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無視勞動法,讓員工每天工作12小時,每禮拜工作7天應該怎麼辦?

旁觀者150803235


老鬼站在個人生存、發展的角度來談幾點看法。前提是:我們要為自己的任何決定負責任,承擔自己所作出的任何決定之後可能要承受的代價!這是理性的社會人、職場人首先應該堅持的理念。怨天尤人是不解決問題的哦!

一、你可以拿起法律武器來維護個人的權益。

法律是神聖的,是用來保護勞動權權益的。因此,如果實在感覺不合理、不合法,認為自己應有的權益受到了侵害,我們可以到勞動權益保障部門去舉報,可以要求企業拿出本來應該屬於我們的合法收益。這是天經地義的事情!沒有任何人可以阻攔你!因為這是法律賦予我們的權力!

我們運用法律手段維護個人的權益,伴隨著可能出現的結果也是顯而易見的。

有可能大量員工的加班費企業都要進行補償。雖然還是你一個人提出的控告,但是勞動監察部門會以一個員工的舉報而維護所有員工的利益的。因此,有可能因此造成企業一下子現金枯竭、流動資金斷裂。(現在企業資金緊張是很普遍的現象)。

企業有可能因此揭不開鍋,有可能即使以後有訂單也會因為沒有資金儲備而無法接下訂單。甚至導致企業的倒閉。還有可能單單因為要賠付員工的加班費用就讓企業破產。平時兩倍工資、逢年過節三倍工資.....按照這個計算,很可能導致企業破產的。

還有可能是因為自己的舉報,自己雖然拿到了賠償金但是失業了,需要重新找工作。也有可能因為企業失去了現金流破產後大量工人失業,你要做好很多同事對你的辱罵、不滿的心理準備。

這些都是很現實的問題,自己想好了就好。

二、你也可以計算一下、權衡一下。

平均每個小時自己的收入在行業內算高的還是低的?

想拋開加班與否的問題,計算一下自己平均每小時能夠獲得的薪酬高低!這是一個比較實際的計算方法!

如果按照小時工資計算的話,你的收入在同行業內還可以,甚至挺高的,那裡要掂量掂量嘍!

老鬼說一句實在話:對於我們多數打工者而言,計算自己單位時間的產出與同行業相比的高低,是一個比較靠譜的方法。

三、無論如何,如果自己不能接受這種天天加班的日子,那就要從現在開始為重新找心儀的工作做各種準備!

自己的工作能力、實力以及自己提前的行動力,是自己找到心儀工作的前提!無論自己是否拿起法律武器維護自己的權益,都應該做這種準備!否則很可能讓自己陷入被動,導致自己出現職業的空檔期,出現收入中斷的時間段。這就得不償失了!

一旦提告了自己的工資,幾乎百分百意味著在這家企業待不下去了(要麼企業倒閉了待不下去,要麼就是自己在企業中也沒機會了!),不先做準備,吃虧的一定是自己哦!

即使自己不去提告,也沒必要因為這件事情、這種現象而糾結了!自己需要做的是儘快找新東家!

四、企業家、老闆以及部分管理層群體自己可以996、997,但應該尊重員工的、法律的合力要求

很多老闆、企業家、高層、中層管理者,他們確實在996甚至997的工作。這種情況特別常見。但這些老闆、企業家不能要求所有的員工也都能夠做到這一點。況且法律賦予了勞動者本來就應該享有的權益。

因此,作為打工者,每個人都有每個人的選擇權!無論動用法律手段還是辭職,都是要尊重的。其他任何人沒有資格說三道四!而作為打工者自身,只要對自己的選擇、決策負責就好,對自己的未來發展負責就好。

講大道理誰都會,誰都能拿出一堆讓人無法反駁的觀點,誰也不敢公然觸犯法律的神聖,你的選擇決定了你的路......

以上供參考。

歡迎【關注】老鬼,每天分享職場、銷售、口才、人脈類實戰內容。

越多分享,越多收穫!


