個月後自己選擇了現金全款在4S店修車,之後起訴了對方,到現在我經歷了多少隻有我自己知道,對方用到了所有的手段拖延時間,從事故發生到現在已過去近一年零四個月了,一審終審都是判對方和對方保險公司全額賠償我修車費用,終審判決是2017年12月29號,目前已申請法院強制執行,今天是2018年2月13號,我還沒有得到一分錢的賠償,那位捷達車主,如果你看到我的這段文字,我想對你說:我有全險,但沒義務為一個在我面前指手畫腳蹬鼻子上臉的人買單,在這個越來越注重信譽的年代,做老賴是要付出代價的。


安靜1101028

作為一名律師,我很納悶:“追尾的這哥們,你到底想要商量什麼?是商量被追尾者該不該去4S店修車?還是讓人家自擔一部分修車費用?抑或是商量一下重新劃分責任比例?” 你在有商量的這個想法前,是否考慮過這事是否有商量的餘地嗎?莫名莫妙!

我認為要解答你的困惑,首先必須幫你理清兩個問題:1、你跟被追尾者到底是什麼關係?2、修車費用到底是否足以賠償被追尾者的全部損失。

一、你跟被追著素不相識,沒有什麼交情。別人認識你是因為你損害了別人的利益,屬於“仇人相見,分外眼紅”的關係。且你們在利益上絕對的衝突對立,你少賠一分就意味著別人多損失是一分,哪麼請問:作為“仇人”,別人為什麼同意你以商量的名義做損害自己而利敵的事情了?

二、交通事故對無責者造成的損失遠遠不止於修車的費用?即便是在4S店修,車輛也不可能恢復如初,也還是有隱形損失的?即便修車不花錢,也沒人願意撞車受損,難道不是這個理嗎?此外,被人追尾,除車輛的直接損失外,肯定還存在誤工、影響心情、耽誤事等一系列的延誤和間接損失,這些都讓你賠了嗎?

所以,胡美美想說:到4s店修車僅讓你賠個修車費已經是善待你嗎?你還不麻溜的賠了算了,磨磨唧唧個屁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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