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秦諸子百家爭鳴”,其中哪一家的學說更適合古代當時國家治國理政和社會發展?

小鉡

從中國歷史看,漢代以後(漢代初期是黃老思想),歷代王朝的統治者都是採用“兼取儒法,雜用王霸”!用現代話說,法家太腹黑,儒家是傻白甜,所以是“兼取儒法”。

《禮記》“刑不上大夫,禮不下庶人”。



西周統治時期靠著“禮治”來管理貴族,“刑治”來管理平民,奴隸,這兩種方法來管理社會,治理國家,到了春秋戰國時期,社會動盪,禮壞樂崩了,原來的社會解體了,形成了新的社會,貴族和平民的界限模糊了,這時候,儒家把“禮治”改造為“德治”,法家把“刑治”改為“法治”!

儒家思想成熟於春秋時期,儒家認為人性本善,所以“德治”是用來引導人們向善,儒家治本。法家思想成熟於戰國,法家認為人性本惡,所以“法治”是防止人們做惡,法家治標。



孔子說“道之以政,齊之以刑,民免而無恥;道之以德,齊之以禮,有恥且格”(用政令來引導,用刑罰來規範,人民不敢犯罪,但是人民沒有羞恥心,用道德來引導,禮儀來規範人民不但知羞恥,還能自律)。

這段話就發儒家和法家治國的特點說清楚了,儒家治本,法家治本。其實,治標治本都重要,畢竟把每個人都引導成為君子是不現實,但是一味用刑罰高壓,會導致人們口服心不服!

社會學校和監獄缺一不可,學校教育人,監獄懲罰人,這和古代的儒法治國的精神內核是一樣的。


中國歷史上都是儒法並用,用禮教來使人們不造反,用刑罰來使人們不敢造反。儒法只是表面,統治者從不關注什麼儒家,什麼法家,統治者只關心自己的利益,只關心自己的紅線,不準造反。老老實實就給你蘿蔔吃,不老實就是大棒伺候。

從來都是儒法並用,從來都是蘿蔔大棒!


我是一個小書蟲

這要就時代而言,在戰國時代無疑是法家最適合,因為法家致力於中央集權、苛政治民,順應當時的歷史潮流。而到了漢初那種民生凋敝的破敗時刻,無疑是道家這種親近自然、無為而治的方法好。

不過當民力恢復到一定水平,純粹的道家治國已經不適應社會的需要,於是又出現了那個雜七雜八的儒家。

董仲舒的儒學很不純粹,在儒家的基礎上雜糅了諸子百家的其他學說,迎合帝王成為治國學說。但漢宣帝認為治國需要王霸之道雜之,純用儒術是不行的,然而他的兒子就用了,西漢衰落。

放到今天,先秦諸子百家統統不適合拿來治理國政,但各自又有其有點,由於時代的侷限,這些古老學說不適應現今社會是必然的,但取其精華、棄其糟粕顯然是可取的。


平沙趣說歷史

這還用問嗎?法家(法家也是道家思想的無限變為有限,無法變有法--借用李小龍的說法。不失平衡)。為了全方位解釋留給後人一句話:法道為主,兼收百家,獨罷儒學,與時俱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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