老鬼歸來


我原來在煤礦工作過,三班倒,提前兩個小時到單位,開班前會,換工作服,下井,走到工作面,是工作面八個小時,交接班後,升井,洗澡,換衣服,回連隊,等同班工人都回來了,再開會,然後下班回家,一天最少十二個小時,有事時候就是十三四個小時,就沒聽過加班費這一說,還是國企,全年無休,休一個班最少比別人少開二百多,等於前兩個班白乾了,你願意幹就幹,不幹可以辭職,如果上夠每月法定班就不去了,頂多開別人三分之一的錢,少的錢哪去了,不知道。當時一線生產隊都有工資條,我在煤礦四年多,沒見過工資條什麼樣,有過相同經歷的點個贊


生活有壓力胖哥


皮革廠上過班的,普工都是12小時制,轉班那天18小時,週末無休,小時工資。大多數工廠無保險,一般入廠時都讓籤一份自願放棄保險的協議。塗臺工,配料工一般十到十二塊每小時,氣味特別大,夏天熱得要死。都是二甲基甲酰胺,丙酮,醋酸乙酯,醋酸甲酯,前幾年還用甲苯。生意好的工廠,工人一年能做4千個小時。勞動法,只能呵呵。


老張生活號


看煩了這種問題,講下我的親身經歷。我在公司辭工不批,鬧騰一翻才辭到,後資扣一半,打電話到勞動局,勞動局順你要有證明釦工資的證明,因為是扣的加班費,而加班的考勤你是拿不到的,所以證明也沒沒有,只能自己體會,現在的公司真是厚黑學


開水白菜733


加薪。找工會組織,找黨組織。憑證據上法院索要。上仲裁機構要!做上述事首先是幹夠了。要有心理準備被開除風險。埋頭苦幹,任勞住怨,天賜良緣。除非老闆是混蛋。


天地人曰月空


忍著,重慶的工廠都是這樣的,8對8,兩班制,一星期或者半個月轉班一次休息一天,相當於28天12個小時,勞動法雖然是8小時工作制,但是到了工廠的理由就是員工希望加班。完全無視員工的想法


熠戀勤


提這問題的人,你只是沒有接觸過這樣的工作,大部分工作都是這樣的,特別是私企,小廠,都是每天十二小時,兩班倒的,而且工資還不高,這樣的廠上班,一般是年齡偏大,沒有什麼學歷的人,為了掙錢養家沒有辦法,你不做就會失去這工作,什麼勞動法也沒有用,因為在這裡上班是沒有勞動合同的,拖欠工資,沒有福利待遇都是常事。


川哥小陳


快遞外賣又有誰去管,天天風裡來雨裡去!雖然我也是鄉下來的最底層的打工者但是總之一句話沒文化真可怕,落後就會捱打!少壯不努力老大徒傷悲!這是古話!所以我們要儘可能的教育好我們的後代,否則也跟我們一樣!


用戶9267288787162


我每天工作24小時怎麼說?有些就是擺設



風一樣的男子ko


勞動法是國家制定的,國有、事業等關聯單位嚴格按照執行,但是民營、外企等非公企業能做到的很少,勞動部門應該很清楚。涉及工作強度申請維權的一般勝訴的概率很低。

非公企業是講究效益的地方,工作節奏和強度遠遠高於國企,但是薪資福利相比較現如今的國企還是非常有競爭優勢的,所謂多勞多得在非公企業體現玲離盡致。

上訴講的這個情況應該在入職的時候就已知曉,公司制度培訓環節應該也是做了明確說明,本人沒異議也就是默認接受。

現如今是雙向選擇,如果你不能接受公司的制度要求,那麼可以選擇離職。因為這個去申訴的話主管部門只能界定企業有違反規定但涉及不到違法,也不能強制要求企業施行八小時工作制。

每個公司都有利弊,又想拿高薪又想有體制裡面的工作強度,基本是不可能的。現如今提倡的“996”是很多企業的普遍現象,按你的意思都無視勞動法了。所以看開點,真幹不下去選擇離職,現如今的選擇還是蠻多的。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