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9日
在《山東省基層工會經費收支管理實施細則(試行)》的
新聞發佈會上
山東總工會公佈了
逢年過節福利、文體活動支出等方面的費用標準
來看各項支出的標準具體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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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工教育支出
基層工會對職工教育培訓優秀學員的獎勵應以精神鼓勵為主、物質激勵為輔。
給予物質獎勵的每人不超過500元,獎勵人數不超過參訓人數的15%。授課人員酬金標準參照同級財政部門制定的培訓費管理辦法執行。
文體活動支出
文體活動獎勵應以精神鼓勵為主、物質激勵為輔。
獎勵多少?
獎勵範圍不得超過參與人數的三分之二,團體獎勵人均不得超過300元,個人獎勵最高不得超過500元;
不設置獎項的,可為參加人員發放少量紀念品,
紀念品價值人均不超過100元。工作餐標準:
基層工會開展文體比賽活動的,因比賽活動的特殊需要,可安排工作餐,正餐每人每餐標準不得超過40元。
統一服裝費用:
基層工會舉辦或參加上級工會、行業和系統組織的文體比賽活動,根據比賽項目需要,確有統一著裝要求的,可為參加人員購買服裝,每人每年不超過800元。
春遊花費:
基層工會組織會員春遊秋遊應當日往返,不得到有關部門明令禁止的風景名勝區開展春遊秋遊活動。
春遊秋遊確有需要,可安排工作餐、開支門票、交通費等,每人每天不超過200元,其中正餐每人每餐標準不得超過40元。
職工集體福利支出
用於基層工會逢年過節和會員生日、婚喪嫁娶、退休離崗的慰問支出等。
逢年過節這樣發福利:
基層工會逢年過節可以向全體會員發放節日慰問品,每位會員年度總額不超過1600元。
逢年過節的年節是指國家規定的法定節日(即:元旦、春節、清明節、勞動節、端午節、中秋節和國慶節)。節日慰問品原則上為符合中國傳統節日習慣的用品和職工群眾必需的生活用品等。基層工會可結合實際採取便捷靈活的發放方式,但不可發放現金、購物卡等代金券。
會員生日、結婚生育、生病、去世時
這樣發慰問金、慰問品
工會會員生日慰問可以發放不超過300元的生日蛋糕等實物慰問品,也可以發放指定蛋糕店的蛋糕券。
工會會員結婚、生育時,可以分別給予不超過600元的慰問品。
工會會員生病住院可以給予不超過600元的慰問金。
工會會員去世時,可以給予不超過2000元的慰問金;其直系親屬(限於配偶、父母、子女)去世時,可以給予不超過1000元的慰問金。
工會會員退休離崗,可以發放不超過2000元的紀念品。
2018年7月11日,《聊城市總工會關於轉發的通知》(聊會發〔2018〕71號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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