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清代的側福晉

討論清代王府側福晉的話,我們要進行時代的劃分,將清初劃出去,單獨討論。這是因為清初的時候,受到女真傳統多妻制度的影響,清初側福晉的來源和身份和清中期之後的不大一致。

清初的側福晉與多妻制度

在清代入關之前,女真貴族中尚且存在有多妻制度的習慣。所謂多妻制度,即指一位貴族男性,可能同時擁有數位具有嫡妻身份的配偶。這不同於清代入關之後開始定型的“一妻多妾”制度。

在後來可以見到的清代《玉牒》中,我們可以發現清代高等皇族的妻妾分為三種身份,即嫡福晉(嫡夫人、嫡妻)、側福晉(側夫人)、媵妾。其中在嫡福晉有複數的情況下,一般以“嫡福晉”、“繼福晉”、“二繼福晉”等稱呼來區分,由此可見,這些嫡福晉是“先亡後娶”,即原配娶來之後去世,才繼娶繼配。而一些清初的高等皇族的信息,則不是這樣書寫的。比如在《玉牒》中,睿忠親王多爾袞的妻妾信息是這樣記錄的:

嫡福晉科爾沁博爾濟吉特氏索諾穆臺吉之女。繼福晉佟佳氏尚書孟噶圖之女。三娶福晉扎爾莽博爾濟吉特氏根杜爾臺吉之女。四娶福晉科爾沁博爾濟吉特氏拉布希西臺吉之女。五娶福晉科爾沁博爾濟吉特氏索諾穆臺吉之女。六娶福晉朝鮮李氏金林郡公李開音之女。妾察哈爾公齊特氏延布圖臺吉之女。妾博爾濟吉特氏杜思噶爾卓農臺吉之女。妾濟爾莫特氏邦武圖之女。妾李氏李什緒之女。

這裡可以看到,從嫡福晉到六娶福晉,睿忠親王多爾袞先後有六位嫡福晉。按照清中期之後《玉牒》記錄的習慣,應該認為睿忠親王多爾袞“先行後繼”的有六位嫡福晉,而實際上,這種記錄的意義只是證明六位福晉的“娶進”順序,所以沒有提出是“三繼福晉”,而是“三娶福晉”。後世的研究也證明,這六位福晉中,有好幾位是同時在世的。這便是多妻制度的遺留。

這種多妻的習慣,在太宗皇太極時期,便有意進行整理。他明確提出,“於諸福晉中選一人為嫡福晉”,而“其餘福晉”則即是最初的側福晉的來源。故而,清代入關前已經清代入關初期,有一些側福晉其實原本是多妻制度中的正妻,卻在從“多妻制度”到“一妻多妾制度”轉換的過程中成為了側福晉。

但是這是由於側福晉有這種特殊的身份,所以她們的地位雖然是不如嫡福晉,卻是遠遠高於普通媵妾的。這也直接造成了清初給側福晉定儀制之時定的極高。清代規定,親王側福晉的冠服儀制比擬郡王嫡福晉。郡王側福晉的冠服儀制比擬貝勒嫡夫人。其等級之高,顯而易見。

另外,清初還有一些側福晉出自王府屬人。清代王府有屬人有包衣,屬人屬於外八旗,包衣屬於內八旗,以私屬性而言,屬人的私屬性低於包衣,但是單從旗分上而言,屬人的身份高於包衣。故而清初有一些王府的側福晉,直接源自王府屬人,她們與清初的側福晉一樣,身份一般比純粹媵妾出身的妾室要高得多。

關於清代的側福晉

醇賢親王側福晉劉佳氏朝服像 這裡可以看出儀制之高

清代中期之後的側福晉

經過康雍兩朝的努力,一方面多妻制度基本消亡,另一方面屬人制度也開始僅存名義,沒有了“多妻”和“屬人出身”的側福晉,地位便直線下降。到了清中期之後,清代的側福晉實際上變成了媵妾的一種恩榮。但是仍然與側福晉的來源有關係。

入關後的體制之中,側福晉的命運主要是根據出身來看的——即三種來源。

第一種來源,也是最為普遍的,是本府包衣的女兒。清中後期的王公妾室,若是未分府的皇子,妾室多是上三旗包衣,若已經分府,妾室則多數是本府包衣。由於王府包衣身份固定,要給主人家中服役,所以包衣的女兒經常就是府裡的丫鬟,很容易被收房。收房之後,如果生育了子女,便可以被王府加恩,向宮廷“請求冊封為側福晉”,俗稱為“請側”。這裡需要注意的是,一般來講,包衣出身的妾室封為側福晉,生育子女是最重要的基礎。

第二種來源,比較罕見,是買來的家奴。清代制度上是不允許王府買賣人口作為妾室的,但是似乎在執行上相當寬鬆。晚清口述中,很多側福晉都是買來的民人,一般小時候就買來,慢慢調教,經常是買來當丫鬟的,從丫鬟再被收房,生育了子女後,然後再“請側”為側福晉。與第一種來源一樣,生育子女是最重要的基礎,另外,從宗人府的檔案來看,這些人在報戶口的時候,都是作為府裡包衣之女呈報的,所以在官方名義上,與第一種來源是相同的。

第三種來源,是宮中特恩賜予的。這種情況極為少見,一般只出在皇子或者皇孫的家庭內。這種妾室一般有一定的出身,甚至出身可以和一些嫡福晉的家世所比肩。她們很多都是直接作為側室被賜予的,所以是否生育並不重要。這種側福晉一般也比前兩種側福晉地位要高。

我們可以以清中後期的醇賢親王奕譞為例,看看當時王府側福晉娶入、冊封的情況。

醇賢親王第一側福晉葉赫顏扎氏。她是正黃旗包衣人,名玉娟,字筠僊。光緒五年由內務府秀女中賞給醇賢親王為妾室,光緒七年病故,卒年十八歲。

這位第一側福晉葉赫顏扎氏,是在去世當年的十一月追封為側福晉的。

醇賢親王第二側福晉劉佳氏。她是鑲白旗包衣人,號翠妍。同治六年生人。1925年4月卒。

這位第二側福晉劉佳氏,在光緒九年正月初五日生下了她的第一個孩子,醇賢親王第五子載灃,所以在光緒九年十月二十一日,醇王府行文宗人府,這樣寫道:

醇親王側室劉佳氏請封為側福晉。

這裡也可以看到請封側福晉其實只是行文裡一句話的事情。

醇賢親王第三側福晉李佳氏。她也是鑲白旗包衣人。同治八年九月初十日生任。1928年11月卒。

這位第三側福晉李佳氏,在光緒十三年十月初九日生下了她的第一個孩子,醇賢親王第三女,所以在光緒十三年十月二十四日,醇王府行文宗人府,將其請封為側福晉。

另外需要注意的有兩點。

其一。按照清中後期的記錄,側福晉是沒有“丹闡”的,所謂“丹闡”即是孃家。側福晉沒有“孃家”,她所生育的子女的“姥姥家”,永遠指向的也就是嫡母的家族,而絕不會是生母的孃家。這點十分重要。

其二。清代對高等皇族的側室數量有要求,比如說親王的側福晉一般是四位。受到這種影響,各府“生活上”的側福晉和“官方上”的側福晉有的時候不一定一致。比如說,某個王府內同時有五位側福晉,府中也的確是這樣稱呼的,但是在官方檔案上,這五位裡卻只有三位真正被“請側”過。這種生活和制度的差異也十分有趣。

關於清代的側福晉

照片中央所坐兩人,左側為醇賢親王第三側福晉李佳氏,右側為醇賢親王第二側福晉劉佳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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