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寶安:“法院+工會+律師”幫17名勞動者拿到經濟補償

深圳宝安:“法院+工会+律师”帮17名劳动者拿到经济补偿

4月12日,深圳市寶安區法院通過“法院+工會+律師”訴前調解模式,成功調解了17宗勞動爭議案件,妥善處理了勞資糾紛,既維護了勞動者的合法權利,又保障了企業生產經營的穩定,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

據悉,2019年3月19日,深圳市某科技有限公司因不服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作出的仲裁裁決,遂將劉某等17人起訴至龍華區人民法院,請求判令用人單位無需向被告支付高溫補貼、加班工資差額、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補償金。

法院審查案件後,認為此案符合訴前調解條件,立即啟動訴前調解程序,並指派訴前調解法官和區總工會派駐的工會法律服務團隊律師共同開展調解工作。調解團隊通過“背對背”的電話溝通方式,瞭解雙方的真實意願,分析雙方的利益得失,並告知雙方當事人通過訴前調解方式既能減少訴訟成本,又能縮短訴訟時間,更有利於保護自身合法權益。

“法院+工會+律師”調解團隊與用人單位進行溝通,從法理、事理、情理等方面進行勸說,逐步引導用人單位變被動調解為主動履行,最終用人單位同意撤訴,並給予劉某等17人一定補償,圓滿地解決了糾紛。(來源:寶安日報 作者:蔡達菁 黃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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