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男會計挪用公款930萬打賞約會知名女主播馮提莫?

球妹

應該說可以,這是公款,雖然是會計自行挪用公款,但這筆錢是屬於公款,並非個人擁有。

虛榮心作祟,膽大包天,挪用公款,這是什麼行為?屬於貪汙,男會計一時虛榮心作祟,將自己推向無底深淵,也是罪有應得。

女主播必須退還這筆公款,不然自己也有不可推卸的責任。個人認為女主播對這筆錢的來源並不知情,所以退還這筆鉅款,並及時能說明情況,或許會得到原諒吧!

近年直播平臺一時興起網絡,相應的各種不正規的平臺低俗、惡搞、黃色等等直播,確實對社會也造成了不良影響,尤其近期各種曝光,未成年人打賞主播,為了所謂的虛榮心和存在感讓好多人及家庭都受到了影響。進入直播平臺,有些主播赤裸裸的誘惑,索要禮物,稍有遲緩或者不及時,就會被主播諷刺,冷落。這就讓有些沒有底線之人鋌而走險,狂刷禮物,就像這次的男會計為了所謂的虛榮心,竟然膽大包天的挪用930萬公款,只是為了討女主播的言語歡心。

這種虛榮之人,確實該被法律嚴懲。他的行為可謂是喪心病狂。這種不擇手段之人,就該被嚴厲處罰。

打賞女主播公款,法律上肯定可以強制討回。至於女主播,也該查查,到底是如何誘惑吸金?到底合不合法?

網絡直播,要平常心看待,切不可為了虛榮心鋌而走險,同時也希望能規範網絡直播,打擊那些不良直播。


珞珈評論社

挪用公款打賞女主播,能否強制直播平臺和女主播退贓?這個問題並不簡單,但我還是認為該還!

某房地產公司的會計王某因為直播打賞等原因挪用了公司 930 萬元資金,有個別主播在網上獲得的打賞超過160萬元。而且他還瞞著妻子到上海與女主播線下幽會,有好幾名女主播跟他陪吃、陪睡、高消費。現在王某因職務侵佔罪被判刑7年,關於公司被挪用的款項,最初幾名被打賞的女主播曾表示會拿出部分數額的資金,但是在王某的案子宣判前並沒退。


從法律角度看,贓款自然是應該追繳的,但這贓款在嫌疑人手裡追繳是毫無爭議,一旦被嫌疑人花掉了呢?就不當然能追繳了。比如嫌疑人用贓款到飯店吃了頓飯,事後能找飯店老闆說“他用的是贓款,你得退!”關於贓款的追繳,法律上也是有一些細則性的規定的: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刑事裁判涉財產部分執行的若干規定》

第十條 對贓款贓物及其收益,人民法院應當一併追繳。

被執行人將贓款贓物投資或者置業,對因此形成的財產及其收益,人民法院應予追繳。

被執行人將贓款贓物與其他合法財產共同投資或者置業,對因此形成的財產中與贓款贓物對應的份額及其收益,人民法院應予追繳。

對於被害人的損失,應當按照刑事裁判認定的實際損失予以發還或者賠償。

第十一條 被執行人將刑事裁判認定為贓款贓物的涉案財物用於清償債務、轉讓或者設置其他權利負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予追繳:

(一)第三人明知是涉案財物而接受的;

(二)第三人無償或者以明顯低於市場的價格取得涉案財物的;

(三)第三人通過非法債務清償或者違法犯罪活動取得涉案財物的;

(四)第三人通過其他惡意方式取得涉案財物的。

第三人善意取得涉案財物的,執行程序中不予追繳。作為原所有人的被害人對該涉案財物主張權利的,人民法院應當告知其通過訴訟程序處理。


從以上規則來看,嫌疑人如果在線下有直接贈給女主播的錢,應該追繳。但在直接平臺打賞女主播的事兒則比較特殊,如果視為贈與當然應該追繳,但直播平臺的打賞顯然不是通常意義的贈與。


