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小時調成二審勞動糾紛案!“法院+工會”綠色通道顯成效

半小时调成二审劳动纠纷案!“法院+工会”绿色通道显成效

2018年4月11日,廣州中院“法院+工會”勞動爭議訴調對接工作室僅用半個小時即調解成功因工亡補助金賠償引發的勞動爭議案件。

半小时调成二审劳动纠纷案!“法院+工会”绿色通道显成效

* 廣州市勞動爭議訴調對接工作室

據悉,這是工作室掛牌以來首例成功調解的二審案件。

悲劇發生 引發糾紛

李某與黃某為某建設工程公司的道路養護工人,兩人系夫妻關係。2015年,李某與黃某在該公司承包的東莞市麻涌鎮某公路路段工作時,被一輛行駛的貨車撞倒,李某當場死亡,黃某受重傷。

東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麻涌大隊認定貨車司機負此道路交通事故的主要責任,建設工程公司負此道路交通事故的次要責任。黃某及子女與貨車司機和保險公司達成和解,由貨車司機和保險公司承擔連帶責任,一次性支付17萬元給黃某及其子女,不再就案涉交通事故導致的損失主張權利,並自願放棄本案的其他訴訟請求。

因該事故發生在工作時間,黃某及其子女向社保局提起工傷認定申請,確認為工傷,建設工程公司未為李某與黃某購買工傷保險,也未在李某遭受工傷死亡後支付任何賠償或者補償。

黃某及其子女向法院起訴要求公司支付一次性工亡補助金、喪葬費等費用,一審判決建設工程公司支付一次性工亡補助金、喪葬費等597450元,判後建設工程公司不服,向廣州中院提起上訴。

調解有意 卻陷僵局

廣州中院立案庭楊曉航法官接手了該案。

在審理過程中,因雙方當事人均在市外,楊法官在電話聯繫了雙方當事人之後,發現建設工程公司有調解的意願,但讓其一次性支付大額款項存在一定的難度。建設工程公司稱現階段經營困難,涉案的款項將近60萬元,其沒有能力一次性支付如此大的款項,希望能夠減少支付的金額並採取分期支付的方式。而李某家屬得知建設工程公司的調解方案後卻認為建設工程公司是在故意拖延時間,要求建設公司按照一審判決的金額支付,不同意分期支付。調解工作陷入僵局。

綠色通道 保駕護航

2017年12月7日,為依法維護職工合法權益,推動構建和諧勞動關係,廣州中院和廣州市總工會強化聯動,建成“工會+法院”多元化解勞動爭議機制平臺,將勞動爭議訴調對接工作室打造成化解勞動糾紛的“綠色通道”。楊法官決定通過“綠色通道”化解糾紛,促使雙方達成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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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法官多次與工會派駐法院的當值律師電話溝通案情並分析雙方調解難點和突破口,法官和當值律師分別與建設工程公司、李某家屬做調解工作,釋法明理,闡明利害。最終,建設工程公司同意配合調解,李某家屬也同意退讓一步。

半小时调成二审劳动纠纷案!“法院+工会”绿色通道显成效

成效初顯 快調快結

2018年4月11日,建設工程公司和李某家屬在工會派駐當值律師的專門指導下正式簽訂書面調解協議,由建設工程公司分三期向李某家屬支付55萬元,逾期未支付相應的額款項雙方同意按照一審判決數額執行,僅用半個小時,雙方即在勞動爭議訴調對接工作室成功達成調解,隨後經過司法確認程序,確認雙方協議效力。

雙方當事人對法院和工會工作人員對糾紛得到圓滿快速解決均表示滿意。“法院+工會”不僅更好地維護勞動者合法權益,節約了寶貴的司法資源,並且以多方共贏的模式促進社會穩定和諧。

半小时调成二审劳动纠纷案!“法院+工会”绿色通道显成效

* 廣州市勞動爭議訴調對接工作室

半小时调成二审劳动纠纷案!“法院+工会”绿色通道显成效

四項措施 形成“法院+工會”合力

據瞭解,2017年12月7日,覆蓋全市法院的共12個“工會+法院”多元化解勞動爭議機制平臺全部落地建成。為打造成化解勞動糾紛的“綠色通道”,廣州中院和廣州市總工會強化聯動、渠道互通,建立勞動爭議訴調對接工作室,四項措施進一步形成“法院+工會”合力。

廣州市勞動爭議訴調對接工作室

設在廣州中院立案庭的訴訟服務中心內,工作室工作人員由廣州中院指派工作人員、廣州市工會派駐調解員(工會法律服務團隊律師)共同組成,無償為當事人提供調解、諮詢、出具協議書服務。廣州市勞動爭議訴調對接工作室參與勞動爭議調解的方式分為委派調解委託調解協助調解三種形式。

半小时调成二审劳动纠纷案!“法院+工会”绿色通道显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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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調解隊伍專業化

工作室專業調解人員由市法院法官、工會法律服務團隊律師共同組成,實行坐班制度。工會法律服務團隊的律師均要求具有十年以上執業經歷,未受過行政處罰或者行業處分,具備較強業務能力、社會責任感和良好職業道德。

2

多向聯動調解機制

市總工會選派調解員入駐工作室,開展日常性訴前調解、訴調對接工作;法院選派法官定期到工作室與調解員聯合調解群體性糾紛;工作室指派調解員定期到街道、村鎮(社區)指導調解委員會調處勞動爭議糾紛,促進矛盾糾紛化解在基層,多項聯動實現解紛銜接零距離。

3

預約定製調解制度

為保障律師值班工作的高效率運行,工作站推行預約制度,凡勞動爭議糾紛的當事人有調解、諮詢等意向的,可提出《勞動爭議案件申請調解、諮詢書面預約表》書面預約申請,方便服務團隊律師集中安排時間迅速瞭解情況,根據雙方的訴求,提前由調解律師定製個性化的調解方案。

4

調解流程全覆蓋

工作室參與勞動爭議調解的方式分為委派調解(立案前)、委託調解(立案後)和協助調解(審理中)三種形式。前兩種方式由工會律師主導,協助調解模式則由工會律師協助法院參與調解。對於通過訴前聯調確實無法化解矛盾的糾紛,則及時指引當事人依法訴訟,實現調審快速銜接。

來源 | 廣州中院 立案庭

通訊員 | 胡瑋瑤 席林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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