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無頭奇案”,美婦人山嶺遇害,不曾想一年之後竟又“活了”

清代奇案書寫多期,今日繼續。且說清代金鳳清曾於《補疑獄集》中寫過這樣一則奇案,看罷之後,不禁令人唏噓。

話說袁州府萍鄉縣有座高嶺,此人也有數百戶人家,嶺北人士張大郎娶嶺南周家女兒周秀英為妻,婚後夫妻二人生活和睦,儘管不是十分富裕,但男耕女織吃喝不愁。

一日,周秀英要回孃家看望父母,張大郎不放心妻子一個人走山路,怕她遇到意外,於是讓弟弟張二郎去半路接嫂嫂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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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叔子接到嫂子後,走到嶺上,周秀英說自己腳下乏累,要坐下歇歇腳,讓小叔子先抱孩子自行回去。小叔子抱孩子回去之後,左等右等,也不見嫂子回來,不由得冒了冷汗,有種不祥的預感籠罩心頭。

他找到哥哥張大郎,兄弟二人前往嶺上尋找,可找了半天連個人影都沒有,二人又趕到周家,結果還是沒有。周家族人怕周秀英出事,於是讓鄉親幫著一塊兒尋找,結果在一處叢林之中,有人發現一具女屍,身子猶在,可頭顱卻不知去向。

周家人認定是張二郎接嫂子回家途中,生出歹心對嫂子強行無理後殺人棄屍,於是將他扭送到公堂,求太爺還死者一個公道。公衙之上對張二郎用了大刑,張二郎招供自己的確如周家人所說一樣,見嫂子姿色貌美而萌生歹意,無禮之後殺了嫂嫂,頭顱和刀他慌亂之中丟掉了,具體丟在哪裡,他也記不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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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爺命人到嶺上找尋兇刀與頭顱,三天之後,衙差找到一個頭顱和一口血刀。既然人犯已經招供,物證也已經找到,便將其押入大牢之中,等待上司公文一到,便可開刀問斬。

哪料想一年之後,怪事出現了。一日,有個嶺南的山民去城裡辦事,住店之時巧遇一個婦人,抬眼一瞧正是“死者”周秀英。山民十分驚愕,怎麼“死人”活了?

這個山民拉住周秀英不讓她走,並對她說出以往發生的事。周秀英大哭起來,說當日自己坐在嶺上歇腳,打東邊來了個說外地口音的大鬍子男人,此人肩頭挑著兩個大竹筐,見四外無人突然掏出一柄利刃,逼迫她將衣衫剝下,而後要她把鞋子也脫下。將衣服和鞋子拿到後,他從大筐之中喊出個白條條的婦人,讓她把衣服和鞋子穿上後,一刀捅在其脖頸上,接著將頭顱割下丟入大筐中,又逼迫她將無頭屍體拖到叢林之中,而後用刀逼著她進入大筐之中,挑著她下了嶺。她怕惡徒害自己,因此不敢聲張,只好跟那惡徒在一起做了近一年的露水夫妻。如今那個惡徒對她看管的鬆懈了些,她到城裡買些針線,不巧遇到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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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民一聽,心說天下還有這等荒唐事,他讓周秀英不要再回去,就在這裡待著,等到抓到那個大鬍子兇徒之後,押著他一塊兒回萍鄉縣為張二郎洗脫冤屈。周秀英聽了話,待在店裡不走。與山民一起進城的還有幾個獵戶,他們售賣獸皮回店之後,山民對他們說了周秀英的遭遇,這些獵戶咬牙切齒,誓要生擒那個大鬍子惡徒不可。

一眾人等藏在店中,果不其然,那個大鬍子來找周秀英,進門之後還沒等反應過來,幾個獵戶手持鋼叉一擁而上,先是一通好打,而後捆了個結結實實。兇徒已經拿住,獵戶將其綁在木槓子上,如抬野豬一般將其抬到萍鄉縣衙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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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爺升堂問案,這人大呼冤枉,有道是根是木雕,不打不招;人是苦蟲,不打不行,太爺讓衙差一通收拾,這大鬍子眼看再不說實話就要歸位,只好乖乖講出實情。

他說自己是個野漢,居無定所,走到哪住到哪兒,原先那個被他殺死在嶺上的婦人也是他拐來的,那個婦人得了病,他正想找個沒人的地方一刀殺死而後再拐一個,偏巧看到姿色較好的周秀英在嶺上歇腳,不由得生出邪念,殺死婦人割其頭顱棄屍叢林,而後將周秀英拐走,這便是以往經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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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真相大白,若再遲一個月,張二郎就要開刀問斬了。案卷申報刑部之後,刑部發回公文,將大鬍子凌遲處死後梟首示眾,張二郎蒙受冤屈,大鬍子的財物全部歸他所有,當地州衙還要給予一筆安撫銀子。萍鄉縣令、袁州知府全部摘掉頂戴,沒收全部家產。山民和獵戶抓拿兇徒有功,給予獎賞,並披紅掛綵繞城中三圈,讓百姓見識好漢本色。周秀英重歸張大朗家中,從此相夫教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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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要問,人頭明明被大鬍子丟竹筐帶走,為何差役還能找到人頭和兇刀?那是因為差役做了手腳,私自掘開一座新墳,將墳冢之中埋葬的婦人割了頭顱,隨便找了一口刀冒充兇刀充數,藉此立功拿好處。這幾個差役也沒好下場,各自打了一百板子後,發配邊疆充軍去了。

此案真是天網恢恢疏而不漏,且賞罰分明,值得誇讚一番!

陋文一篇,就此打住,關注大獅,聽獅哥我每天為您講述老年間的奇聞異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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