在直播平臺打賞,實際上是先用贓款在平臺充值,這是嫌疑人與平臺的交易,然後再用平臺的充值購買平臺中的各種禮物打賞主播,主播實際是根據獲得禮物的情況與平臺結算獲得收益。而觀看直播的人與主播之間雖說是打賞,卻並不能認定是贈與,這種情況類似於過於早年間街頭賣藝,不收門票收打賞,打賞多少您隨意,不打賞可能挨幾句譏諷,打賞多了可能有面子。


如果把這種充值、打賞行為視為一種交易,那顯然不能追贓的。但是請注意前面司法解釋第十一條中的三“第三人無償或者以明顯低於市場的價格取得涉案財物的”應予追繳。如果打賞的數額嚴重高於正常的打賞情況,比如一般打賞百十元,嫌疑人一下就打賞十幾萬、幾十萬,這種情況下其實還是應該依法追繳明顯高於正常打賞標準的金額的!

(本文由 北京楊文戰律師 提供,首發於悟空問答)


楊律說法

從法律角度而言,除非有證據證明這些主播明知道這筆錢是公款依然接受打賞,否則這些主播一分錢都沒必要退還。

我先舉一個例子,一個小偷偷了一輛電動車,並將贓物出售給一個車行老闆,這個時候如果車行老闆以市價或差不多市價的價格將這輛電動車收回,那這輛車就屬於老闆善意購得,屬於善意第三方。如果明知道這輛車有問題,或可能有問題,遠低於市價收回,那就屬於惡意第三方,不僅車要還回來,還有可能因為接受贓物而受到法律的懲罰。

再回到這個事件,能否退回的關鍵就在於主播是不是屬於善意的第三方,或者說主播是否知道這筆錢是公款。

想要證明主播是善意的第三方,主播的打賞金額就要有一個市場指導價。但由於主播的工作是在網絡上進行表演,任何人既可以免費觀看主播的表演,也可以打賞不限數額的金錢給自己喜歡的主播。所以主播行業沒有約定俗成的市場價格指導體系。說得直白點就是,我可以一分錢不花看最頂級的主播表演,也可以一擲千金給自己喜歡的最普通的主播。所以對於主播而言,除非有證據證明她們知道這是贓款,否則就是她們善意得到的收入。更何況她們本身經常接收土豪們的鉅額禮物,930萬金額禮物對於我們普通人而言肯定需要掂量掂量,但對於主播們,特別是最頂級的主播們而言,可能也就是比較土豪一點的客戶粉絲而已,她們不會去過問這筆錢的來路,也不需要去過問這筆錢的來路。

下圖是選自2018-04-28網絡曝光的幾大主播月收入的截圖。

我本身也不喜歡主播這種職業,主播這個職業現在已經感覺有點像網絡毒瘤了,隔三差五就從新聞上看到有“真愛粉”傾家蕩產為自己喜歡的主播送愛心,實在超出我的理解範疇,我也希望有一天能取締這個畸形的行業。但一是一,二是二,從法律角度,恐怕不能讓主播退款。


雲在藍天8480

馮提莫必須退還這幾百萬,因為是挪用公款打賞,不是當事男子本人的錢。


這已經觸及到我國的法律,所以一切應該按照法律程序執行。這個男的月薪只有2500,家裡有老婆也有孩子。自己沒有錢,就開始利用公司的財務來打賞。而且越來越猖獗,最後一共打賞了近千萬。

而且,他在不同平臺給很多女主播打賞。根據報道,他還私下約會女主播開房,被抓前一天還和女主播在酒店裡。一個有老婆孩子的男人,竟然幹出這種事。


央視已經點名,馮提莫肯定要退還這幾百萬,因為涉及到私吞公款問題。據報道,公安已經和女主播們聯繫,爭取追回這筆鉅款。


堅果旅行

男會計利用職務便利挪用公款,顯然構成職務侵佔罪,其挪用金額930萬屬於犯罪所得,根據法律規定應當予以追繳。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刑事裁判涉財產部分執行的若干規定》第十條第一款 對贓款贓物及其收益,人民法院應當一併追繳。

