尋烏:“法院+工會”訴前調解勞動爭議一案


尋烏:“法院+工會”訴前調解勞動爭議一案


尋烏:“法院+工會”訴前調解勞動爭議一案

“潘法官,錢到賬了!我拿到補償款啦!真是太感謝你們了!”3月23日上午,劉春燕就打電話到訴前調解辦公室告訴了承辦法官這個好消息。這是尋烏法院“法院+工會”勞動爭議訴調對接工作室掛牌以來,調解成功的第一起勞動爭議案件,傷者如期得到了75000元的補償款。

2018年5月13日,員工劉春燕在尋烏縣世紀陶瓷有限公司倉庫上班時,不慎被運貨的叉車撞傷右腿,雖經住院治療還是落下十級傷殘。2019年3月19日,尋烏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認定被告劉春燕為工傷。2019年12月31日,劉春燕訴至尋烏縣勞動人事爭議仲裁院,經仲裁裁決,尋烏世紀陶瓷有限公司應補償劉春燕相關損失85456元。因用工單位不服該仲裁裁決,向尋烏法院提起訴訟。

該院收到訴狀後沒有馬上立案,瞭解相關情況後認為有調解的可能,在徵得當事人的同意後,該院將該案委派給了尋烏縣勞動爭議訴調對接工作室。擅長“說法”的法官和擅長“說理”的工會調解員一起對該案進行了聯合調解,通過耐心細緻的工作,雙方當事人各讓一步,最終自願達成協議,用工單位在三日內將75000元補償款匯入劉春燕賬戶。

勞動爭議訴調對接是推動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建設的重要內容。開展“法院+工會”勞動爭議訴調對接,可以充分發揮法院司法能動性和工會服務民生的職能作用,將“訴”的“剛性”、權威性和“調”的“柔性”、便捷性結合起來,形成化解勞動爭議的合力,讓人民群眾真切感受到公平正義,使勞動關係更和諧、更健康、更有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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