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繫引導社會組織,工會還得加把勁

近日,江蘇省總工會在蘇州召開會議,交流工會聯繫引導勞動關係領域社會組織工作經驗,提出推動這項工作深化發展的4個方面舉措,包括推行“工會組織+社會組織+職工志願者”工作模式,探索與其他群團組織聯合建立社會組織或服務平臺等。(見5月24日《工人日報》)

聯繫引導勞動關係領域社會組織,是近年來工會工作的一項新課題,是工會適應形勢發展、積極主動作為、推進改革創新的一項舉措。一方面,通過這一工作最大限度地把職工群眾團結在黨的周圍,是工會發揮橋樑和紐帶作用的體現。另一方面,當前我國職工對差異化、精準化服務的需求更加迫切,基層工會精力有限,事事親為、單打獨鬥並不現實,因而利用勞動關係領域社會組織的專業優勢,將其打造成工會“延伸的手臂”,可以為職工提供更優質而豐富的服務。

2016年底,全國總工會制定下發《中華全國總工會關於推進工會聯繫引導勞動關係領域社會組織工作的意見》,並在地方總工會開展試點。而此前,北京、上海、廣東、江蘇等多地工會已經先行先試,積極探路。如今,各地已經積累了一些行之有效的經驗。比如,購買服務、孵化工會主導的社會組織、與其他群團組織聯合建立社會組織或服務平臺、打造“工會+社工+義工”模式等。這些做法在基層工會工作者和職工中很受歡迎,工會影響力不斷擴大。

同時,這項工作在推進中也面臨一些問題。比如,社會組織尤其是勞動關係領域社會組織工作還存在著工會組織覆蓋不到位、缺乏正確引導、聯繫服務不夠以及自身建設不足、服務職工群眾質量不高、依法依規開展活動意識不強等問題。因而推進這項工作,工會還得加把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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