男會計尚未揮霍的部分贓款予以追繳固然沒有任何爭議,問題在於他已經打賞給女主播的那部分贓款能不能一併追繳呢?我認為是不能的。因為根據法律規定,犯罪所得轉讓給第三人的,第三人只有在明知是犯罪所得而接受,或者無償取得等情況下,才能向該第三人進行追繳。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刑事裁判涉財產部分執行的若干規定》第十一條 被執行人將刑事裁判認定為贓款贓物的涉案財物用於清償債務、轉讓或者設置其他權利負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予追繳: (一)第三人明知是涉案財物而接受的; (二)第三人無償或者以明顯低於市場的價格取得涉案財物的;……

顯然,女主播在接受該男會計打賞時並不知道該錢款是他的犯罪所得,並且根據一般社會觀念,打賞行為並不是一種贈與行為,而是一種消費行為。因為男會計首先要向直播平臺充值金額,才能用相應禮物對女主播進行打賞,而不是直接把錢打到女主播的私人賬戶。

另外,根據一般法律理論,貨幣作為一種特殊財物實行“佔有即所有”的規則,通俗來說就是雖然該930萬是男會計職務侵佔所得,但該930萬一旦從公司賬戶轉移到他的私人賬戶,那麼那筆錢就屬於他的個人財產了,只是公司和他具有返還犯罪所得的法律關係而已。既然該筆財產在當時屬於男會計的個人財產,他用來打賞女主播也只是一種正常的消費行為而已,有關主體只能要求男會計返還贓款,而不能要求女主播返還財物。

道理很簡單,假如男會計把職務侵佔的錢款拿去吃了一頓飯,難道還能要求餐館老闆把錢退回來嗎?打賞主播在本質上和餐館吃飯不是一樣的消費行為嗎?


冰焰

某月薪3000元的男會計,靠挪用公款930餘萬元打賞馮提莫等女主播,最後事情敗漏,被判刑7年,沒收私人財產20萬,並需歸還所有侵佔挪用的公款。

900萬啊,這個男會計膽兒太肥了吧!聽說事情敗漏後曾自殺過,結果快死的時候又後悔了,然後也沒死成。那他現在面臨的除了牢獄之災外,還有900萬的鉅債,那他靠什麼來還呢?在這件事情之前,他月薪3000,一年也就是36000,那麼900萬他得250年脖子扎住不吃不喝才能掙來。250,多諷刺的數字!




但是,現在他因為私自挪用公款被判刑7年,7年他出獄後,相信沒有任何一家公司會再用他,他到時候自己吃飯都成問題,900萬給他兩個250年他也還不上,那怎麼辦呢?

這時候網友都呼籲這些被公款打賞過的,馮提莫等女主播可以把錢退還回來,不過她們不一定會退。

因為首先,主播也是現在的一項合法行業,你情我願的事兒,況且這些主播在被打賞時並不知這是公款,因為該男會計把自己偽裝成了一個富二代,所以她們並不違法,她們也沒有歸還的義務。這就像你拿著200塊公款出去吃了份快餐,那你飯都進肚了,後來得知是公款,飯店老闆還要退你200塊不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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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瑋娛樂

該會計犯職務侵佔罪,已經判處 7 年有期徒刑。涉案的930萬公款屬於贓款依法應當追繳。但是女主播是否應當退錢需要結合具體情形和相關證據予以認定。

女主播滿足以下條件則應當退還贓款,人民法院應予追繳。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刑事裁判涉財產部分執行的若干規定》第11條的規定,刑事裁判認定為贓款贓物的涉案財物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予追繳:(一)第三人明知是涉案財物而接受的;(二)第三人無償或者以明顯低於市場的價格取得涉案財物的;(三)第三人通過非法債務清償或者違法犯罪活動取得涉案財物的;(四)第三人通過其他惡意方式取得涉案財物的。第三人善意取得涉案財物的,執行程序中不予追繳。

