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5个问题,不是这些行业的会计,要回答正确有些难度!

这5个问题,不是这些行业的会计,要回答正确有些难度!

会计行业不同,有很多税收知识也不了解,这5个问题,不是这些行业的会计,回答正确有些难度。

1、保险公司实际发生的各种保险赔款、给付,是否可以直接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保险公司准备金支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规定:保险公司实际发生的各种保险赔款、给付,应首先冲抵按规定提取的准备金,不足冲抵部分,准予在当年税前扣除。自2016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执行。

2、出租房屋收到的租赁保证金是否需要开发票?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的规定,销售额,是指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价外费用,是指价外收取的各种性质的收费。因此收取的租赁保证金应作为不动产租赁收入的价外费用缴纳增值税及开具发票。

3、电商企业向个人消费同时赠送的非现金红包,是否需要缴纳个税?

应当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促销展业赠送礼品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50号)处理。对个人取得企业派发的且用于购买该企业商品(产品)或服务才能使用的非现金红包,包括各种消费券、代金券、抵用券、优惠券等。由于此类优惠券的获得,实际与消费相绑定,其性质属于折扣销售,并非属于个人所得,因此无需电商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4、个体户适用纳税评定信用等级吗?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纳税信用管理若干业务口径的公告》关于《信用管理办法》的适用范围,《信用管理办法》的适用范围为:已办理税务登记(含“三证合一、一照一码”、临时登记),从事生产、经营并适用查账征收的独立核算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和个人合伙企业。

5、购进时已全额抵扣进项税额的货物和服务,转用于不动产在建工程的,进项税额是否需要转出?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不动产进项税额分期抵扣暂行办法》的公告》的规定:国家税务总局制定了《不动产进项税额分期抵扣暂行办法》,自2016年5月1日起施行。购进时已全额抵扣进项税额的货物和服务,转用于不动产在建工程的,其已抵扣进项税额的40%部分,应于转用的当期从进项税额中扣减,计入待抵扣进项税额,并于转用的当月起第13个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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