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場交通事故的發生,無證、酒後駕駛、套牌、闖紅燈、超載等都是高危因素,都有可能瞬間發生慘劇。
2017年6月11日發生於鶴山市沙坪鎮鶴山大道與文明路交叉路口的摩托車碰撞小車的交通事故,是一宗嚴重違反交通安全法規而致命的典型案例。
當日23時25分許,樊某駕駛粵K765F7號普通二輪摩托車搭載田某、羅某沿鶴山大道從湛江往廣州方向行駛,至鶴山大道與文明路交叉路口時,車頭與沿鶴山大道從廣州往湛江方向行駛至路口正在左轉彎往文明路方向,由陳某駕駛的粵JJG**8號小型普通越野客車右側發生碰撞,造成樊某、田某當場死亡,羅某受傷及兩車損壞的道路交通事故。
摩托車乘客倖存者
經過交警部門現場勘查和調查取證,證實樊某未取得摩托車駕駛證、醉酒駕駛套牌的摩托車,在載人超過核定人數、車上人員均未戴頭盔情況下上道路行駛,且在前方路口信號燈為紅燈時仍繼續通行是導致事故的主要過錯。
無視交通信號燈規則
司乘人員均沒戴安全頭盔
是什麼因素使得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的樊某可以如此漠視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在馬路上橫行?沒有駕駛證,車牌是套用其他車輛的。就算電子警察拍攝,執法部門也奈何不了自己,應該很“安全”。
既然交通監控都奈何不了自己,那酒後駕駛也不會有什麼事。那信號燈的通行規則也是如同虛設,就這樣肆無忌憚載著朋友逢燈必過,喝過酒的朦渾頭腦在晚風吹拂中很是愜意,根本沒必要戴安全頭盔,摩托車上二名乘客都沒有任何的安全防護。
慘劇發生前一刻
駕駛套牌車,這一路走來似乎真的就避開了執法。避開執法對他們來說就是“安全”的。樊某和朋友們萬萬沒想到,離殤已在路上,分別成了永別。正是樊某的無視法律法規,有持無恐,最終導致包括自己的兩條鮮活生命喪失。
這場交通事故中,還有一個人需要負上次要責任,就是粵JJG**8號小車司機陳某。在案發現場,經過交警部門對陳某體內的酒精測試,結果顯示陳某也是飲酒後駕駛機動車上道路行駛,是導致此事故的另一方面過錯。
小車司機陳某接受酒精檢驗
逝者已矣,留下他們的家人面對失去親人的痛苦,這教訓如此慘痛!
事故發生後現場一片狼藉
近年來,鶴山市公安局交警大隊在道路交通管理工作中,不斷加大對酒駕、醉駕、毒駕、疲勞駕駛等涉嫌危險駕駛罪和嚴重交通違法行為的宣傳和打擊力度,取得顯著成效,轄區內酒後駕駛機動車現象明顯減少,涉酒事故發生率明顯降低。但仍有個別心存僥倖的“癮君子”難抵誘惑,因此付出沉重代價。鶴山交警提醒:無證駕駛、使用套牌車輛,最終害的是自己。希望駕駛員朋友能引以為誡,嚴格遵守交通規則。更不要因貪杯而釀成大禍,悔恨終生。
但願人長久,一路共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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