會計挪用公司公款用於直播打賞,女主播是否屬於善意的第三人,需要結合相關證據予以證明。

據報道會計曾多次實地去上海與多位女主播相會進行高消費等活動,如果證明女主播明知會計挪用公款仍然接受的或者無償接受涉案財物或者女主播與會計惡意串通通過網絡打賞平臺轉移公司公款等惡意方式取得公款,此時女主播就應該退錢,否則人民法院可以依法予以追繳。

純粹地通過直播獲得打賞款的女主播無須退錢

因為純粹的網絡直播打賞並不屬於無償贈與,直播過程當中,對於打賞較多的觀眾,一般女主播給與更多關注或者增值服務。如果沒有證據證明女主播是私下串通或者無償接受贓款贓物,則很難通過刑事追繳程序追回贓款。因此,純粹地通過直播獲得打賞款的女主播無須退錢。


信陽劉偉

能!法律能強制要求女主播退還被男會會計挪用的公款,且是必須的。如果女主播拒還則構成貪汙公款罪,處重刑的。

這是的法定條件是"公款"是未經法定程序批准,任何個人是沒有權力挪動、使用、或佔有的。

挪動、使用即構成挪用公款,三個月以下屬違紀,三個月以上即犯罪。這是挪用公款的法定標準,也是國家對於公款的法律保護。

男會計為女主播打償,如果是私款,自已的錢愛怎麼花,無人管。

但男會計利用自巳管理公款的權力,為女主播打償,動用了930萬元,構成了挪用公款罪重罪了,必將受到法律的嚴懲。

法律規定:公款被非法挪動即犯罪,此挪動了的公款在法律上定為髒款。髒款是必須被依法追繳的,不論是這筆錢是給單位還是給個人,都必須追回。

因此,男會計打償給女主播的930萬元人民幣髒款,必須依法追回。

如果女主播拒絕退還930萬元,將承擔把公款拒為已有的貪汙罪重罪法律後果,且不能少一分錢。

這就是法律的界限,公款不能拿,不能挪,誰拿誰挪輕者違紀,重者犯罪。

管見了。


世好3

肯定不能,法律是要維護市場經濟秩序的,如果花出去的錢可以因為錢的來歷不正當,那麼市場上所有的交易都會提心吊膽,因為所有的交易都有可能被 撤銷,這樣整個市場就會陷入恐慌,人們也就不敢輕易做交易了。

市場規基本規律就是等價交換原則,舉個簡單的例子,一個貪官貪汙公款買了一套房子,你當然不能要求撤銷買房這個交易本身,只能是沒收房產變賣或者拍賣。其背後的原理就是違法所得是可以被沒收的,但別人做生意掙的錢可是合法所得,怎麼可能沒收呢?

具體到主播這件事,首先主播肯定是合法所得,很多人覺的可以沒收,是因為主播錢來的太人容易了,但錢來的容易與否,不是你可以強制退款的理由,況且這裡面平臺肯定也有投入和分成。

保護交易安全應該是市場的基本需求,並不能因為是挪用公款就因此改變。


昭烈名臣

在當下這個社會,娛樂消遣已成一種潮流發展形式,從老人到青少年,會看直播的,數不勝數。

像上述情況所說的,卻是罕見,工資本就低,貪錢不為家來不為己,幾百萬鉅款就這樣打發掉了,可想而知看直播得有多麼著迷,著迷到亂了方寸,違紀違法,不知道將面臨自己會是什麼?

在這裡,小便奉勸世人,看直播需理智,理智看直播,打賞有方寸,量力而為,失了方寸,違法犯罪必被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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